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三稽查局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重)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邮件或在广西信永 (略) 财务部( (略) 青 (略) 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52-XYGC(重)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三稽查局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重)
采购方式: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仟元整(¥*)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三稽查局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本项目采取一次采购两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第一年合同期满,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根据相关政策以及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即供应商全年考核平均分不低于90分)与其续签次年合同,续签金额以第二年实际预算为准,但成交单价不予调整。其中,2024年安排预算人民币***万*仟元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在本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备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3.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4.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信永 (略) 财务部( (略) 青 (略) 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
获取方式(二选一):
①现场获取:无需报名材料,到广西信永 (略) 财务部( (略) 青 (略) 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现场购买。
②邮件获取:供应商可以转账、 (略) 上汇款的形式支付采购文件工本费,并于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前到达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户名:广西信永 (略)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分行东盟商务区支行,银行账号:7719 0170 0110 101),供应商须在汇款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项目编号、分标号(如有,请填写)及用途(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办理汇款后请将汇款凭据复印件、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63.com。如未能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造成无法联系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信永 (略) 桂林分公司开标室( (略) 临桂区临桂镇山水大道以南、 (略) 延长线以西汇金·时代广场1幢35层16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6月14日14点30分后(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信永 (略) 桂林分公司评标室( (略) 临桂区临桂镇山水大道以南、 (略) 延长线以西汇金·时代广场1幢35层1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 (略) (http://**)、广西信永 (略) 网(http://**)。
2.关于磋商的有关要求:
(1)磋商时间:2024年6月14日14点30分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2)磋商地点:广西信永 (略) 桂林分公司评标室( (略) 临桂区临桂镇山水大道以南、 (略) 延长线以西汇金·时代广场1幢35层16号),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3.特别备注:本采购项目属于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地址: (略) 象山 (略) 2号
联系方式:宁志明,07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信永 (略)
地址: (略) 青 (略) 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
联系方式:黄弋珊,0771-*(分机号: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弋珊
电话:0771-*(分机号:812)
广西信永 (略)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