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大庆市大同区双榆树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20年大庆市大同区双榆树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已经由大庆市人民政府以庆政函[2022] (略) 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大同区政府,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大庆市大同区城市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庆市城安 (略)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大同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0年大庆市大同区双榆树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庆市大同区双榆树乡。
2.工程规模:土地平整及翻耕面积173. 0139公顷;修筑格田545块;表土剥离及恢复面积 *** 公顷; (略) (略) 理面积3. 2598公顷。新建灌溉渠道65条,总长28. 842千米;新建排水沟道103条,总长36. 207千米;布置建筑物363座,其中:分水闸1座、退水闸1座、节制闸4座、过路涵15座、进地涵70座、简易涵211座、斗门10座、农门49座、渡槽2座。新建及 (略) 70条,总长 *** 千米。土壤改良工程面积 *** 公顷。
本次招标工程规模:(1)土地平整工程
1)新增耕地:平整面积 *** hm2,土方 *** ×104m3;
2)土地翻耕工程:翻耕面积 *** hm2;
3)格田修筑工程:修筑格田长 *** m。
4)表土剥离及修复工程:土方 *** ×104m3;
(2)灌溉与排水工程
1)灌溉工程:支渠2条,长3.156km(其中:分支渠1衬砌245m);斗渠8条,长6.715km;农渠45条,长度 *** km。
2)排水工程:支沟1条,长3.338km;斗沟10条,长度8.338km(其中:独立斗沟2,长367m);农沟75条,长度 *** km。
3)建筑物工程:布置建筑物294座,其中:Φ1000圆涵8座,Φ600圆涵31座,Φ800圆涵37座,1.0*1.0方涵8座,分水闸1座(Φ1000),退水闸(1.0×1.0)1座,节制闸4座(Φ1000),Ф80斗门8座,Ф50农门42座,简易涵(Φ800,l=4m)152座,钢管渡槽(长6m、10m)2座。
(3) (略) 工程
田间道: (略) 2条,长5.044km;土路9条,长7.551km; (略) 46条,长 *** km。
3.质量标准:合格。
4.标段划分:无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工期(天)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SLSG0509G *** | 2020年大庆市大同区双榆树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 施工招标 | 2022年04月11日 | 2022年05月11日 | 30 | *** 47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 (略) 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建 (略) 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 (略) 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 (略) 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 (略) 文件执行
3、项目机构人员配备要求: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岗位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正常使用或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质检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所有证书均证企相符。)
4、项目机构成员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略) 投项目班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员工的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略) 人员不得超65岁,如有退休人员,需在承诺中说明。承诺书格式自拟。开标结束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5、已承建其他项目的项目机构组成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项目机构组成人员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项目的项目机构组成人员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 (略) 投 (略) 成员要求(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起)已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6、严禁借用或出让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一经核实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六 (略) 理。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投标人信用要求: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经营异 (略) 查询截图(截图 (略) 名、投标单位名称、 (略) 会信用代码、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查询→点击查询到的投标人名称→在投标人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分别点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后分别完整截图保存)
②信用中国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作为不合格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提供“信用中国”(https:/ ***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 (略) 查询截图(截图 (略) 名、投标单位名称、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 (略) 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搜索→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后完整截图保存)
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要求自行踏勘,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自行踏勘现场,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单位已踏勘现场并充分 (略) 投标段的建设地点的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10、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1、中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将对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书承诺事项进行核实,如发现承诺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将视为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涉嫌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移送 (略) (略) 理。
12、本工程不接受2021年1月1目以来在大庆市公 (略) 招标中,因MAC码地址相同而废标的企业投标 (注:因MAC码相同已被有 (略) 门处罚完成的企业, (略) 理结果执行)。
13、因MAC 地址相同被废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4月06日 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3月14日至2022年04月06日09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 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1、投标保证金金额:9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电汇、转账、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
缴纳方式:
(一)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通过大庆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系统向大庆市公 (略) 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账方式缴纳(必须由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 (略) 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并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中“查看保证金页面”页面,按照页面展示的该标段的户名、开户行、 (略) 进行保证金缴纳。
(二)若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需登录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中,点击“纸质保函上传”,选择已报 (略) ,将纸质保函的电子件上传进系统中。由招标代理在开标环节进行查看
(三) (略) 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方式缴纳,缴纳方式参照(二)。
(四)投标人以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文本按《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 (略) )要求执行,本次招标只接受独立保函。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保函,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五)本项目要求,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后不少于90日。
(六)本项目接受电子保函,投标人进入“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水利工程”中,在“业务查询”页面中进入“保函申请/查询”,通过“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申请并开具电子保函
注:请投标单位掌握好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2、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4月11日至2022年05月11日,共30日历天。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 大庆市公 (略) 网以及http:/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庆市大同区城市 (略) (略)
招标人地址:大庆市 (略) 90-1号408室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 孙先生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联系电话: ***
招标人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大庆市城安 (略)
代理地址: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 彭先生
代理联系电话: 0459- ***
代理邮箱:
代理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