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白岩建材新增磨粉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略) 新罗区铁山镇白岩前 | (略) (略) | (略) 新罗区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 项目年产石灰*t、腻子灰*t、纸筋灰*t生产线于2011年7月经原新罗区环境保护局审批,其中年产石灰*t生产线于2016年5月经原新罗区环境保护局验收;2019年进行扩建,扩建项目(一期年产石灰*吨,二期年产石灰*吨)于2019年12月20经我局的审批(龙环审〔2019〕486号),现已完成一期(年产石灰*吨)的建设;目前本项目共建成4座循环式煅烧石灰竖窑(年产石灰*t生产线和年产石灰*吨生产线),总产能为年产*t生石灰块料,本次将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在原生产线出料口后端新增磨粉工艺,,新增一台鄂式破碎机、一台球磨机、一台选粉机,将原成品生石灰块研磨至生石灰粉末外售,建成后年产生石灰块料和生石灰粉各*吨。技改后主要工艺为:石灰石原料经配料→布料→煅烧→下料→出料后得到生石灰块料,部分生石灰块储存待售,部分生石灰块送入磨粉工艺磨粉后储存待售。 | (一)环保设施整改。《报告表》经批准后,本项目应首先完成对厂区原有环境问题的整改,并落实施工作业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措施。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物料须密闭输送;建设封闭式厂房,破碎、研磨和储罐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3中限值中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的标准限值。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等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尽量减小噪声对外环境产生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一般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加强资源化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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