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锡宜S2线东氿广场站景石搬迁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采购人为 (略) 发展有限公
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采购项目锡宜S2线东氿广场站景石搬迁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
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项目地点:宜兴。
2.2项目概况及规模:
“石山诗意”由大型景石83块组成,目前分为五个组合安置于东氿广场上,广场入口南侧
摆放一组、长约25米,北侧摆放四组、长约90米,总长度约为115米。体积1100多立方米,
总重量达到3100多吨,刻字面达35面。景石或单独成景、或拼接构景,其中体量最大的构
景组合由19块巨型景石拼接而成,体积300多立方米,重量达800多吨。景石大小不一、错
落有致。因东氿广场站沿东氿大道东侧敷设,场地内现有景观石位于车站结构施工范围,影响
车站围护及主体结构施工,现需将景观石搬迁至距东氿广场约1.8km外的东氿公园。
2.3谈判范围:
2.3.1谈判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包括东氿广场的景石拆解、保护、景石基础破除、景
石装车、景石运输、东氿公园临时堆放等,具体以批准的施工方案中所述内容为准。
2.3.2为完成该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前期及过程中其他工作。
2.3.3以上内容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合同履行期间不予调整。
2.3.4承包人有权调整本标段分包范围及工程内容,分包人应无条件接受承包人对分包范
围及工程内容的调整,具体内容以谈判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清单编制说明和技术要
求等为准。
2.4本工程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月19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45天,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若实施机构或发包人对工程整体工期进行调整,分包人无条件接受,并全力调配资源满足
调整后的工期要求,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①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大型构件吊装及运
输的经营许可;②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①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有承担过合同金额*以上的景观拆除或景观新建
工程或大型构件(单体重量50t以上)吊装相关施工业绩。②投标企业及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
未被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列 (略) 场贸易业务黑名单。投标人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者业主开具的完工证明扫描件。
(3)2021年、2022年、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均不亏损,供应商提供有效的由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
(供应商若提供合并报表,以合并报表为准;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日期起算)
(4)2021年1月1日(近三年)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失信、行贿受贿记录,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约引起的合同终止、中止、仲裁或诉讼记录;
投标 (略) 站截图或报告等证明材料(查询日期均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相关主体( (略)
站(http://**.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及中国裁判
(略) (http://**))的查询记录,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投标人未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被暂停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略)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8)投标人未 (略) 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9)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
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0)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
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 (略) 罚;
(11)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
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
(1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企业资质动态监 (略) 于合格状态;
(13)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区
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3.2项目团队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 (略) 政
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供应商须提供近6
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及上述证书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供应商须提供职称证书作为证明
材料;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供应商须提供上述证
书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4)自2021年1月1日有承担过合同金额*以上的景观拆除或新建工程或大型构件
(单体重量50t以上)吊装相关施工业绩,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并完成,并提供职称证书及
能够证明工作业绩的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
5)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谈判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2)技术负责人要求:
1)拟派技术负责人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供应商须提供近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
证明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供应商须提供职称证书作为证明
材料;
3)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供应商须提供毕业证及相
应工作年限证明作为证明材料。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4本次谈判不接受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的供应商,供应商提供由供应商所属税务机关出
具的最近一期纳税信用等级证明。
3.5经查实,若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采取提供虚假资料等不当手段骗取谈判(或成交)资
格的,其谈判(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依法追究其因提供虚假
资料骗取谈判(或成交)资格的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相关损失。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期限:自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车智能 (略) 官网(http://www.crr
cgc.cc/gc)发布之日起5日内,即2024年12月2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17:00时止。
4.2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在中车智能 (略) 官网(http://**)、
上发布的招标公告及答疑补遗、澄清文件等所有内容。
4.3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
潜在供应商可于2024年12月2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提供投标申请表、加盖投标
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若法定代表
人参与报名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报名后,通过银行转账方
式获取招标文件(需注明投标人名称、用途:购买标书、投标工程名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可开具等额发票。银行账户:*,户名: (略) 发展
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芳群园支行,联行号:*
5.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与开启时间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略) (略) (略) 57-1号E2栋3楼。
5.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2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4响应文件谈判地点: (略) (略) (略) 57-1号E2栋3楼。
5.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无法递交或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车智能 (略) 官网(http://**)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7-1号E2栋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