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县环城路及城区城市功能提升项目(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4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普 (略) (略) 功能提升项目(一期)(招标项目编号: S*4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招标人为普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略) 改造, (略) 改造, (略) 改造, (略) 改造, (略) 改造, (略) 改造, (略) 改造,未命 (略) (汽 (略) )改造,普兰广场改造, (略) 改造,嘎入检查站牌坊,智慧交管系统。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普 (略) (略) 功能提升项目(一期): 2.1项目名称:普 (略) (略) 功能提升项目(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2.2建设地点:阿里地区普兰县;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改造, (略) 改造, (略) 改造, (略) 改造, (略) 改造, (略) 改造, (略) 改造,未命 (略) (汽 (略) )改造,普兰广场改造, (略) 改造,嘎入检查站牌坊,智慧交管系统。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阶段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试运行并通过财政评审或审计。包括办理相关建设手续等,完成项目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工作,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决算、资产移交及配合审计等工作。 2.5工期:总工期15个月。 2.6标段划分: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 2.7.1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7.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7.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普 (略) (略) 功能提升项目(一期): 3.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业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级资质(或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总承包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提供企业2021年至今连续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年份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3业绩要求:具备 (略) 政工程类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亦可是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证,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联合体投标,拟派施工负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B证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5备案要求:投标人须按西藏 (略) (略) 的要求进行备案;(联合体由牵头人按照要求进行项目备案,区外企业须进行在藏备案);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利益,责任的分配和承担的详细工作;本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施工资质的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采购、施工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 3.7上述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标段 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普 (略) (略) 功能提升项目(一期): 获取时间: 2024-09-18 18:30 -- 2024-09-25 18:30,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 (略) 登录,网址:http://**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普 (略) (略) 功能提升项目(一期):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4-10-11 10:1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西藏自治区公共 (略) http://**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普 (略) (略) 功能提升项目(一期): 开标时间: 2024-10-11 10:1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均不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发起解密,投标人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 7.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7.3建设项目安全措施费用投入总额不得低于工程直接费的1.5%,发生时按实际支出金额计入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成本或费用项目中。 7.4本项目按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略) 管(2020)1号)文件要求执行。 7.5本项目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略) 管【2020】119号文件要求执行。 7.6本项目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 (略) 管【2020】89号)和《关于更改西藏自 (略) 政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招标文件模板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阿里地区建设工程造价中心(阿里地区招投标管理中心)普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普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阿里地区普兰县 联 系 人: 次朗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 (略) 地 址: 阿里地区噶尔县 联 系 人: 格桑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