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报溪洛渡水电站右岸地面开关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核准的请示》(昭市发改基础〔2024〕20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1号修订)、《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的通知》(云政发〔2017〕1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3〕2号),结合省能源局审核意见,经研究,现就溪洛渡水电站右岸地面开关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7-*-04-02-*)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永善5 (略) 架加强工程已纳入国家“十四五”电力规划。统筹考虑在运溪洛渡水电站的生产安全与施工协调等因素,该工 (略) 侧子项和电站侧子项,电网侧子项即永善5 (略) 架加强工程, (略) (略) 实施;电站侧子项即溪洛渡水电站右岸地面开关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由三峡金沙江 (略) 永善溪洛渡电厂实施。溪洛渡水电站右岸地面开关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溪洛渡水电站电力外送的灵活性和可靠性,提 (略) 安全稳定水平。三峡金沙江 (略) 永善溪洛渡电厂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运营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二、建设地点
(略) 永善县。
三、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
(一)开关站规模
本期在溪洛渡右岸新建地面500千伏开关站,共15台开关。
(二)融冰装置
在溪洛渡右岸地面开关站至甘顶500千伏*线溪洛渡右岸地面开关站侧安装一组融冰用隔离开关。
四、项目动态总投资为*万元。项目采用全额资本金,由项目法人自筹解决。
五、本工 (略) 评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要求。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满足国家环保标准,请项目法人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
六、项目已取得所需支持性文件
本工程在溪洛渡水电站范围内建设,已取得土地不动产权证,不新增建设用地。
(一)中共永善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溪洛渡水电站右岸地面开关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登记备案的回执》。
(二) (略) 《关于印发溪洛渡水电站右岸地面开关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的通知》( (略) 〔2024〕1269号)。
七、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 (略) ,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项目法人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 (略) 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八、项 (略) 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九、请项目法人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略) 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省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请按以上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