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0月1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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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第十师184团城镇供水保障建设项目 | 位于第十师184团长宁街东侧,取水水源为于什盖水库。水厂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6°21′36.042″,北纬46°16′44.554″。输水管线布设于184团团部内。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四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 | 新疆创禹 (略) | (1)水厂工程:该项目水厂改建仅为设备更换,主要包含更换泵房内加压泵,更换泵房内配电系统和管道系统,更换絮凝剂自动投加设备,更换电解法次氯酸钠发生器,新增成品加氯间,新增水质多参数在线监测仪,新增在线压力传送器,新增在线流量传送器;(2)输水管道工程:现状水输水管道长8.6km,新建输水管道18km,并拆除原输水管道。新建入户管道22km,以及钢套管DN800,400m;阀门井15座;平房集中阀门井65座;消火栓井107座;消防水鹤3座;水表井1座;远传入户水表3310块。 |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及机械尾气。抑制扬尘和机械尾气措施为施工期间施工现场采取洒水、围挡措施,物料集中堆放并采取遮盖,车辆严禁超载并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措施,优选性能良好的施工机械,并做好施工机械的检修、维护工作。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 (略) 理后用于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 (略) ,最终进入184 (略) 理 (略) 理。项目运营期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要求,经市 (略) 排入184 (略) 理 (略) 理。 (三)严格控制噪声影响。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挖掘机、装载机及运输车辆等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择性能良好且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定期保养,维持其低噪声水平;安装基座减震设施;制定施工计划,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作业;采用限速、禁鸣等措施减轻车辆运输对环境的影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的相关要求。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净水厂内部设备、各类泵、风机等,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所有产噪设备均设置单独基础或减振措施,强振动设备与管道间采用柔性连接方式,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2类标准要求。 (四) (略) 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按照环评落实好固废收集、综合 (略) 置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全部运至行业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堆放或填埋;施工土方用于就近土地平整,严禁随意倾倒,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清理工作;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 (略) 理。项目运营期废包装物和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 (略) 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