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将《 (略) 肉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 (略) 肉鸡养殖项目
建设地点:无棣县信阳镇前胡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约合1079亩)。主要建设肉鸡自养小区6个,包括办公室、养殖棚、变压房、管理用房和仓库等,建筑面积*.8平方。购置鸡笼、环控、空气能取暖系统、变压器、地磅、照明系统、空调降温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发电机发电系统、通风系统和粪便处理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全场形成年出栏白羽肉鸡4500万只的养殖规模。
2.环境保护情况
废气:本项目鸡舍和污水处理站等处产生恶臭气体。臭气浓度、NH3、H2S最高浓度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消毒全部蒸发损耗;清洗废水与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有附近村民外运作农肥处理,不对外排放。
噪声: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二类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鸡粪便(垫料)、病死鸡和办公生活垃圾。鸡粪便(垫料)主要外售给有机肥厂,处理后回田利用,病死鸡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3.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联系人:庞金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