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第二批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助力乡村振兴发展资金)申报项目评审工作,根据阿坝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 (略) 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助力乡村振兴发展资金)的通知》(阿州经信〔2022〕59号)、《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和验收细则(试行)》(阿州经信〔2021〕225号)、 (略) 经信厅《关于印发< (略) 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经信规〔2022〕5号)精神,经企业申报、我局初审、专家评审,我县九寨 (略) 壮骨麝香止痛膏凝胶贴膏生产线改造项目、 (略) (腊肉、风干牛肉)加工项目符合2021年第二批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条件,并通过专家评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1日-2023年4月28日;如有疑问,请及时来电反映。
联系电话:0837-*(县经信局)
汶川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