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2024年深圳宝安·河池大化劳务协作工作站运营项目
二、服务期限
从合同签订起一年时间(12个月)。本项目属于长期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采购人可视中标供应商履约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续约期间,若因劳务协作框架协议或政府财政资金调整,则合同不再续约。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略) 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第三方服务机构( (略) 宝安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指导和监督)
四、运营方式
根据《深圳宝安·河池大化粤桂东西部劳务协作框架协议》,由广西大化当地人力资源部门提供工作站场地,宝安区人力资源部门采 (略) 内服务机构的方式开展工作,并由两地人力资源部门共同负责监督。
五、项目内容
(一)大化县内运营劳务协作站 (略) (包含1个粤桂劳务协作总站和1 (略) );
(二)选派1名全职工作人员进驻劳务协作工作站,开展劳务协作工作站所有工作;
(三)劳务协作站日常向当地群众发布并宣传宝安区企业岗位需求信息不少于*个次,服务宝安区企业不少于400家次,并提供咨询和就业需求等服务不少于3500人,及时将有求职需求的人员信息提供给宝安区用工企业;
(四)全年开展各类线下招聘活动不少于20场,其中开展不少于2场大型现场招聘会,在乡镇地区开展不少于18场的中小型巡回现场招聘活动;
(五) (略) ,通过远程面试设备,定期安排有求职意向的群众与宝安区企业进行线上面试、直播带岗等活动不少于2场;
(六)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大力宣传推广劳务协作工作站,发放宣传资料不少于*份;劳务协作站要联 (略) 发挥协同作用,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媒体,发布扩大影响力;
(七)做好活动各项相关服务工作,以及负责做好各项跟踪服务反馈等工作,于下一月5日前统计汇总上月劳务协作数据、图片,及时核查、比对,报送两地人社部门;
(八)协作站应与当地县人社部门协作开展“点对点”外出务工人员专车服务工作;
(九)电话跟进回访外出务工人员不少于3000人次,持续提供就业服务;
(十)项目结束后,提交项目完成报告书、完成情况佐证资料等;
(十一)其他和本次项目相关的工作。
六、评审方法和定标方法
按照《宝安区人力资源局采购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深宝人[2022]32号)确定1家项目承包方。
七、资质要求
承包服务商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 (略) 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机构或协会。
(二)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职人员。
(三)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八、报名方式
项目承包方根据采购需求编制工作方案送至地址: (略) 宝安区福海 (略) (略) 交汇处宝安人才园912或发送至邮箱:*@*ttp://**
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7月17日18时
联系人:刘凌霞
联系电话:0755-*
九、采购预算
项目预算费用为*元以内,计划在部门预算中列支。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具体采购价格以实际中标价格为准。
信息来源:http://**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