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家园小区消防维修资金应急使用
批前公示
幸福家园小区1、2号楼业主:
涟城街道办莲花居民委员会向我局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幸福家园小区1、2号楼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为确保有关业主的知情权和决定权,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涟水县消防大队对幸福家园小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幸福家园小区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并出具《涟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居民小区存在重大的火灾隐患情况》的函,经涟城街道办莲花社区申请,涟城街道办同意,一致要求按应急程序使用维修资金维修幸福家园小区1、2号楼消防设施。根据《 (略) 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此消防维修工程符合应急使用范围,维修资金使用不经业主表决。由涟城街道负责制定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方案及相关招投标工作,工程预算总额*.9元,最终维修改造费用以审计结果为准。
2、公示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8日,如对上述内容有疑异,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物管科反映,(上午8:30-11:45,下午:2:00-5:30)。联系电话:* 联系人:余美荣
附件:业主维修资金预分摊明细表
涟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