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莱特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湖南 (略) 开展。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及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道县 (略) 生猪养殖项目
建设单位:道县 (略)
建设地点: (略) 道县四马桥镇西凤村
建设概要:项目用地(包括生产设施、附设施)占地面积*.77平方米。养殖场设 (略) 、 (略) 和生 (略) (略) 域,建设6栋标准化猪舍及员工宿舍、消毒室、 (略) 理设施、干粪棚等配套设备,项目总投资*元,养殖场建成后常年存栏生猪7200头,年出栏生猪*头,并建设配套设施。
2、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道县 (略)
联系人:吴总 联系电话:*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 (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本项目环评工作程序:在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以及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结合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给出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并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本次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目前本项目主要的环境问题是?
(2)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4)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其它建议?公众意见表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途径"http://**_*.html" target="_blank">http://**_*.html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可通过电话、传真、邮箱(*@*q.com)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道县 (略)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