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2024-2025年度生产工器具、仪器仪表检测服务等项目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6)
(略) 中山供电局2024-2025年度生产工器具、仪器仪表检测服务等项目框架招标(招标编号:CG*6),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 (略) 中山供电局 (略) 中山供电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信息
(一) 项目名称: (略) 中山供电局2024-2025年度生产工器具、仪器仪表检测服务等项目框架招标
(二) 招标人: (略) 中山供电局
(三)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四)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五) 资金来源情况说明:自筹资金
(六)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 项目地点: (略)
(八) 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如2026年新的服务框架招标结果未发布,可继续沿用本招标结果至新的中标结果发布,但延期不得超过2026年6月30日;如2026年新的服务框架招标结果发布,本招标结果有效期自新的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相应终止。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招标范围:详见下表。
(二)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或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预中标比例较少的供应商无实际采购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包的协议比例进行控制。
序号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限价说明 | 是否特殊包 | 服务期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中山供电局2024-2025年度生产工器具、仪器仪表检测及工器具力学试验 | 380 | / | 1 | 中山供电局2024-2025年度生产工器具、仪器仪表检测及工器具力学试验 | 380 | / | / | 否 | 以招标结果有效期为准 | / | 10,000.00 |
2 | 2024-2025年度生产工器具、仪器仪表(无人机除外)维修 | 90 | / | 1 | 2024-2025年度生产工器具、仪器仪表(无人机除外)维修 | 90 | / | / | 否 | 以招标结果有效期为准 | / | 10,000.00 |
3 | 中山供电局2024-2025年度无人机维修 | 120 | / | 1 | 中山供电局2024-2025年度无人机维修 | 120 | / | / | 否 | 以招标结果有效期为准 | / | 10,000.00 |
4 | 中山供电局2024-2025年度特种设备(叉车、吊车、高空作业车等)维修及保养 | 120 | / | 1 | 中山供电局2024-2025年度特种设备(叉车、吊车、高空作业车等)维修及保养 | 120 | / | / | 否 | 以招标结果有效期为准 | / | 10,000.00 |
5 | 中山供电局2024-2025年应急电源装备维修及保养 | 400 | / | 1 | 中山供电局2024-2025年应急电源装备维修及保养 | 400 | / | / | 否 | 以招标结果有效期为准 | / | 10,000.00 |
注:
1.造价审定依据:计价采用定额计价模式,计价依据为:
(1)定额套用:《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定额(2020 年版)》、《电网拆除工程预算定额(2020 年版)》、《电网检修工程预算定额(2020 年版)》,不足部分选用或参考其他相关定额,其他定额选用或参考顺序:《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8 年版)》、《20kV 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2022 年版)》,《 (略)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
(2)取费标准:执行《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20 年版) 》、《电网检修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20 年版)》和《关 (略) 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实施细则等两项规定的通知》(粤电定[2021]15 号)及电网公司的最新规定。
(3)工程税金执行《转发电力定额总站关于调整电力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粤电定[2019]2 号)及国家最新税收政策。
(4)定额套用不足部分,则参考 (略) 中山供电局及相关单位测试设备、仪器仪表及工器具维修、检测及试验服务历年招标文件、合同及造价文件等。
(若国家、行业部门、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发布最新规范性文件,发布日之前未结算的工作以原计价文件为准,发布日之后的工作以新计价文件为准)。
2.标的物描述:
(1)标的一:中山供电局2024-2025年度生产工器具、仪器仪表检测及工器具力学试验
①实施内容
中山供电局本次委托校验的测试设备、施工工器具清单详见附表, 中标单位必须依据相应检定规程完成附表所列测试设备的上门接收、校验(试验室的设备必须到现场校验)、标签粘贴、报告编制、送回等工作。
②结算要求
中标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服务框架合同,各实施部门按实际需要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委托单,校验、试验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按实结算。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费率即为中标费率,是确定工程最终合同价及结算价的最终依据。
对于限价清单内的测试设备、仪器仪表和施工工器具检测,检测金额按清单限价计算,可不经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审核。即:最终结算金额=∑(委托测试工器具、仪器仪表的检测单价限价×测试数量×中标费率),其中检测单价限价为清单内所列单价。
对于限价清单外的测试设备、仪器仪表和施工工器具检测,结算金额需 (略) 审定,即:最终结算价款=中介审定工程价款×中标费率。当合同价款为可调整时,经发包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定,造价咨询服务基本收费部分由发包人支付,效益收费部分(效益收费部分是指对送审结算价的“︱核减额︱+︱核增额︱”所对应的造价咨询服务费。)由承包人承担。效益收费部分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并由发包人支付给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承包人未提出增加费用,经发包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定需调增结算费用,此时产生的结算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费用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并由发包人支付给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2)标的二:中山供电局2024-2025年度生产工器具、仪器仪表(无人机除外)维修
①实施内容
对中山供电局损坏或存在缺陷的生产工器具、仪器仪表(无人机除外)进行维修,具体维修内容以各实施部门的委托为准。
②结算要求
中标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服务框架合同,各实施部门按实际需要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委托单,检修服务费以实际发生为准,按实结算,结算金额需 (略) 审定。
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费率即为中标费率,是确定工程最终合同价及结算价的最终依据,即:最终结算价款=中介审定工程价款×中标费率。当合同价款为可调整时,经发包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定,造价咨询服务基本收费部分由发包人支付,效益收费部分(效益收费部分是指对送审结算价的“︱核减额︱+︱核增额︱”所对应的造价咨询服务费。)由承包人承担。效益收费部分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并由发包人支付给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承包人未提出增加费用,经发包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定需调增结算费用,此时产生的结算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费用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并由发包人支付给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3)标的三:中山供电局2024-2025年度无人机维修
①实施内容
对生产使用的无人机维修进行维修,提供无人机维修的耗材零部件、无人机维修实施、无人机维修前后运输服务。
②结算要求
中标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服务框架合同,各实施部门按实际需要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委托单,检修服务费以实际发生为准,按实结算。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费率即为中标费率,是确定工程最终合同价及结算价的最终依据。
对于限价清单内的无人机部件维修,结算按清单限价计算,可不经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审核。即:最终结算金额=∑(委托维修无人机部件的单项合计单价限价×维修数量×中标费率),其中维修部件的单项合计单价限价为清单所列单价限价。(限价清单请见附件)注:维修部件的单项合计单价限价=零件单价+工时单价×工时。
对于限价清单外的无人机部件维修,结算金额需 (略) 审定,即:最终结算价款=中介审定工程价款×中标费率。当合同价款为可调整时,经发包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定,造价咨询服务基本收费部分由发包人支付,效益收费部分(效益收费部分是指对送审结算价的“︱核减额︱+︱核增额︱”所对应的造价咨询服务费。)由承包人承担。效益收费部分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并由发包人支付给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承包人未提出增加费用,经发包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定需调增结算费用,此时产生的结算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费用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并由发包人支付给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4)标的四:中山供电局2024-2025年特种设备维修及保养
①实施内容
对中山供电局辖区内的吊车、叉车、高空作业车等特种设备的液压机构部分进行日常维护保养(设备免费润滑保养);对中山供电局辖区内的发生故障的叉车、吊车、高空作业车等特种设备进行维修,确保叉车、吊车、高空作业车等特种设备能正常安全使用;提供代办吊车、叉车、高空作业车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注册、年检和注销服务,代支年检费用。
②结算要求
中标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服务框架合同,各实施部门按实际需要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委托单,维修、保养服务费以实际发生为准,按实结算。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费率即为中标费率,是确定工程最终合同价及结算价的最终依据。
特种设备日常维保,结算按清单限价计算,可不经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审核。结算金额=∑(设备单次维保限价×维护数量×中标费率)。
特种设备维修,结算金额需 (略) 审定,即:最终结算价款=中介审定工程价款×中标费率。当合同价款为可调整时,经发包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定,造价咨询服务基本收费部分由发包人支付,效益收费部分(效益收费部分是指对送审结算价的“︱核减额︱+︱核增额︱”所对应的造价咨询服务费。)由承包人承担。效益收费部分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并由发包人支付给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承包人未提出增加费用,经发包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定需调增结算费用,此时产生的结算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费用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并由发包人支付给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5)标的五:中山供电局2024-2025年应急电源装备维修及保养
①实施内容
对应急发电车、UPS电源车等大型车辆及发电、供电装备的定期检测保养、故障维修等,以及对应急发电机的定期检测保养、故障维修等。
②结算要求
中标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服务框架合同,各实施部门按实际需要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委托单,维修、保养服务费以实际发生为准,按实结算。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费率即为中标费率,是确定工程最终合同价及结算价的最终依据。
应急电源装备日常维保,结算按清单限价计算,可不经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审核。结算金额=∑(设备单次全面维保项目限价或单次简化维保项目限价×维护数量×中标费率)。
应急电源装备维修,主要配件价格不得高于限价表。结算金额需 (略) 审定,即:最终结算价款=中介审定工程价款×中标费率。当合同价款为可调整时,经发包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定,造价咨询服务基本收费部分由发包人支付,效益收费部分(效益收费部分是指对送审结算价的“︱核减额︱+︱核增额︱”所对应的造价咨询服务费。)由承包人承担。效益收费部分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并由发包人支付给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承包人未提出增加费用,经发包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定需调增结算费用,此时产生的结算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费用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并由发包人支付给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3.报价方式及有效报价: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投标费率<100%为有效报价。
(三)项目概述:
中山供电局2024-2025年度生产工器具、仪器仪表检测服务等5个项目服务框架招标项目,分别为:1、中山供电局2024-2025年度生产工器具、仪器仪表检测及工器具力学试验;2、中山供电局2024-2025年度生产工器具、仪器仪表(无人机除外)维修;3、中山供电局2024-2025年度无人机维修;4、中山供电局2024-2025年特种设备维修及保养;5、中山供电局2024-2025年应急电源装备维修及保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 (略) 要求,在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http://**)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3 | 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持有有效身份证明。 |
4 |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项目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 (略) 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
5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6 | 不得存在的情形: (略) 实施不接受 (略) 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7 | 投标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8 | 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9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具有国家实验室认可(CNAS)或具有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CMA)的单位。 | 中山供电局2024-2025年度生产工器具、仪器仪表检测及工器具力学试验 |
2 | 近三年(投标截止前36个月)至少有一项生产工器具、仪器仪表(无人机除外)的维修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证明业绩的资料。 | 2024-2025年度生产工器具、仪器仪表(无人机除外)维修 |
3 | 近三年(投标截止前36个月)至少有一项无人机的维护维修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证明业绩的资料。 | 中山供电局2024-2025年度无人机维修 |
4 | 近三年(投标截止前36个月)至少有一项特种设备(叉车、吊车、高空作业车等,其中任一类特种设备的维修或维保业绩即可)的维修或保养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证明业绩的资料。 | 中山供电局2024-2025年度特种设备(叉车、吊车、高空作业车等)维修及保养 |
5 | 近三年(投标截止前36个月)至少有一项对应急发电车或UPS电源车等的维修或保养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证明业绩的资料。 | 中山供电局2024-2025年应急电源装备维修及保养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网址:http://**)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07日20时00分00秒至2024年03月13日2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 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勾选需要投标项目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确认成功后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重要提醒:
1.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评标时将予以否决投标处理:①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②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③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2.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阳光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登记注册操作手册》、《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承包商登记注册操作手册》(可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请参考《 (略) 电子商务系统数字证书升级的通知》附件《数字证书办理指南2.0》、《关于电子商务系统数字证书升级的说明》(可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为避免耽误投标,请提前完成供应商登记( (略) 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审核进度及结果请咨询相应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进行投标活动,并在投标截止前办理数字证书。
3. 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5.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系统确认的操作(投标人选择需要投标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发标时间内未完成系统确认而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 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用户手册》(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1)如果本次采购在原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中开展:
供应商对于南方电网原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相关操作的其他疑问可参见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手册》,其具体下载路径为:http://**
本次采购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中(原系统)开展,具体操作路径如下:
购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原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原系统)->投标管理。
服务费缴纳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原系统)->服务费与退费。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原系统)->日常管理->组件下载。
(2)如果本次采购在新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中开展:
供应商对于南方电网新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相关操作的其他疑问可参见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操作手册》,其具体下载路径为:http://**。
本次采购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中开展,具体操作路径如下:
购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投标管理。
服务费缴纳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服务费与退费。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2. 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经查看认为不符合相关采购要求或无意愿参与的,可自行决定不参与本项目(标的/标包)的投标,且不得上传相关文件至系统,即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 电子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4年03月07日20时00分00秒
4.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8日09时0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03月28日09时00分00秒。
地点:本项目实行在线电子化开标,不再采用指定地点集中开标的方式。
七、异议
1. 异议的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 (略) 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5楼
邮编:*
受理邮箱:*@*ttp://**
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 (略) 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作 (略) 。
八、其他公告内容
无 。
九、业务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略) 供应链管理部
电子邮箱:*@*ttp://**
联系电话:020-*
十、联系方式
1. 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张工*-2(采购业务)-1(广东电网)
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3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1(供应商管理业务)-1(广东电网);*-1(供应商管理业务)-0(南网供应链集团)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 (略) )
2. 异议联系电话
联系人:郭小姐、赖小姐、庄小姐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20-*、*、*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将问题提交至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
3.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