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含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和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根据县安办《关于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江安委办〔2024〕21号)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工作实际,县局制定了《中江县交通运输行业2024年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务求取得实效。
中江县交通运输行业
2024年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2024年7月17日18时许, (略) 丹桂大街184号九鼎大楼发生火灾,造成16人遇难。事故发生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期间,引发广泛关注,造成重大影响,教训极其深刻。为深刻汲取近年典型火灾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有效防范火灾等级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将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工作实际,我局决定,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当前正值高温季节,各类火灾风险交织叠加,极易诱发火灾事故。各单位要深入学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压紧压实“三管三必须”安全管理责任,有效排查本行业各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消防安全风险,最大限度防范发生火灾亡人事故,确保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中江县交通运输行业2024年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决定成立专项工作专班,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组 长:黄 振 局党组书记、局 长
副组长:詹 金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云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健 局党组成员、安全总监
艾 明 局党组成员、县运管所所长
陈肇立 局机关党支部副书记
成 员:罗巧琳 莫 兵 唐 兵 张 丽 黄游光
吴盛康 康年彬 袁勤勇 黄一桓 黄 俊
余光荣 郭 峰 彭寿华
专项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应急管理股,由局安全应急管理股股长莫兵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处理全行业2024年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日常事务。
各单位依本方案,扎实有效推动所辖行业领域2024年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项任务。
三、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8月31日。
四、整治内容
重点针对汽车客运站(含公交车站)、渡口码头、交通建设施工现场和驻地用房、单位办公用房和职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一)局应急股具体负责系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抽查工作。
(二)县运管所具体负责 (略) 客货运输及汽车客运站(含公交车站) (略) 运输企业的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工作。
(三)县海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对渡口码头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查检查工作。
(四)县重大办、局质监站、县公管所、 (略) 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对交通建设工程企业施工现场及驻地用房的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工作。重点针对施工过程中有无持证上岗、有无落实动火审批手续、有无落实现场防护措施等行为,全面排查整治电焊气焊等违法违规动火作业。
(五) (略) 具体负责所辖汽车客运站(含公交车站)、单位办公用房和职工宿舍及客运车辆的消防安全排查工作。
(六)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机关办公用房和职工宿舍及公务用车的消防安全督查检查工作。同时,牵头负责局属各单位办公用房和职工宿舍及公务用车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排查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损坏或停用消防设施设备等突出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对消防安全管理混乱尤其无人管理的,必须推动明确管理责任主体。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力度。各单位要结合当前的消防安全严峻形势,认真组织管辖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充分利用板报、电子显示屏、短信、微信、QQ群等媒介和公共视听载体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要积极曝光消防违法行为,开展提示性消防宣传,掀起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大声势,不断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二)严格执法检查。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落地;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如:安全出口数量不足、违规堆放易燃易爆及可燃物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等),要采取停产停业整改等相应措施,对难以整改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消防违法行为,及时报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处理;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类列出隐患排查整治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到位销号等内容,形成完整的闭环管理链条。
(三)严格督导问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期间,县局将不定期组织督查组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采取“两书一函”敦促、通报批评、约谈相关责任人等形式;对发生火灾责任事故的,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对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请局属各单位安排专人于每周五将《中江县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清单》(见附件)通过局应急微信群报局应急股;于8月31日前报送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联系人:李姣阳,办公室座机:0838-*、手机号码:*)
附件:中江县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