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注销公告
(略) 监特注销【202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三十二条、四十条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另依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依法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使用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的规定。 (略) 核查,决定对“无 (略) ”等20家使用单位共计83台(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详见附件)采取公告注销,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上述使用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如有异议, (略) (略) 场 (略) 进行询问或说明,逾期将 (略) 理。
设备清单详见附件:公告注销第45批.xlsx
(略) (略) 场 (略)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