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口江东新区排水设施完善工程(一期)A段监理招标的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海南 (略) (略) (略) 的委托负责“海口 (略) 排水设施完善工程(一期)A段监理”的招标工作,本项目于2024年12月03日在《 (略) (海南省)》《中国 (略) 》《 (略) (海南省· (略) )》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做出如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中: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的“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1)资信评分标准 企业诚信等级评价”中的“注:根据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诚信等级打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企业诚信登记评价以牵头单位为准。”修改为:“注: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诚信等级打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企业诚信等级评价以牵头单位为准。”
本次变更仅对表述错误进行澄清,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对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代理机构: 海南 (略)
日期: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