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示电话:0314-*
通讯地址: (略) 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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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址 | 建设 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公示 日期 |
1 | 蒸汽锅炉 (略) 改造项目 | (略) 七沟镇经济开发区 | (略) | 项 (略) 七沟镇经济开发区,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比例12.5%。项目对现 (略) 进行改造,拆除原有1吨醇基燃料锅炉,改建为3吨醇基燃料锅炉。 |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物是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通过设置围挡、道路硬化、车辆冲洗、洒水抑尘、建材密闭覆盖、加强管理等措施,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降噪、减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可使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 废气:锅炉选用低硫燃料,锅炉废气通过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通过一根12m高排气筒排放,各项污染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中燃油锅炉排放标准,同时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采取封闭式燃料库,非*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废水:锅炉排污水与软化水制备废水用于泼洒抑尘,不外排。 噪声:项目通过厂房封闭,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东、西、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要求。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为进一步保护区域地下水和土壤,醇基燃料储罐四周设置围堰。 | 2024年8月4日-2024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