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住房和 (略) :
你单位《关 (略) 桂陵大道( (略) - (略) )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长建字〔2024〕12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 (略) 桂陵大道( (略) - (略) )建设工程。
(一)项目代码:2410-(略)-04-01-(略) ;
(二)项目单位: (略) 住房和 (略) ;
(三)建设地点: (略) 桂陵大道( (略) - (略) )。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将桂陵大道( (略) - (略) ) (略) 改建为桥梁引道,顺接桂陵大道现状桥梁, (略) 线总长为618.62米,同时对配套 (略) 、照明进行改造。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695.(略)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二、建设工期:一年。
三、同意项目法人在施工、设备及重要材料采购等环节委托有资质单位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在《》、《河南招标 (略) 》等上发布。
四、项目建设中应节约利用土地,努力降低建筑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五、请按照节水“三同时”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采用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
六、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以书面形式向项目批复机关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八、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落实各种建设条件,优化建设方案,积极开展下步工作。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