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为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发改投资[2013]3211号)的要求,现对新疆 (略) 新疆火烧云铅锌矿60万吨/年铅锌冶炼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价进行征求公众意见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新疆火烧云铅锌矿60万吨/年铅锌冶炼工程。
建设单位简介:新疆 (略) 成立于2023年06月21日,注册地址为洛浦县北京工业园区玉龙湾路4号11室。经营范围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隶属于新疆地矿投资(集团) (略) (简称新矿投资集团)子公司新疆火烧 (略) ,新矿投资集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出 (略) ,按照自治区一类企业管理,2021年7月28日注册成立,新矿投资集团致力于打造新疆地矿产业骨干龙头企业,是一家以地质勘查、矿业开发、地质服务、矿业投资等为主营业务的综合性企业集团。
工程概况:本项目年处理火烧云铅锌氧化矿250万t/a,生产规模为年产50万t/a锌,对硫酸铅渣进行综合回收利用,生产规模为产出10万t/a电铅。为新建项目,投资为*万元。本项目原料来自和田县南部的甜水海一带的高山区,为减少原料运输对沿线影响,本项目原料采用管道运输。 (略) 场广阔。工程建筑材料和生活供应品均由本地提供。项目新增职工首先考虑当地劳动力资源。
项目行政区划属洛浦县管辖。项目主要建设冶炼厂,占地面积约96.6104hm2,位于和田地区昆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占用地无房屋征收,不占用耕地、林地,项目选址符合《新疆洛浦县总体规划》的要求。
项目按“三同时”的原则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基本不造成影响。
二、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初步识别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主要因素,提出应对措施。
1.项目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准备期:项目征地补偿不到位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建设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运行期:安全生产事故工伤、工亡人员及职业病患者善后处置不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关闭期:厂区内遗留有毒、有害物质未处置可能应发的群体性事件。
2.社会稳定风险预防措施:
准备期:项目选址充分论证,听取民意,避开水源地、自然保护区、耕地等敏感区;建设期:不拖欠工程进度款,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合同、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建立保证金制度,薪资发放到农民工个人;运行期,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关闭期:及时处理遗留的有毒、有害物质,并悬挂安全警示牌。
三、征询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项目所在区域的主要政府部门、基层社区、商业、医疗、居民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工程项目的建设持什么态度;
(2)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
(3)工程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
(4)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5)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6)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四、建设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新疆 (略)
单位地址:洛浦县北京工业园区玉龙湾路4号11室
联系人:侯明利 邮编:*
联系电话:0991-*
五、报告编制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新疆煤 (略) (略)
单位地址:新 (略) 南昌路177号
联系人:王庚 邮编:*
联系电话:0991-* 电子邮箱:*@*Q.com
六、公示说明
1.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单位或报告编制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建设单位或报告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十日内,向建设单位或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公示发布单位:新疆 (略)
新疆煤 (略) (略)
公示发布时间: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