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应急预案及清流经济开发区应急预案编制询价公告
采购方式:政府采购
二、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报价时间
时间:2024年1月8日 至 2024年1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7号研发楼三楼
方式:线下报送或者邮寄报送。
四、其他补充事宜
报价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报价单;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备注:以上材料一式四份(需盖公章)。
五、凡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询价人信息
名 称:清流县金 (略)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7号研发楼三楼
2.询价小组成员:
王女士 *
黄先生 *
邱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