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 (略) 兴宁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监理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E*9001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9月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②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③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
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②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③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
3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2投标报价” | (1)招标控制价或有效报价范围:10%≤下浮系数≤100% (招标控制价可参照发改价〔2007〕670 号文确定)。 | (1)招标控制价或有效报价范围:30%≤下浮系数≤100% (招标控制价可参照发改价〔2007〕670 号文确定)。 |
4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是否远程抽取:是 | 是否远程抽取:否 |
5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08日09时30分 | 2023年10月13日09时30分 |
6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 | 投标人类似业绩 (0.0~20.0 分) 考核期内完成过或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的,每个得 10 分,本项满分 20 分。(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意见书为准)。 | 投标人类似业绩 (0.0~20.0 分) 考核期内完成过或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的,每个得10分,本项满分20分。(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意见书为准)。 注: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可认同为联合体业绩。 |
更正日期:2023年9月27日
三、其它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网站下载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其它内容存在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公告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四、联系事项:
1.招标人名称:广西 (略)
地址: (略) 兴宁区三塘镇松柏路31号
联系人:*韵洁 联系电话: 0771-*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 (略)
地址: (略) 兴宁区玉蟾路3号金源悦府35号楼2208号
联系人:陈雪梅 联系电话:0771-*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