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告
第4号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 (略) 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提高全县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七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1家合作律师事务所,担任全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以及提供法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律师事务所,并经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和考核为“称职”以上的律师。
二、竞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二)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业务特长,具有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和工作能力(需从事法律服务满5年以上),热心社会公共事业,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道德修养、社会责任感,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无不良执业记录;
(四)熟悉地方政府组织法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规则,熟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规划建设、房地产、土地征用、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
(五)竞聘律师所拥有专职律师7人以上;
(六)受到相关主管部门表彰的、在景东县设律所或者分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七)担任法律顾问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职责
(一)服务对象为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日至少安排1名受聘律师值班,负责处理县委县政府、各乡(镇)和县级部门涉及法律方面的工作,重点是法律顾问职责范围的工作,工作地点位于县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
(二)为聘用单位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论证、专家意见、合法性意见;
(三)为聘用单位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研究、评估和法律论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四)为聘用单位上级部门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五)参与处理涉及聘用单位尚未形成诉讼的重大民商事、行政和其他纠纷调解;
(六)代理以聘用单位为当事人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案件;
(七)为聘用单位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八)为聘用单位在签订的重大合同(协议)进行法律论证,受聘用单位委托或指派参与谈判、签约,协助起草、审查、修改相应的合同文书;
(九)为聘用单位采购、招投标等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或接受聘用单位的委托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提供法律服务;
(十)为聘用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协助聘用单位进行法治宣传;
(十一)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强化程序引导、释法说理,推动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化解。
(十二)参加各专题会、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提出法律意见。
(十三)办理聘用单位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十四)合同期内,每年提供年度服务报告。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填写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包括:(1)《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选聘报名表》(见附件);(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3)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法学专家从业资质材料(需与原件核对);(4)获得奖励和荣誉称号情况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主要业绩证明材料(重点是从事政府法律顾问和行政部门领域相关法律服务的业绩);(6)竞聘工作计划;(7)报价方案。
以上材料纸质版由事务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于2024年1月29日上午10:00前交景东彝族自治县司法局。(地址: (略) 景东县锦屏镇白云路2号,电子邮箱:*@*26.com;邮编:*;联系人及电话:罗兰兰,0879-*)
(二)审查。由县司法局对报名律师事务所进行资料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律师事务所进行现场确认,汇总名单后报县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书面审核,确定3家拟骋用律师事务所名单,并通知参加现场陈述。
(三)现场陈述。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如出现票数相同,在并列者之间再次投票,以此类推。最终结果由县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四)签订合同。按照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与事务所签订合同,期限5年,服务费预算金额每年不超过50万元(含本数),代理以聘用单位为当事人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案件费用含在年度法律服务费中。
(五)其他。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每半年评估考核一次,对半年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顾问单位,可提前终止服务合同。报名律所及律师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若经查实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已经签订合同的,将解除合同。
附件: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选聘报名表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