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 (略) 金田佳苑公租房项目(东河组 (略) C-4-1局部地块)位于郴 (略) (略) (略) (略) 西南角,地块面积#m2,地块东面为金田新村居民点、金田村、刘仙·望仙租赁房、南面、北面均为空地、西面为郴永大道。地理坐标为东经:113°7′31.296″北纬:25°50′45.204″,地块目前所有权 (略) (略) 白露塘镇金田村。调查地块四至范围为:以项目为中心,周边1000m范围内。
根据《《关于郴 (略) 金田佳苑公租房建设项目规划条件通知书》(郴资规条〔2024〕高新13号),该地块用途由农用地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R21),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第一类用地。
一、地块调查机构
调查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略) 4号有色金属仓储物流检验中心5栋5楼
联系人:唐工 电话:#
二、初步调查结论
通过收集地块土地利用规划资料,结合现场踏勘情况,以及地块使用者、周边居民等人员访谈信息,对该地块进行了环境分析及污染识别。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2014年以前一直为农用地,2015-2016年已#续动工建成投入使用,未进行过任何工业活动,不涉及危险废物暂存,地块历史较为清楚。场地四周 (略) 、 (略) 、空地和南面约350-900米有少量工业企业,企业性质主要为制造业,分别为湖南格 (略) 为镍氢电池制造行业,湖南微米 (略) 为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行业, (略) 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经过查询该三家企业的营业范围、排污许可/登记情况,以及地块空间位置及阻隔情况,周边企业对本地块的土壤污染影响较小,且周边地块的用地性质从农用地变更到建设用地外,未发生过其他形式的变更。
根据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判断地块可不进一步开展初步调查工作,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进行第二阶段调查,可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开发利用。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五、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