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
《深泽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深泽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
2023年3月8日
深泽县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责任分解方案
为深入学稳健康发展。
4.积极争取专项债结存限额项目,将专项债限额重点向成熟度高、前期手续齐备的项目倾斜,加大专项债资金向重点项目支持力度。
5.规范有序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依托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公开推介,吸引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各类社会资本参与,丰富项目储备、优化流程审批、加快信贷投放,推动项目开工建设。
6.落实《关于做好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项目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政策支持,加强政银之间的信息互通共享、密切协作,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加大对制造业企业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7.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配合上级部门推进部门间业务系统对接,加强数据共享、电子证照数据归集、电子印章应用,推进符合国家标准的企业电子印章实现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
8.配合上级部门 (略) 政务大数据平台,优化数据共享应用平台功能,健全完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和全流程线上供需对接机制, (略) 政务数据汇聚融合和共享应用提供有力支撑。
9.配合上级部门拓展电子 (略) 场准入、纳税、金融、招投标等领域的应用,推进企业开办与简易注销、涉企不动产登记、员工录用等“一件事一次办”。
10.借鉴学。
13.全面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及其配套措施,将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纳入县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施分型分类培育和精准帮扶,帮助其解决经营场所、用工、融资、社保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个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14.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略) 场准入效能试评估。定期归 (略) 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对被国家通报的案例及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15.从“拓、延、优”三方面落实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对全县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对按政策规定申请缓缴的社保费,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数据共享、简化申办流程,主动对接符合缓缴 (略) 场主体分类优化服务保障,做细做好提醒告知和信息推送服务,实现企业“即申即享”。优化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流程,在实现信息系统自动推送退税提醒、提取数据、预填报表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退税提醒服务,促进留抵退税政策在线直达快享。
16.打造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保护中心,建立健全纳税人权益保护制度和机制,优化维权服务流程,畅通救济渠道,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将纳税人权益维护工作制度化、体系化、规范化,努力提升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整体水平。
17.聚焦交通物流、水电气暖、财政、金融、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等重点领域,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将自查自纠与联合检查相结合,对发现的违规收费问题通过降费、清理、规范、整治等措施立行立改,对违规收费主体根据各部门职责综合采取行业监管、市场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予以联合惩戒,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18.建立健全进出口贸易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协作联系,帮助企业解决通关、物流、生产、出口风险、融资等方面问题,支持企业扩大出口。落实《 (略) 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吸纳创新型、成长型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物流仓储、金融支付等企业落户。
19.规范工作流程,构建上下贯通、横向协作的外资企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问题反映和诉求解决工作机制,明确诉求办理时限、部门责任、处置方式等要素,形成问题收集、协同办理、结果反馈的工作闭环,有效推动解决外资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20.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加强对整车企业及零部件生产企业帮扶指导,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对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续实施至2023年底,进一步激发新能 (略) 场发展动能。
21.全面取消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优化交易登记管理,允许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
22.延长允 (略) 道路上通行的时间,放宽通行吨位限制, (略) 核心区以外的区域道路, (略) 配送货车预留每天不少于7小时的进城时间窗口。确需在禁限行时段进城的,简化审批程序。能够通过公安交管系统平台关联、核查相关信息数据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推动取消皮卡车进城限制,落实新能源货车差异化管理措施,对新能源配送货车扩大通行范围、延长通行时间,除特殊区域外,新能源轻型及以下厢式和封闭式货车原则上不再限行,确需限行的,每天允许通行时间不少于16小时。
三、围绕推动公平竞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23. (略) 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监管事项,加快建立健全职责清晰、规则统一、信息互通、协同高效的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切实增强监管合力,提高政府监管效能。
24. (略) 《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上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规范行政执法,避免选择性执法、简单粗暴执法、“一刀切”执法等问题。
25.严格规范行政罚款行为, (略) 《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执行“三个一律”的标准,清理违反法定权限设定、过罚不当等不合理罚款事项,规范罚款设定和实施,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严肃查处吃拿卡要、牟取私利等违法违规行为。
26.持续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行动,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原则,推动政策制定机关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责任,未经公平竞争审查不 (略) 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从源头上防止 (略) 场竞争。 (略) 场竞争状况监测评估和预警机制,更大力度破除地方保护、市场分割,切实维 (略) 场秩序。
27.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的落地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
28.着力抓好加快建设 (略) 场意见的贯彻落实, (略) 场准入隐性壁垒和门槛,推动各部门清理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强化工作协调,建立健全不当干预 (略) 场建设典型案例归集上报和问题整改机制,跟踪督促问题整改。
29.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标侵权、假冒专利,以及恶意申请注册商标等违法行为。坚持线上线下综合治理,对消费者投诉较多、权利人反映突出的侵权假冒电商平台、商户、市场等,加大巡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对重大典型案件督查督办,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维 (略) 场秩序。
30.持续清理招投标领域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排他性、歧视性招标条件,以及各类隐性门槛、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畅通招投标异议与投诉渠道,建立健全“接诉即办、专人负责、依法处置、及时反馈”的工作推进机制,有效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秩序,营造行业领域公平公正、阳光高效的营商环境。
四、围绕群众所期所盼,着力增进民生福祉
31.编制公开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并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衔接编制实施规范,实现国家、省、市、县、乡五级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时限、办理流程等统一,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快同一事项同标准、无差别办理。
32.加强困难群众动态监测,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略) 内户籍人员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均可申办低保等规定,全面推进急难发生地直接申办临时救助。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积极推进主动发现机制,拓展响应渠道、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实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33.依托人社公共服务平台、APP等线上渠道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不断强化系统服务功能,推动申领条件自动审核、数据信息互联共享、经办信息及时推送、人员发放精准识别,进一步简化申领手续、优化申领服务,实现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应发尽发、应保尽保。
34.全面落实《关于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加大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的通知》要求,将低保边缘人口纳入联动机制保障范围,将启动条件中的 CPI 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阶段性调整为3%,确保及时足额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加强各类保障和救助资金监管,严查优亲厚友、骗取套取等行为,严防挤占、挪用、截留、滞留社会救助资金现象发生,确保资金真正用到困难群众身上。
35.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校园招聘活动,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为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和招聘服务;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登记、跟踪指导和就业帮扶等工作,通过直播带岗、空中双选会、专场招聘会等线上线下招聘,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不断线服务。
36. (略) 场化社会化就业主渠道,稳住本地和外来务工人员就业岗位,支持企业更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在重点项目建设中扩大以工代赈实施规模,帮助农民工就近就业增收。落实好各项援企稳岗政策,扎实开展支持就业创业行动,深入推进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对自主创业者落实好担保贷款、租金减免等政策。
37.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民族、年龄、学历、学制、学就业的良好环境。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有效处理劳动者合理合法诉求,加大就业歧视问题监察执法力度,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切实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益。
38.全面落实“三夏”、秋收秋种等工作要求,组建包联指导组和应急服务队对农业生产给予科学帮扶与精准指导,强化安全作业和机收减损。
39.抓好粮食收购,充分发挥好储备调节作用,充实企业商业库存, (略) 场供应稳定。安排专项资金强化农资供应等服务保障,确保农资补贴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切实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40.围绕保饮水保秋粮持续抓好抗旱减灾工作,落实各级抗旱职责,健全应急、气象、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会商研判机制,加强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措施,根据旱情发展变化,及时启动或调整抗旱应急响应。强化抗旱工程建设与抗旱供水保障,在上级部门支持下做好抗旱应急工程建设、添置抗旱应急设施,保障我县生产生活和灌溉用水需求。
41.落实生猪产能调控方案,压实生猪产能分级调控责任,每周监测生猪及产品价格,引导行业组织健康、稳定生产,防范生猪生产和猪肉价格出现大的波动,稳定生猪产能。
42.组织实施好促消费活动。积极推进商业网点建设,完善提升消费环境。统筹用好财政资金,举办好各类促消费活动,更好满足居民消费需求。
43.积极参与“互联网+考试服务”改革,丰富移动端功能,精准对接考生需要,加快实现考试信息的主动推送与服务,强化网上报名与考试的安全管理,推动网上报名、成绩查询、证书领取的全流程网上办理,确保考试安全、公正。
五、围绕强化措施保障,进一步提升改革质效
44.全面落实全国第十次“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 (略)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和《 (略)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责任分解方案》,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在“抓落实、见实效”上下功夫,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固优势。围绕企业和群众需求,对照本方案各项任务要求,细化分解任务,制定具体落实方案,逐项明确落实举措、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推动“放管服”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
45.县“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切实承担起推进改革的主体责任,将改革推进情况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具体工作职责层层传导、压紧压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全力抓好各项改革举措的落地落实,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46.县“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谋划和组织协调,不断提升改革实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县级统一安排部署,每月10日前向县“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台账。认真开展年度督查,总结经验成效、督促问题整改,确保改革举措落地生效。
47.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介,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宣传报道各部门“放管服”改革典型经验,全面展现改革成效,提振企业发展信心。通过新闻发布会、专家解读、政策宣讲等方式,对重大改革事项和重要文件开展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
48.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对各部门探索出来的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提炼、示范推广。认真学 (略) 市县成功经验,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大胆探索实践,为全县改革探索经验、趟出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