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红梅路266号西北角C03-02-01地块,面积为3.948亩,规划用途为社会停车场用地,属于政府储备土地,暂无供应计划。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略) 本级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中心依申请,拟对该地块进行临时利用,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1、拟临时利用土地范围和面积:3.948亩(详见附图);
2、拟临时利用期限:一年;如遇政策变化、城市规划、建设需要等情况,临时利用人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30日内撤场返还土地;如临时利用期限届满后,仍无供应计划,临时利用人可申请继续租赁使用,经批准同意,续租期限不超过一年。
3、拟临时利用用途:用作校园运动场使用;
4、临时利用人在临时利用期间不得在地块上搭建任何永久性建筑。
5、拟临时利用单位: (略) 第一中学。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2024年1月17日17:00之前与我中心联系。
特此公告
联系人:熊燕
联系电话:0791-*
(略) 土地储备中心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