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翔安区新 (略) (施工“评定分离”) (项目名称)已由 (略) 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略) 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翔安区新 (略) 投资概算的复函》(翔发投函【2024】13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略) 翔安区新 (略)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投融资项目 ,招标人为 厦门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翔安区新圩镇
2.1.2建设规模:项目项目位于新圩镇,总用地面积为 3307.94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87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 面积 6400 乎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235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综合楼1栋及室外工程,地上部分功能包舍门诊、儿童保健、康复病床及办公业务用房等,地下部分功能包含停车位 56 个及设备用房。本项目为最大单体建筑面积 8672.278 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8.5米,最高建筑高度29.5米,最高层数地上6 层,地下1 层,最大基坑深度6.4米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投资概算4780.02 万元( 含管线迁改费),其中建安费3919.#元。
2.1.3最高投标报价限价,招标人按以下第(2)项方式发布:
(2)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发布。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BIM技术应用费在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中发布。
2.1.4计划工期:总工期为480日历天,定额工期/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开工之日起第 180 天完成基础验收,开工之日起第 350 天完成主体结构验收,开工之日起第 450 天完成工程竣工预验收,开工之日起第480天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2.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2.2.3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综合楼1栋及室外工程,地上部分功能包舍门诊、儿童保健、康复病床及办公业务用房等,地下部分功能包含停车位 56 个及设备用房。
2.2.4招标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综合楼1栋及室外工程,地上部分功能包舍门诊、儿童保健、康复病床及办公业务用房等,地下部分功能包含停车位 56 个及设备用房。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其中,本招标项目不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2.5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2023 年度信用综合评价的信用等级为/ 级别。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5联合体投标
3.5.1根据《 (略) 建设局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2021]138号)规定,本招标项 (略) 注册的建筑业企业 (略) 【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最终由同一集团(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
(1)联合体协议 (略) 或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2项所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信用为准。前述信用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3项所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包括信用等级和综合得分)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第5项第2条所要求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4)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 (略) 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
3.5.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除3.5.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所有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27 08:00:00 至 2024-10-28 10:15:00 通过 (略) 建设工 (略) (网址:http://**:9101/xmjy/)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及以上)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4-10-28 10: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建设工 (略) (网址:http://**:9101/xmjy/)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定性评审法(适用于其他项目 )
7. 定标票决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票决办法: 票决抽签定标法
8.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8.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元 。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中国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 (略)
地址: (略) 翔安区金海街 (略) 1888 号之二 18 楼
邮编: #
联系人: 赖建山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 (略)
地址: (略) 翔安 (略) 1888号2号楼401、406单元
邮编: #
联系人: 严丽
电话: 0592-#
传真: /
电子邮箱: *@*q.com
(略) 名称: (略) 建设工 (略)
网址: http://**:9101/xmjy/
联系电话: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
地址: (略) 翔安区新店 (略) 2009 号人力资源大厦8楼
联系电话: 0592-#
(略)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0592-#、 0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