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三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赣建石招字[2024]第18号
工程概况 | |||||
招标人名称 | 石城县赣 (略) | 项目地址 | 石城县琴江镇 | ||
建设规模 |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一条污水处理生产线,同时更换现状膜设备;新增除磷系统,包括混凝沉淀池、加药间及滤布滤池设备等;新增污泥处理系统,新增污泥池以及污泥脱水机房;新增厂区辅助建筑物,新建配电间和新建发电机房;新增设备,包括新增悬浮风机等;更换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新增配备水质化验器材及化验办公用品; (略) 修复工程。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内容 | |||||
本标段招标范围: (略) 石城县污水处理建设PPP项目(新城区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扩容工程)一标段监理各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及工程结算审计。 | |||||
本项目监理费约37.*元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级](含)以上 | ||||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类别 |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 (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总监理工程师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和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 ||||
其他监理人员 | 本工程监理机构人员的要求和顺序提供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证件、证书等材料,监理机构人员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其他监理机构人员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费率报价的方式,招标控制费率为1.60 %。4、本项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在部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试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市发改法规字[2023] 397号)文件要求,承诺书格式见本招标文件附件。未提供承诺书,其投标无效。5、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开标前应在“ (略) ”-“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 (略) 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应在“ (略) ”-“住建大数据”-“企业数据和人员数据”中可以查询,并在开 (略) 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注: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在原“江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已登记的信息数据将迁移至“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并在“ (略) ”予以公布,无需重新登记。具体详见《关 (略) 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文);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投标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本项目拒绝其参与投标:①投标人24个 (略) 行政区域内工程投标中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提供履约担保的;②投标人6 (略) 及行政区域内(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作出限制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或暂停投标通报)的;③投标人在招标人以往工程签订合同后,无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的;④投标人在招标人以往工程合同履约过程中,无正当理由停止履约或者不按合同要求履约的;⑤投标人在招标人以往的工程施工过程中,因投标人合同履约失信被建设单位清退的。 8、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 (略) 自行下载本项目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网上答 (略) 络传输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 (略) 。 9、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方式实行“不见面开标系统”方式,应用江 (略) “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的附件:“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略) 行政 (略) 下载获取操作手册,网址:http://** 。10、本项目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人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11、 (略) 互动交流栏已开通在线举报投诉,针对具体项目的投诉,只有报名参与的投标人才有权在线上投诉,不针对具体项目的投诉,非特定对像均可参与。投诉人可以选择实名投诉或匿名投诉。12、监督单位:石城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监督电话:0797-*。 1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 ||||
联系人 | 江西省 (略) /刘女士 | 联系人电话 | * | ||
报名时间及地点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05月15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石城县赣 (略) | 招标机构 | 江西省 (略) | ||
地址 | (略) 石城县古樟工业园鸿豪集团科研楼三单元四楼 | 地址 | 石城 (略) 101号(原工商局四楼) | ||
联系人 | 刘俊华 | 联系人 | |||
电话 | * | 电话 | 0797-*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q.com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招标人:(盖章) | 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人:(单位章) 招标监管机构:(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