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略) 回族 (略) 苏庄、八郎寨10#、14#、15#、16#地块外墙保温及涂料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 (略) (略) 投资和 (略) (略) 融资 。出资比例: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民 (略) 有限公司 。 (略) 条件, (略) 。
2. (略) 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回族 (略) 苏庄、八郎寨10#、14#、15#、16#地块外墙保温及涂料工程
2.2招标编号:管招采【2016】06号
2.3建设地点:小李庄路以南,豫一路以北,豫兴路以西,明月路两侧
2.4建设规模:
10#地块:总建筑面积约11.7万㎡,地上建筑面积为8.46万平方米(均为24层)及公共用房、主楼下周边地下车库
14#地块:总建筑面积约18.91万㎡,地上建筑面积为12.10万平方米及公共用房、主楼下周边地下车库
15#地块:总建筑面积约11.25万㎡,地上建筑面积为7.87万平方米(均为24层)及公共用房、主楼下周边地下车库
16#地块:总建筑面积约16.28万㎡,地上建筑面积为10.18平方米及公共用房、主楼下周边地下车库
2.5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6项目总投资:约8000万元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8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材料供应、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
2.9标段划分:四个标段 一标段:10#地块约1600万;
二标段:15#地块约1700万;
三标段:14#地块约2600万;
四标段:16#地块约2100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略) (略) 门颁发的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工程专业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 日以来至少有三个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外墙外保温施工业绩(合同时间以签订日期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人, (略) 发布时间之后。)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 月 27 日至 2016 年 2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4:00 至 17:00 ( (略) 时间,下同),在 (略) 市民 (略) 有限公司( (略) 市陇海 (略) )报名。
4.2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的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均要求带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 (略) 通知,地点为 (略) 民 (略) 有限公司开标室 ( (略) 市陇海西路西路55 (略) 内二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民 (略)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 7
地 址: (略) 市陇海 (略) 院内1楼
2016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