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公告内容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公告标题 | 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办事处盐田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购买社工服务项目(2025)意向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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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 2024-03-14 11:57:11 |
公告性质 | 其他 |
公告编号 | *2258 |
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办事处盐田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购买社工服务项目(2025)意向公开
采购单位: | (略) 盐田区盐田街道办事处 |
项目名称: | 盐田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购买社工服务项目(2025) |
预算金额(元): | 1,* |
采购品目: | 其他社会服务 |
采购需求概况: | 一、商务要求 供应商资质条件 供应商资质条件设置应遵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略) 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投标人必 (略) 或各区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 3、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略) (略) (略) 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简介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略) 委关于社区党建标准化要求和《 (略) 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政府购买项目服务标准》(深民函〔2016〕1223号)规定,现我街道研究决定将盐田、沿港、东海、明珠、永安、海桐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二)主要服务内容: 1.结合社区需求实际,每个运营团队都要制定年度服务计划、服务指标,包括各服务对象需求分析、量化指标和质化指标等内容。每个运营团队每年至少完成8大项服务工作(含8项),具体采取“5 2 1”的模式,即开展基础公共服务5大项、特色公共服务项目1项及外部合作类项目2项,共8项服务工作(具体要求按照《 (略) 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政府购买项目服务标准》执行)。 2.建立完善社区服务转介机制和社会资源链接机制,推动社区人力、物力、财力和其他社会资源在社区服务中的优化整合利用,为社区居民拓展和链接多元化服务资源,建立健全 (略) 络。 3.通过不同形式的社区服务及主题活动,提升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意识,发展社区邻里互助关系,增强社区居民的凝聚力和对社区的归属感,促进社区和谐。 4.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方法,开展社区特色服务项目,解决社区居民困难和问题。 (三)运营经费: 该项目总报价上限价是*元/社区/年。 1、本项目资金使用方式按照《 (略) 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政府购买项目服务标准》执行。 2、经费使用比例。在政府购买或资助的公共服务项目的总费用中,员工薪酬与福利经费成本应不低于项目税后总经费的80%,办公设施、场地运作与服务项目运作经费不得低于项目总经费的10%,余下的经费为机构营运管理费及税收。项目节余经费应顺延至下年度运营经费。 3、财务公开与监督。服务机构项目经费使用情况须进行独立财务核算与审计,每季度动态的财务信息以及年度审计报 (略) 络公告、现场公示、年报发放等不少于三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新增的服务项目和经费,应单独建档、单独列支经费。服务机构每年应引入或开展不少于两项外部合作类项目,并以专项报告予以说明,记录存档。 (四)项目服务期限: 本次招标期限为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后,经履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按原合同条款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一年,最多可续签二次。 (五)人力资源配置: 1、每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配备以专业社会工作者(已获助理社工师及以上职称, (略) 社会工作者协会注册的社会工作者)为骨干的运营团队,并配置有全职工作人员5名或以上(须有一名是中共党员),其中注册社工至少3名,党群社区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应由专业社会工作者担任。 2、运营团队有发展壮大社区志愿者(义工)队*的能力,形成“社工引领义工、义工协助社工”的社区服务模式,建成本社区的志愿者(义工)队*管理体系。 3、投标机构应切实加强管理,在项目督导、顾问等资源配置方面予以持续支持和充分保障。 三、其他要求 1、社工服务提供方应本着服务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委派身体健康并符合合同要求的社工为辖区居民提供优质的服务,同时需对社工进行日常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2、所提供的社工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原则上社工应当为已经取得助理社工师/社工师资格考试证书,或者为社会工作专业及与社会工作相关专业(社会学、心理学、法律、社会保障等)本科(含本科)学历以上。 (2)尊重服务对象的自决权、隐私权、知情权,保护其利益,接纳服务对象。 (3)能运用专业方法和技巧,解决服务对象的实际问题。 (4)热爱社会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守职业操守。 3、社工服务提 (略) 、区、街道相关要求,对委派的社工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在岗培训,确保所有人员能胜任岗位工作。区主管部门及项目所在街道、社区党委、居委会将不定期对在岗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有权要求社工服务提供方予以调换。 4、社工服务提供方应定期向区社工主管部门、街道及项目所在社区党委居委会如实反映项目的执行情况及成效。在项目实施中期及期末及时对项目进行自评并提供详实的自评报告给社工主管部门及街道。 5、社工服务提 (略) 、区社工主管部门做好项目的抽查及评估工作。 |
联系人: | 黎梓慧 |
联系电话: |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4-03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