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功利 (略) 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3年8月11日, (略) 功利 (略) 组 (略) 功利 (略) 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小组(名单见附表)现场查阅并核实了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根据《 (略) 功利 (略)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一期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的通知》(东环办函〔2018〕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一期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功利 (略) (略) (略) 樟木头镇东深路段349号1栋201室,项目占地面积 7800㎡,建筑面积 18451㎡,主要从事塑料生产加工,年塑胶粒料1000吨。2023年4月竣工,主要建设内容为双螺杆挤出线17台(配冷却水槽18条、切粒机18台、振动筛18台)、混料机16台、注塑机6台、破碎机2台、打包机10台、光谱仪3台、强度测试仪 3台、环保测试仪1台、MI指数测试仪1台、冲击测试仪1台、色差仪2台、UL测试机2台、变型测试机2台、小型电烤箱2台、对色灯箱2台、灼热丝试验机2台、空压机4台、冷却塔3台。厨房由于未建设,员工均在外面用餐,现进行分期验收,故本次厨房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落实情况
项目厂 (略) (略) 樟木头镇东深路段349号1栋201室,主要设有的工艺为投料混料、挤出、冷却、切粒、筛料、打版测试(注塑)、性能测试、破碎等工序。本项目属于“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为登记管理,无需领取国家排污证,项目建设时于2023年05月11日填报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登记编号为:*4XL。
项目于2022年12 (略) 格 (略) 编制《 (略) 功利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4月19日通过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23〕3596号。
项目于2022年12月开工建设,2023年4月竣工。本项目从立项至今没有收到过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本次为新建项目一期验收,环评批复(东环建〔2023〕3596号)落实情况见表1。
表1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一览表
序号 | 环评批复要求 | 落实情况 |
1 | 不允许排放生产性废水。挤出、注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 已落实 |
2 | 生活污水须经处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 (略) 政截污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 已落实 |
3 |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须符合《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及其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挤出、注塑工序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其中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恶臭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投料混合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 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 已落实 |
4 | 做好生产设备的消声降噪措施,噪声不得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已落实 |
5 | 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厂内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工业固体废物应委托具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进行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应委托具有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略) 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等管理要求 | 已落实 |
6 | 按照国家、 (略) 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安装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及污染物全过程监控设施,按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实施联网监控。 | 已落实 |
二、项目建设有关变动情况
经验收组现场调查,结合现场实际检查,本项目工程内容建成后在产品种类及产量、生产设备数量、原辅材料种类及数量、生产工艺与环评相比均没有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挤出、注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生活污水落实了经三级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
挤出、样版测试(注塑)工序:项目已落实挤出、样版测试(注塑)工序设置密闭车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FQ-00001,高度:18m)。
投料混合工序:项目已落实投料混合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袋式除尘器装置+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FQ-00001,高度:18m)。
(三)噪声
项目噪声已落实合理布局噪声源,对噪声源采取隔声罩隔音、加减震垫减震、装吸声材料等措施。
(四)固废
项目设置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并安装了相关要求的环保标识,地面已做硬化处理,仓库内不同类的固废分区存放;项目次品、废包装材料、测试废料, (略) 处理。
项目设置1个独立的专用于贮存危险废物的危废仓库,仓库门口设置警告标识及负责人管理制度,已做好相关防腐防渗措施,仓库门口设有围堰,防止污染物向外泄漏;项目废活性炭、废抹布、废空压机油、空压机油废包装桶经分类收集后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落实了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不产生生产性废水。挤出、注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
根据广东 (略) 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DQ-*可得出:
①FQ-00001挤出、样板测试(注塑)工序废气排放口中VOCs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投料混乱工序废气排放口中颗粒物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②投料混合、破碎工序中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③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VOCs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及其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项目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减震等措施,根据广东 (略) 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DQ-*,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项目的各类固废均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处置,已签订转移合同,项目次品、废包装材料、测试废料, (略) 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需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措施。
项目废活性炭、废抹布、废空压机油、空压机油废包装桶经分类收集后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已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订单,经分类收集后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落实了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五、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各类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理,根据对项目的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结合项目验收调查报告的调查结论和现场检查情况,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设单位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外排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要求。建议建设单位在运营中加强日常环保管理,定期对处理设施等进行维护,维持其稳定达标排放的状态。通过落实各污染治理措施,项目对周围环境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不存在重大环境影响问题,认为本项目废气、噪声、固废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七、建议
1)建立台帐;加强环境设施维护与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略) 功利 (略)
2023年08月11日功利自主验收意见一期.doc【功利】自主验收监测报告表(新建一期验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