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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时间
终止开标
投标保证金
苏颂天文馆二期工程展陈内容初步设计服务采购项目补充通知
更 正更 正 公公 告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TH【厦】招(设)字2024-001号
采购项目名称:苏颂天文馆二期工程展陈内容初步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二、更正信息
二、更正信息
1、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二、采购内容及要求-★2、人员
要求-“注:”中的第④条款内容修改为修改为“④须随同简历表附上:设计项目负责人的
身份证复印件、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造价编制负责
人执业资格(如造价编制负责人为外聘的,还须附上外聘委托协议书复印件)以
及其他专业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联合体投标的,由其派出单位或牵头人盖章)”。
2、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
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均修改均修改
为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合同包中投
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其他内容不变。
3、本项目投标人同时响应投递多个合同包的,每个合同包的投标文件应单
独提交,并将同一个合同包的资格、资信证明、报价及商务部分和技术文件密封
在一个封套中。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针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回复如下:
(1)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2、人员要求中配备各专业设
计负责人共9人,其中其他专业负责人:主策展人1人、艺术设计1人、工艺设计1
人、平面设计1人、多媒体设计1人、程序设计1人。④须随同本简历表附上:主
要设计人员的执业资格(职称)证书复印件,包括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
件、以及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其他主要设计人员”是指采购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要求的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如电气、造价、其他专业等专业负责人;上述所有复
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其派出单位或牵头人盖章)。
”请问主策展人、艺术设计、工艺设计、平面设计、多媒体设计、程序设计人员
的相关专业学历证书是否可以作为符合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详见本更正公告。
回复:回复:详见本更正公告。
(2)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 采购公告3.7条规定,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
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二、评标标准中(二)商务因素分F2 评审因素中要求投标人具有境外项目业
绩。若我司联合体成员 (略) , (略) 业务板块划分
及跨境财务税务要求,其亚太地区的项目由集团 (略) 签署,欧
洲及中东地区项目由集团项目 (略) 签署。若提供100%股权说明
及证明材料后, (略) 签署的业 (略) 的境外有效项目
业绩,请贵单位予以确认。
回复:回复:按采购文件执行
按采购文件执行。。
(3)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二、评标标准中(二)商务因素分
F2中关于投标人境内外类似业绩、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主策展人类似业绩均须
提供设计合同书、中标通知书、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已完成初
步设计的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且业绩证明文件须反
映“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特征。
1)因展馆、展示中心等展览陈列类项目,为保障项目建成后的实际效果,
基本都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或EPC总承包的方式选取设计和施工单位,其合同实
际承包范围包括初步设计,但由于各地方差异及签订合同时*方的不同要求,合
同内容未明确“初步设计”字眼,请问投标人提供设计施工一体化或EPC总承包项
目合同业绩,其合同承包范围包括“展陈内容设计或初步设计”等字眼,是否符合
本项目针对“完成初步设计(或包含初步设计内容)”的要求,请贵单位予以确
认。
2)因设计施工一体化或EPC总承包项目范围包括设计和施工两个过程,若项
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处于正在施工阶段,无法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出具
的已完成初步设计的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提供向建设单位开具的收款发票或已完
工的项目现场照片及投标人提供的承诺函,是否符合本次招标的业绩评分要求,
请贵单位予以确认。
3)境外类似业绩特征(如初步设计)与国内存在差异,评定境外业绩时是
否是按照翻译件中的合同内容涵盖初步设计相关工作内容,即认定为有效业绩?
回复:回复:1))设计施工一体化
合同正文中未体现初步设计工作内容但实际承
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正文中未体现初步设计工作内容但实际承
担初步设计内容的可由建设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担初步设计内容的可由建设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提供现场照片或发票均不符合要求,不予认可。
)提供现场照片或发票均不符合要求,不予认可。
3)按采购文件执行。
)按采购文件执行。
(4)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二、评标标准中(二)商务因素分
F2中:“投标人境内外类似业绩若为联合体方式承担的,须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
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至少需明确该投标人承担类似设计项
目业绩的初步设计内容)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以联合体形式
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因
此联合体协议本身具备相关法律效力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包范围,且证明了其联
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请问本项目要求的境内外类似业绩若为联合体方式承担的,
提供联合体各单位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证明其承担初步设计的工作内容的证明,
是否可将此业绩判定为有效业绩?
是否可将此业绩判定为有效业绩?
回复:按采购文件执行。
回复:按采购文件执行。
(5)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二、评标标准中(二)商务因素分
F2中 “设计业绩中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主策展人必须与投标人拟担任本采购项目
主策展人一致。若设计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或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出具
的已完成初步设计的证明资料均未明确标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主策展人的,应补
充提交能证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主策展人的材料如优秀设计项目证书等证书复印
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建设单位开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主策展人证明复
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必要时须原件核对)。否则其主策展人业绩无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建设合同范本,合同中仅明确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等姓名及职务,主策展人虽作为项目团队
的主要成员,其姓名及职务不会出现在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等文件中。
由于本项目类似业绩建设单位多为政府性单位,要求其出具证明主策展人的文件
并盖章不符合政府相关流程,同时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
人。”除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等文件,投标人出具主策展人项目任职证
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是否可作为主策展人有效业绩证明?
回复:按采购文件执行。。
回复:按采购文件执行
(6)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二、评标标准中(二)商务因素分
F2中“设计业绩中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主策展人必须与投标人拟担任本采购项目
设计项目负责人一致。若设计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或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
位出具的已完成初步设计的证明资料均未明确标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主策展人
的,应补充提交能证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主策展人的材料如优秀设计项目证书等
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建设单位开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主策展人
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必要时须原件核对)。否则其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无效。
”请问设计负责人或主策展人在其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监、主
创设计师等岗位,是否计入有效业绩?
回复:按采购文件执行。
回复:按采购文件执行。
(7)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二、评标标准中(二)商务因素分
F2中“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团队组成进行评价:在满足本项目对团队要求的基础
上,设计团队增加2名设计类(艺术设计、工艺设计、平面设计、多媒体设计、
空间设计、工业设计)人员,得1分;增加一名机械专业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国
家注册机械/机电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机械/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的,得1分;增加一名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
业资格)的,得1分”;
1)设计团队中艺术设计、工艺设计、平面设计、多媒体设计、空间设计、
工业设计提供相关专业学历证书是否可以作为符合评分要求的证明文件?
2)结构专业负责人与机械专业负责人作为对应专业的负责人,评分要求应
相当,否则具有定制化投标评分并排除其他投标人的嫌疑。即结构专业负责人具
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结构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
得1分,请贵单位予以确认。
内容
回复:回复:1))采购文件中明确某岗位人员需要提供执业资格
采购文件中明确某岗位人员需要提供执业资格((职称职称))证书证书
的,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采购文件中对某岗位人员未明确要求提供执业资
的,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采购文件中对某岗位人员未明确要求提供执业资
证书的,投标人自行考虑是否提供。
格格((职称职称))证书的,投标人自行考虑是否提供。
2)按采购文件执行。
)按采购文件执行。
(8)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二、采购内容及要求”中,对于人
员要求中提到的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共9人,这里的人员是否需要在投标阶段就拟
派并提供相应的执业资格(职称)证书复印件?
回复:详见本更正公告。
回复:详见本更正公告。
(9)如上述9人员需在投标阶段提供,那其他专业负责人(主策展人1人、
艺术设计1人、工艺设计1人、平面设计1人、多媒体设计1人、程序设计1人)是
需要提供职称证,还是其他证明是设计专业的材料就可以?如要提供职称证,那
证件中的专业要与要求中的人员名词字眼完全一致吗,还是属于设计范围内的专
业就可以。
回复:详见本更正公告。
回复:详见本更正公告。
(10)合同包1、合同包2商务因素分中,提到的增加两名设计类人员,这两
名人员和采购内容及要求中提到的专业负责人中的拟派人员,是否可以有重复?
回复:不可以。
回复:不可以。
(11)关于厦门天文馆设计:展陈内容能否调整,调整的幅度有何限制?例
如:1.展厅之间知识点的迁移:比如说能不能把某个a2厅的知识点放到a3或者b1
厅去展现?2.对二级标题层面的叙事线的改动程度能有多大?3.起二到四级标题
的取向:是否大力鼓励艺术性、创意性落实到标题层面?本天文馆是否想突破传
统科学馆的起标题方式?
回复:回复:1))可在不偏离招标材料附件二展陈规划设计方案所示主题诠释的
可在不偏离招标材料附件二展陈规划设计方案所示主题诠释的
前提下,依据实际设计效果对展区内容体系、叙事线、二级及二级以下标
前提下,依据实际设计效果对展区内容体系、叙事线、二级及二级以下标
题、展厅知识范围进行调整。
题、展厅知识范围进行调整。
2))可以对展厅二级及二级以下标题进行艺术性、创意性的包装和表达。
可以对展厅二级及二级以下标题进行艺术性、创意性的包装和表达。
(12)若我司为牵头单位,且三个包都投标的情况下,每一个包能否与不同
的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
回复:可以,但需满足采购文件及更正公告的要求。
回复:可以,但需满足采购文件及更正公告的要求。
(13)关于招标文件中包1和包2的业绩要求:具备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的
前五年内(不含发布采购公告当日)至少完成初步设计(或包含初步设计内容)
且设计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科博展览类展馆或科技类
展馆的类似设计业绩。
请问满足以上条件的设计施工一体化类似业绩能否算有效业绩?(有中标通
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回复:符合。
回复:符合。
(14)招标文件20页(6)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
(14)招标文件20页(6)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
填写及签署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
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采购人。“请问:分别填写的意思是每一家单位在
同样内容的情况下分开两份填写吗?是否可以定义为同样内容的文件双方均须盖
章,无需分别填写两张。
回复:按采购文件执行。
回复:按采购文件执行。
(15)招标文件26页7要求“★中文译本要求(1)本采购文件涉及到外文书证
或者外文说明资料的,投标人应另外附上下列第①或第②种资料:①同时附上中
文译本及公证机构出具的中文译本公证书。②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正式
登记注册的翻译机构或具备翻译服务经营资格的机构翻译且加盖翻译机构及翻译
人员印章的中文译本。“请问:第2 种资料是否可以由翻译机构加盖电子印章,经
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印章使用?或只能打印投标文件后由翻译机构加盖鲜章?经
了解国内翻译职称人员无职业印章,翻译人员印章为普通人名章?
回复:按采购文件执行。
回复:按采购文件执行。
(16)招标文件56页2要求“所有提供的证明材料应为原件复印件,关键信息
标出。”
请问:1)为保证投标文件页码的连贯性,原件复印件是否可以更改为原件
扫描件插入投标文件中打印后加盖鲜章?
2)原件复印件是需要全部合同文件还是关键页合同文件,例如合同原件50
页,是否需要全部复印件?
回复:回复:1)按招标文件执行。
)按招标文件执行。
2)合同无需提供全部复印件,可只提供显示出发包人和承包人名称、项
)合同无需提供全部复印件,可只提供显示出发包人和承包人名称、项
目名称及证明业绩要求的内容及合同盖章页。
目名称及证明业绩要求的内容及合同盖章页。
(17)请明确建筑立面饰面材料。展厅里有自然日光采光吗? 又或这些展厅
都是暗空间?
回复:展厅有自然采光,幕墙一楼是玻璃,二至三层部分幕墙是玻璃
回复:展厅有自然采光,幕墙一楼是玻璃,二至三层部分幕墙是玻璃
(18)能否进一步明确功能布局方案的要求?例:教育活动空间布局规划应包
括哪些内容?有哪些要求?运营管理布局规划/支持与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的要求是什
么?
回复:以采购文件为准。
回复:以采购文件为准。
(19)招标文件P139提及的“聘用科学顾问承诺书”格式自拟,我方是否可以
理解为:在投标阶段,不必需提供具体的科学顾问姓名、职称等信息,但需承诺
中标后确定要根据招标文件及建设单位的要求提供合格的科学顾问。
回复:是
回复:是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对
四、四、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对
各投标人均具约束力,上述约定内容与采购文件及其相关附件不一致的,以
各投标人均具约束力,上述约定内容与采购文件及其相关附件不一致的,以
各投标人均具约束力,上述约定内容与采购文件及其相关附件不一致的,以
各投标人均具约束力,上述约定内容与采购文件及其相关附件不一致的,以
本更正公告约定内容为准。
本更正公告约定内容为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五、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采购人信息人信息
单位名称:厦 (略)
地址: (略) 湖里区 (略) 2号旅游大厦9楼
联系方式:林工 0592-*
2、、采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天和 (略)
地址: (略) 湖里区 (略) 222号之3(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11层
联系方式:陈雅萍、高帅 0592-*、*
附件
更正公告-发布稿.pdf (md5:*e53d*c737c*eb)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高 帅高 帅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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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文本通知 修改时间 终止开标 投标保证金 |
标题 | 苏颂天文馆二期工程展陈内容初步设计服务采购项目补充通知 |
更更 正正 公公 告告一一、、项项目目基基本本情情况况采购编号:TH【厦】招(设)字2024-001号采购项目名称:苏颂天文馆二期工程展陈内容初步设计服务采购项目二二、、更更正正信信息息1、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二、采购内容及要求-★2、人员要求-“注:”中的第④条款内容修修改改为为“④须随同简历表附上: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造价编制负责人执业资格(如造价编制负责人为外聘的,还须附上外聘委托协议书复印件)以及其他专业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其派出单位或牵头人盖章)”。2、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均均修修改改为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合同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其他内容不变。3、本项目投标人同时响应投递多个合同包的,每个合同包的投标文件应单独提交,并将同一个合同包的资格、资信证明、报价及商务部分和技术文件密封在一个封套中。三三、、其其他他补补充充事事宜宜1、针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回复如下:(1)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2、人员要求中配备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共9人,其中其他专业负责人:主策展人1人、艺术设计1人、工艺设计1人、平面设计1人、多媒体设计1人、程序设计1人。④须随同本简历表附上:主要设计人员的执业资格(职称)证书复印件,包括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其他主要设计人员”是指采购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如电气、造价、其他专业等专业负责人;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其派出单位或牵头人盖章)。”请问主策展人、艺术设计、工艺设计、平面设计、多媒体设计、程序设计人员的相关专业学历证书是否可以作为符合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回回复复::详详见见本本更更正正公公告告。。(2)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 采购公告3.7条规定,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 | |
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二、评标准中(二)商务因素分F2 评审因素中要求投标人具有境外项目业绩。若我司联合体成员 (略) , (略) 业务板块划分及跨境财务税务要求,其亚太地区的项目由集团 (略) 签署,欧洲及中东地区项目由集团项目 (略) 签署。若提供10%股权说明及证明材料后, (略) 签署的业 (略) 的境外有效项目业绩,请贵单位予以确认。回复:按采购文件执行。(3)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二、评标准中(二)商务因素分F2中关于投标人境内外类似业绩、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主策展人类似业绩均须提供设计合同书、中标通知书、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已完成初步设计的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且业绩证明文件须反映“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特征。1)因展馆、展示中心等展览陈列类项目,为保障项目建成后的实际效果,基本都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或EPC总承包的方式选取设计和施工单位,其合同实际承包范围包括初步设计,但由于各地方差异及签订合同时*方的不同要求,合同内容未明确“初步设计”字眼,请问投标人提供设计施工一体化或EPC总承包项目合同业绩,其合同承包范围包括“展陈内容设计或初步设计”等字眼,是否符合本项目针对“完成初步设计(或包含初步设计内容)”的要求,请贵单位予以确认。2)因设计施工一体化或EPC总承包项目范围包括设计和施工两个过程,若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处于正在施工阶段,无法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已完成初步设计的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提供向建设单位开具的收款发票或已完工的项目现场照片及投标人提供的承诺函,是否符合本次招标的业绩评分要求,请贵单位予以确认。3)境外类似业绩特征(如初步设计)与国内存在差异,评定境外业绩时是否是按照翻译件中的合同内容涵盖初步设计相关工作内容,即认定为有效业绩?回复:1)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正文中未体现初步设计工作内容但实际承担初步设计内容的可由建设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2)提供现场照片或发票均不符合要求,不予认可。3)按采购文件执行。(4)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二、评标准中(二)商务因素分F2中:“投标人境内外类似业绩若为联合体方式承担的,须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至少需明确该投标人承担类似设计项目业绩的初步设计内容)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因此联合体协议本身具备相关法律效力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包范围,且证明了其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请问本项目要求的境内外类似业绩若为联合体方式承担的,提供联合体各单位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证明其承担初步设计的工作内容的证明,是否可将此业绩判定为有效业绩? | |
内容 | 是否可将此业绩判定为有效业绩?回复:按采购文件执行。(5)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二、评标准中(二)商务因素分F2中 “设计业绩中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主策展人必须与投标人拟担任本采购项目主策展人一致。若设计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或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已完成初步设计的证明资料均未明确标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主策展人的,应补充提交能证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主策展人的材料如优秀设计项目证书等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建设单位开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主策展人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必要时须原件核对)。否则其主策展人业绩无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建设合同范本,合同中仅明确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等姓名及职务,主策展人虽作为项目团队的主要成员,其姓名及职务不会出现在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等文件中。由于本项目类似业绩建设单位多为政府性单位,要求其出具证明主策展人的文件并盖章不符合政府相关流程,同时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除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等文件,投标人出具主策展人项目任职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是否可作为主策展人有效业绩证明?回复:按采购文件执行。(6)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二、评标准中(二)商务因素分F2中“设计业绩中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主策展人必须与投标人拟担任本采购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一致。若设计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或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已完成初步设计的证明资料均未明确标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主策展人的,应补充提交能证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主策展人的材料如优秀设计项目证书等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建设单位开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主策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必要时须原件核对)。否则其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无效。”请问设计负责人或主策展人在其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监、主创设计师等岗位,是否计入有效业绩?回复:按采购文件执行。(7)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二、评标准中(二)商务因素分F2中“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团队组成进行评价:在满足本项目对团队要求的基础上,设计团队增加2名设计类(艺术设计、工艺设计、平面设计、多媒体设计、空间设计、工业设计)人员,得1分;增加一名机械专业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机械/机电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机械/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增加一名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1)设计团队中艺术设计、工艺设计、平面设计、多媒体设计、空间设计、工业设计提供相关专业学历证书是否可以作为符合评分要求的证明文件?2)结构专业负责人与机械专业负责人作为对应专业的负责人,评分要求应相当,否则具有定制化投标评分并排除其他投标人的嫌疑。即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结构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请贵单位予以确认。 |
回复:1)采购文件中明确某岗位人员需要提供执业资格(职称)证书的,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采购文件中对某岗位人员未明确要求提供执业资格(职称)证书的,投标人自行考虑是否提供。2)按采购文件执行。(8)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二、采购内容及要求”中,对于人员要求中提到的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共9人,这里的人员是否需要在投标阶段就拟派并提供相应的执业资格(职称)证书复印件?回复:详见本更正公告。(9)如上述9人员需在投标阶段提供,那其他专业负责人(主策展人1人、艺术设计1人、工艺设计1人、平面设计1人、多媒体设计1人、程序设计1人)是需要提供职称证,还是其他证明是设计专业的材料就可以?如要提供职称证,那证件中的专业要与要求中的人员名词字眼完全一致吗,还是属于设计范围内的专业就可以。回复:详见本更正公告。(10)合同包1、合同包2商务因素分中,提到的增加两名设计类人员,这两名人员和采购内容及要求中提到的专业负责人中的拟派人员,是否可以有重复?回复:不可以。(1)关于厦门天文馆设计:展陈内容能否调整,调整的幅度有何限制?例如:1.展厅之间知识点的迁移:比如说能不能把某个a2厅的知识点放到a3或者b1厅去展现?2.对二级标题层面的叙事线的改动程度能有多大?3.起二到四级标题的取向:是否大力鼓励艺术性、创意性落实到标题层面?本天文馆是否想突破传统科学馆的起标题方式?回复:1)可在不偏离招标材料附件二展陈规划设计方案所示主题诠释的前提下,依据实际设计效果对展区内容体系、叙事线、二级及二级以下标题、展厅知识范围进行调整。2)可以对展厅二级及二级以下标题进行艺术性、创意性的包装和表达。(12)若我司为牵头单位,且三个包都投标的情况下,每一个包能否与不同的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回复:可以,但需满足采购文件及更正公告的要求。(13)关于招标文件中包1和包2的业绩要求:具备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不含发布采购公告当日)至少完成初步设计(或包含初步设计内容)且设计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科博展览类展馆或科技类展馆的类似设计业绩。请问满足以上条件的设计施工一体化类似业绩能否算有效业绩?(有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回复:符合。(14)招标文件20页(6)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 | |
(14)招标文件20页(6)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填写及签署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采购人。“请问:分别填写的意思是每一家单位在同样内容的情况下分开两份填写吗?是否可以定义为同样内容的文件双方均须盖章,无需分别填写两张。回复:按采购文件执行。(15)招标文件26页7要求“★中文译本要求(1)本采购文件涉及到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的,投标人应另外附上下列第①或第②种资料:①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及公证机构出具的中文译本公证书。②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翻译机构或具备翻译服务经营资格的机构翻译且加盖翻译机构及翻译人员印章的中文译本。“请问:第2 种资料是否可以由翻译机构加盖电子印章,经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印章使用?或只能打印投标文件后由翻译机构加盖鲜章?经了解国内翻译职称人员无职业印章,翻译人员印章为普通人名章?回复:按采购文件执行。(16)招标文件56页2要求“所有提供的证明材料应为原件复印件,关键信息标出。”请问:1)为保证投标文件页码的连贯性,原件复印件是否可以更改为原件扫描件插入投标文件中打印后加盖鲜章?2)原件复印件是需要全部合同文件还是关键页合同文件,例如合同原件50页,是否需要全部复印件?回复:1)按招标文件执行。2)合同无需提供全部复印件,可只提供显示出发包人和承包人名称、项目名称及证明业绩要求的内容及合同盖章页。(17)请明确建筑立面饰面材料。展厅里有自然日光采光吗? 又或这些展厅都是暗空间?回复:展厅有自然采光,幕墙一楼是玻璃,二至三层部分幕墙是玻璃(18)能否进一步明确功能布局方案的要求?例:教育活动空间布局规划应包括哪些内容?有哪些要求?运营管理布局规划/支持与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的要求是什么?回复:以采购文件为准。(19)招标文件P139提及的“聘用科学顾问承诺书”格式自拟,我方是否可以理解为:在投标阶段,不必需提供具体的科学顾问姓名、职称等信息,但需承诺中标后确定要根据招标文件及建设单位的要求提供合格的科学顾问。回复:是四、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对各投标人均具约束力,上述约定内容与采购文件及其相关附件不一致的,以 | |
各投标人均具约束力,上述约定内容与采购文件及其相关附件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约定内容为准。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厦 (略) 地址: (略) 湖里区 (略) 2号旅游大厦9楼联系方式:林工 05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单位名称:天和 (略) 地址: (略) 湖里区 (略) 2号之3(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1层联系方式:陈雅萍、高帅 0592-*、* | |
附件 | 更正公告-发布稿.pdf (md5:*e53d*c737c*eb) |
文本通知
类型
标题
文本通知
修改时间
终止开标
投标保证金
苏颂天文馆二期工程展陈内容初步设计服务采购项目补充通知
更 正更 正 公公 告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TH【厦】招(设)字2024-001号
采购项目名称:苏颂天文馆二期工程展陈内容初步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二、更正信息
二、更正信息
1、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二、采购内容及要求-★2、人员
要求-“注:”中的第④条款内容修改为修改为“④须随同简历表附上:设计项目负责人的
身份证复印件、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造价编制负责
人执业资格(如造价编制负责人为外聘的,还须附上外聘委托协议书复印件)以
及其他专业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联合体投标的,由其派出单位或牵头人盖章)”。
2、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
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均修改均修改
为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合同包中投
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其他内容不变。
3、本项目投标人同时响应投递多个合同包的,每个合同包的投标文件应单
独提交,并将同一个合同包的资格、资信证明、报价及商务部分和技术文件密封
在一个封套中。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针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回复如下:
(1)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2、人员要求中配备各专业设
计负责人共9人,其中其他专业负责人:主策展人1人、艺术设计1人、工艺设计1
人、平面设计1人、多媒体设计1人、程序设计1人。④须随同本简历表附上:主
要设计人员的执业资格(职称)证书复印件,包括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
件、以及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其他主要设计人员”是指采购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要求的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如电气、造价、其他专业等专业负责人;上述所有复
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其派出单位或牵头人盖章)。
”请问主策展人、艺术设计、工艺设计、平面设计、多媒体设计、程序设计人员
的相关专业学历证书是否可以作为符合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详见本更正公告。
回复:回复:详见本更正公告。
(2)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 采购公告3.7条规定,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
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二、评标标准中(二)商务因素分F2 评审因素中要求投标人具有境外项目业
绩。若我司联合体成员 (略) , (略) 业务板块划分
及跨境财务税务要求,其亚太地区的项目由集团 (略) 签署,欧
洲及中东地区项目由集团项目 (略) 签署。若提供100%股权说明
及证明材料后, (略) 签署的业 (略) 的境外有效项目
业绩,请贵单位予以确认。
回复:回复:按采购文件执行
按采购文件执行。。
(3)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二、评标标准中(二)商务因素分
F2中关于投标人境内外类似业绩、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主策展人类似业绩均须
提供设计合同书、中标通知书、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已完成初
步设计的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且业绩证明文件须反
映“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特征。
1)因展馆、展示中心等展览陈列类项目,为保障项目建成后的实际效果,
基本都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或EPC总承包的方式选取设计和施工单位,其合同实
际承包范围包括初步设计,但由于各地方差异及签订合同时*方的不同要求,合
同内容未明确“初步设计”字眼,请问投标人提供设计施工一体化或EPC总承包项
目合同业绩,其合同承包范围包括“展陈内容设计或初步设计”等字眼,是否符合
本项目针对“完成初步设计(或包含初步设计内容)”的要求,请贵单位予以确
认。
2)因设计施工一体化或EPC总承包项目范围包括设计和施工两个过程,若项
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处于正在施工阶段,无法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出具
的已完成初步设计的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提供向建设单位开具的收款发票或已完
工的项目现场照片及投标人提供的承诺函,是否符合本次招标的业绩评分要求,
请贵单位予以确认。
3)境外类似业绩特征(如初步设计)与国内存在差异,评定境外业绩时是
否是按照翻译件中的合同内容涵盖初步设计相关工作内容,即认定为有效业绩?
回复:回复:1))设计施工一体化
合同正文中未体现初步设计工作内容但实际承
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正文中未体现初步设计工作内容但实际承
担初步设计内容的可由建设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担初步设计内容的可由建设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提供现场照片或发票均不符合要求,不予认可。
)提供现场照片或发票均不符合要求,不予认可。
3)按采购文件执行。
)按采购文件执行。
(4)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二、评标标准中(二)商务因素分
F2中:“投标人境内外类似业绩若为联合体方式承担的,须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
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至少需明确该投标人承担类似设计项
目业绩的初步设计内容)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以联合体形式
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因
此联合体协议本身具备相关法律效力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包范围,且证明了其联
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请问本项目要求的境内外类似业绩若为联合体方式承担的,
提供联合体各单位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证明其承担初步设计的工作内容的证明,
是否可将此业绩判定为有效业绩?
是否可将此业绩判定为有效业绩?
回复:按采购文件执行。
回复:按采购文件执行。
(5)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二、评标标准中(二)商务因素分
F2中 “设计业绩中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主策展人必须与投标人拟担任本采购项目
主策展人一致。若设计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或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出具
的已完成初步设计的证明资料均未明确标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主策展人的,应补
充提交能证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主策展人的材料如优秀设计项目证书等证书复印
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建设单位开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主策展人证明复
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必要时须原件核对)。否则其主策展人业绩无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建设合同范本,合同中仅明确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等姓名及职务,主策展人虽作为项目团队
的主要成员,其姓名及职务不会出现在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等文件中。
由于本项目类似业绩建设单位多为政府性单位,要求其出具证明主策展人的文件
并盖章不符合政府相关流程,同时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
人。”除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等文件,投标人出具主策展人项目任职证
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是否可作为主策展人有效业绩证明?
回复:按采购文件执行。。
回复:按采购文件执行
(6)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二、评标标准中(二)商务因素分
F2中“设计业绩中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主策展人必须与投标人拟担任本采购项目
设计项目负责人一致。若设计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或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
位出具的已完成初步设计的证明资料均未明确标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主策展人
的,应补充提交能证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主策展人的材料如优秀设计项目证书等
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建设单位开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主策展人
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必要时须原件核对)。否则其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无效。
”请问设计负责人或主策展人在其类似业绩中担任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监、主
创设计师等岗位,是否计入有效业绩?
回复:按采购文件执行。
回复:按采购文件执行。
(7)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二、评标标准中(二)商务因素分
F2中“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团队组成进行评价:在满足本项目对团队要求的基础
上,设计团队增加2名设计类(艺术设计、工艺设计、平面设计、多媒体设计、
空间设计、工业设计)人员,得1分;增加一名机械专业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国
家注册机械/机电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机械/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的,得1分;增加一名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
业资格)的,得1分”;
1)设计团队中艺术设计、工艺设计、平面设计、多媒体设计、空间设计、
工业设计提供相关专业学历证书是否可以作为符合评分要求的证明文件?
2)结构专业负责人与机械专业负责人作为对应专业的负责人,评分要求应
相当,否则具有定制化投标评分并排除其他投标人的嫌疑。即结构专业负责人具
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结构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
得1分,请贵单位予以确认。
内容
回复:回复:1))采购文件中明确某岗位人员需要提供执业资格
采购文件中明确某岗位人员需要提供执业资格((职称职称))证书证书
的,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采购文件中对某岗位人员未明确要求提供执业资
的,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采购文件中对某岗位人员未明确要求提供执业资
证书的,投标人自行考虑是否提供。
格格((职称职称))证书的,投标人自行考虑是否提供。
2)按采购文件执行。
)按采购文件执行。
(8)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二、采购内容及要求”中,对于人
员要求中提到的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共9人,这里的人员是否需要在投标阶段就拟
派并提供相应的执业资格(职称)证书复印件?
回复:详见本更正公告。
回复:详见本更正公告。
(9)如上述9人员需在投标阶段提供,那其他专业负责人(主策展人1人、
艺术设计1人、工艺设计1人、平面设计1人、多媒体设计1人、程序设计1人)是
需要提供职称证,还是其他证明是设计专业的材料就可以?如要提供职称证,那
证件中的专业要与要求中的人员名词字眼完全一致吗,还是属于设计范围内的专
业就可以。
回复:详见本更正公告。
回复:详见本更正公告。
(10)合同包1、合同包2商务因素分中,提到的增加两名设计类人员,这两
名人员和采购内容及要求中提到的专业负责人中的拟派人员,是否可以有重复?
回复:不可以。
回复:不可以。
(11)关于厦门天文馆设计:展陈内容能否调整,调整的幅度有何限制?例
如:1.展厅之间知识点的迁移:比如说能不能把某个a2厅的知识点放到a3或者b1
厅去展现?2.对二级标题层面的叙事线的改动程度能有多大?3.起二到四级标题
的取向:是否大力鼓励艺术性、创意性落实到标题层面?本天文馆是否想突破传
统科学馆的起标题方式?
回复:回复:1))可在不偏离招标材料附件二展陈规划设计方案所示主题诠释的
可在不偏离招标材料附件二展陈规划设计方案所示主题诠释的
前提下,依据实际设计效果对展区内容体系、叙事线、二级及二级以下标
前提下,依据实际设计效果对展区内容体系、叙事线、二级及二级以下标
题、展厅知识范围进行调整。
题、展厅知识范围进行调整。
2))可以对展厅二级及二级以下标题进行艺术性、创意性的包装和表达。
可以对展厅二级及二级以下标题进行艺术性、创意性的包装和表达。
(12)若我司为牵头单位,且三个包都投标的情况下,每一个包能否与不同
的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
回复:可以,但需满足采购文件及更正公告的要求。
回复:可以,但需满足采购文件及更正公告的要求。
(13)关于招标文件中包1和包2的业绩要求:具备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的
前五年内(不含发布采购公告当日)至少完成初步设计(或包含初步设计内容)
且设计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科博展览类展馆或科技类
展馆的类似设计业绩。
请问满足以上条件的设计施工一体化类似业绩能否算有效业绩?(有中标通
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回复:符合。
回复:符合。
(14)招标文件20页(6)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
(14)招标文件20页(6)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
填写及签署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
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采购人。“请问:分别填写的意思是每一家单位在
同样内容的情况下分开两份填写吗?是否可以定义为同样内容的文件双方均须盖
章,无需分别填写两张。
回复:按采购文件执行。
回复:按采购文件执行。
(15)招标文件26页7要求“★中文译本要求(1)本采购文件涉及到外文书证
或者外文说明资料的,投标人应另外附上下列第①或第②种资料:①同时附上中
文译本及公证机构出具的中文译本公证书。②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正式
登记注册的翻译机构或具备翻译服务经营资格的机构翻译且加盖翻译机构及翻译
人员印章的中文译本。“请问:第2 种资料是否可以由翻译机构加盖电子印章,经
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印章使用?或只能打印投标文件后由翻译机构加盖鲜章?经
了解国内翻译职称人员无职业印章,翻译人员印章为普通人名章?
回复:按采购文件执行。
回复:按采购文件执行。
(16)招标文件56页2要求“所有提供的证明材料应为原件复印件,关键信息
标出。”
请问:1)为保证投标文件页码的连贯性,原件复印件是否可以更改为原件
扫描件插入投标文件中打印后加盖鲜章?
2)原件复印件是需要全部合同文件还是关键页合同文件,例如合同原件50
页,是否需要全部复印件?
回复:回复:1)按招标文件执行。
)按招标文件执行。
2)合同无需提供全部复印件,可只提供显示出发包人和承包人名称、项
)合同无需提供全部复印件,可只提供显示出发包人和承包人名称、项
目名称及证明业绩要求的内容及合同盖章页。
目名称及证明业绩要求的内容及合同盖章页。
(17)请明确建筑立面饰面材料。展厅里有自然日光采光吗? 又或这些展厅
都是暗空间?
回复:展厅有自然采光,幕墙一楼是玻璃,二至三层部分幕墙是玻璃
回复:展厅有自然采光,幕墙一楼是玻璃,二至三层部分幕墙是玻璃
(18)能否进一步明确功能布局方案的要求?例:教育活动空间布局规划应包
括哪些内容?有哪些要求?运营管理布局规划/支持与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的要求是什
么?
回复:以采购文件为准。
回复:以采购文件为准。
(19)招标文件P139提及的“聘用科学顾问承诺书”格式自拟,我方是否可以
理解为:在投标阶段,不必需提供具体的科学顾问姓名、职称等信息,但需承诺
中标后确定要根据招标文件及建设单位的要求提供合格的科学顾问。
回复:是
回复:是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对
四、四、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对
各投标人均具约束力,上述约定内容与采购文件及其相关附件不一致的,以
各投标人均具约束力,上述约定内容与采购文件及其相关附件不一致的,以
各投标人均具约束力,上述约定内容与采购文件及其相关附件不一致的,以
各投标人均具约束力,上述约定内容与采购文件及其相关附件不一致的,以
本更正公告约定内容为准。
本更正公告约定内容为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五、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采购人信息人信息
单位名称:厦 (略)
地址: (略) 湖里区 (略) 2号旅游大厦9楼
联系方式:林工 0592-*
2、、采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天和 (略)
地址: (略) 湖里区 (略) 222号之3(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11层
联系方式:陈雅萍、高帅 0592-*、*
附件
更正公告-发布稿.pdf (md5:*e53d*c737c*eb)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高 帅高 帅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