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DZB-NTSL—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已由 (略) 自治区水利厅和 (略) 自治区财政厅以藏水字[2012] 21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 (略) 条件, (略) 。
2.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标段划分
本项目位于 (略) 境内,新建重力式溢流坝取水口1座;新建干渠1条,全长4.87公里;支渠共4条,总长4.781公里;退水渠1条,全长1.192公里;新建渠系 (略) ,其中农用桥12座、人行桥11座,斗闸36座、分水闸4座、节制闸4座; (略) 灌溉面积7643亩。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质和条件
3.1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和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略) (略) 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含 * 级)以上资质;
(3) (略) 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 * 级(含 * 级)以上建造师资质,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4)企业近三年在藏承建过类似项目;
(5)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6)投标人须持有 (略) 自治区水利厅备案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06月 8 日至 2013 年06月1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时至12:30时,下午15:30时至 17: (略) 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资料及证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2)经办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织组机构代码证、水利厅备案证明等相关资料;
(4)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5)企业近三年完成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6)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的相应证书和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需胶装成册,第(1)项须提供原件,其余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复印件存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 年 6月27 日下午15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区建 (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西 (略)
联系人: 周革 联 系人: 刘小毅 马金春
电 话: *** 电 话: *** ***
西 (略)
二O一三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