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库车县尚新民车床加工厂石油化工机械设备加工及维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库车县尚新民车床加工厂石油化工机械设备加工及维修项目
建设单位:库车尚新民车床加工厂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专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0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尚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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