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商务局关于2022年商业体系建设示范县项目拟支持名单的公示
按照《省商务厅 关于做好2022 (略) 场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相关工作的通知》(鄂商务发﹝2022﹞65号)、《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的通知》(鄂商务发〔2023〕14号)和《 (略) (略) 关于做好2022年商业体系建设示范县项目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经企业自主申报,各乡镇初审共推荐14个项目。
(略) 组成工作专班对项目进行集中评审和实地验收后,按照“中央财政对县域商业支持资金应优先用于乡镇商贸中心、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改造”资金使用要求,我区2022年商业体系建设示范县项目资金将优先支持评审验收通过的乡镇商贸中心建设或改造提升项目,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元;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项目、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项目、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项目,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元。以上结 (略) (略) 党组会集体研究通过,现将符合条件的14个项目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支持资金(万元) |
1 | 南化塘镇商贸中心 | 25 |
2 | 青山镇商贸中心 | 20 |
3 | 谭家湾镇商贸中心 | 30 |
4 | 叶大乡商贸中心 | 10 |
5 | 大柳乡商贸中心 | 10 |
6 | 乡野居游客中心 | 15 |
7 | 白浪镇物流仓储项目 | 15 |
8 | 青曲镇农产品展销中心 | 15 |
9 | 安阳黄酒交易推广中心 | 15 |
10 | 白桑关镇香菇交易中心 | 10 |
11 | 翻山堰商贸综合体 | 10 |
12 | 花椒基地建设项目 | 8 |
13 | 花椒加工项目 | 9 |
14 | 红薯 (略) 理能力提升项目 | 8 |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27日—12月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电话或 (略) (略) (略) 反映。反映问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电话:0719-* (略) (略) 场体系科
地址: (略) 中心巷3号(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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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