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E*XY*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荔波县易地扶贫产业园1号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已由 中共荔波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以 荔乡振领办复【2023】16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荔波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比例:0.0%,非政府投资比例:1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荔波县易地扶贫产业园内 。 | |||||||||||||||
2.2 建设规模:新建一栋框架结构标准厂房,占地面积1963.84平方米,地上2层,总建筑面积约3927.68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室外地面等配套设施 | |||||||||||||||
2.3 合同估算价:*.6元。 | |||||||||||||||
2.4 计划工期:90 天。 | |||||||||||||||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需要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各成员单位为独立法人,牵头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④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14日00时00分至2023年08月19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 (略) 一张网平台:http://**#/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零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04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略) 一张网平台:http://**#/login)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不接受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南州)上发布。 | |||||||||||||||
7.其他 | |||||||||||||||
7.1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否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 7.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发出的文件澄清、更正等通知内容,并按系统提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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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14 日 |
文件预览: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工程量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