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信发改字〔2023〕91号
关于2023年信州区水南街道里弄小巷整治提升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略) 管理局:
报来《关于2023年信州区水南街道里弄小巷整治提升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报告》饶信城字〔2023〕1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 (略) 基础设施服务功能,改善当地环境质量, (略) 整体形象, (略) 民生活及出行, (略) 民生活水平,促进区域的经济发展,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2023年信州区水南街道里弄小巷整治提升项目工程(2303-*-04-01-*)。项目 (略) (略) 管理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信州区水南街道辖区内9里弄小巷。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水南街道9条里弄小巷整治计划,红线总面积为12087.35平方米,约18.13亩,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电力通信预埋管工程、检查井等。其中改造:1、金山社区丰溪路、画眉路人行道改造2395.35平方米;2、滩头社区无名路249.0平方米、翻家坞2040.0平方米、上滩头巷1020.0平方米;3、前进桥社区丰溪路41-61路2712.0平方米;4、豆芽巷社区审计局宿舍下坡路口516.0平方米;5、下滩头社区下滩头巷988.0平方米;6、金山社区丰溪北区24、25栋984.0平方米;7、刘家坞村122号弄1183.0平方米。
四、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1268.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031.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2.2万元、预备费104.76万元。 (略) 财政资金。
六、招投标审核意见:应按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2018〕843号)的要求及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执行。
七、 (略) (略) 管理局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及“五州评字〔2023〕045号”评审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 (略) (略) 管理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略) 信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