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南水北调第四水厂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建设单位:大名县农业农村局
编制单位:河北坤达 (略)
2022年11月
大名县南水北调第四水厂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责任页
河北坤达 (略)
批 准:左娜(总经理)
核 定:冯卫新(工程师)
审 查:尹连祥(工程师)
校 核:杜 蒙(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马月光(工程师)
编 写:马月光(工程师)
大名县南水北调第四水厂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项目概况 | 位 置 | 项目地 (略) 大名县孙甘店镇孝廉村北, 313 省道南侧 | ||||
建设内容 | 新建大名县南水北调第四水厂,包括新建综合业务楼、门卫、净水车间、清水池、出水泵房及变配电室、排水池、排泥池、污泥浓缩池、脱水机房及附属用房。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总投资(万元) | 5257.02 | |||
土建投资(万元) | 3036.10 | 占地面积(hm2) | 2.30 | |||
动工时间 | 2021.8 | 完工时间 | 2021.11 | |||
土石方(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外购) | 余(弃)方 | ||
2.0 | 2.0 | 0 | 0 | |||
取土(石、砂场) | 无 | |||||
弃土(石、砂场) | 无 | |||||
项目区概况 | 设计重点防治区情况 | 黄泛平原风沙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地貌类型 | 华北平原 | ||
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t/km2·a] | 180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200 | |||
项目选址(线)水土保持评价 | 项目区在地形地貌、土地利用类型、土壤侵蚀等方面没有限制性因素,不在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范围内,无重要建、构筑物,且不属于崩塌、滑坡和泥石流易发区;由于本项目区域属于黄泛平原风沙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故拟提高本项目工程建设标准及水土保持防治标准,以达到防治水土流失,减少环境影响的目的。 综上,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相关约束性规定,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工程选址可行。 | |||||
预测水土流失总量(t) | 57.60 | |||||
防治责任范围(hm2) | 2.30 | |||||
防治标准等级及目标 | 防治标准等级 | 北方土石山区水土流失防治二级标准 |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2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0.85 | |||
渣土防护率(%) | 95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5 | 林草覆盖率(%) | 22 | |||
水土保持措施 | 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建、构筑物区 | 表土剥离1050m3 | 密目网苫盖4290m2 | ||||
道路及广场区 | 表土剥离2460m3;雨水管网1336m 。 | 密目网苫盖8200m2 | ||||
绿化区 | 土地整治11300m2;表土剥离3390m3; 表土回覆6900m3 | 乔木草绿化 11300m2 | 密目网苫盖11300m2 | |||
水土报纸投资概算 | 工程措施(万元) | 86.08 | 植物措施(万元) | 54.74 | ||
临时措施(万元) | 6.82 | 水土保持补偿费(万元) | 3.22 | |||
独立费用(万元) | 建设管理费 | 2.95 |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1.9 | |||||
水土保持验收费 | 1.0 | |||||
总投资 | 165.92 | |||||
编制单位 | 河北坤达工程勘察设计 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大名县农业农村局 |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左娜/*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陈庆田/* | |||
联系人及电话 | 马月光/*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国亮/* | |||
电子信箱 | *@*q.com | 电子信箱 | *@*63.com | |||
传真 | / | 传真 | / |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一式三份,一份交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一份送至项目审批部门,一份留建设单位作为实施依据。
2、在生产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实施“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中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3、凡此表表达不清的事项,可用附件表述。
附件
附件1. 大名县南水北调第四水厂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说明书
附件2.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
附件3.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委托书
附件4.专家意见
附表
附表1.单价分析表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区河流水系图
附图3.项目区土壤侵蚀强度分布图
附图4.项目总体布置图
附图5.水土保持措施布置图
附 件
附件1
大名县南水北调第四水厂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说
明
书
目录
项目名称:大名县南水北调第四水厂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建设单位:大名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性质:本项目属于新建点型建设类项目
建设地点:项目地 (略) 大名县孙甘店镇孝廉村北,313 省道南侧,总占地面积 23027m2(34.54亩)。用地现状为农田,地势平坦。
建设工期:本项目已于2021年8月开工建设,于2021年11月完工,总工期4个月。
建设规模:小型。
工程总投资:本项目工程总投资5257.0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3036.10万元。
1.2 项目前期进展情况2021年6月,河北浚源 (略) 完成了《大名县南水北调第四水厂项目初步设计》。
项目已于2021年8月开工建设,目前项目区内建筑物、道路、管线、绿化等主体工程已完工。主体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已实施部分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如对项目区部分区域进行了表土剥离、保护和回覆,对裸露地表进行密目网遮盖,对建筑物周边布置透水砖铺装,对项目区内修建雨水管网等,对项目区内布置乔灌草绿化。项目现场水土保持措施完善。本项目未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就已开工,本方案属补报水土保持方案。
为了控制和减少项目建设中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同时为了保障项目自身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水利部、 (略) 有关规定和要求,大名县农业农村局委托我单位承担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委托书见附件3)。我单位接受委托后迅速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开展工作,充分研读了项目有关设计资料,结合多次实地调查,确定了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预测时段、内容和方法;完善了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进行水土保持投资概算和效益分析,阐述综合结论等工作后,于2022年11月编制完成了《大名县南水北调第四水厂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1.3 设计水平年本项目已于2021年8月开工,2021年11月底完工,总工期4个月。设计水平年定为工程竣工后的后一年,即2022年。
1.4 防治目标1.4.1 执行标准等级
项目区位于大名县孙甘店镇孝廉村北,项目区500m范围内有乡镇、居民点,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办水保[2013]188号)、《 (略) 水利 (略) 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冀水保[2018]4号),本项目未处于国家级、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与预防区;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2015.12),项目区属于北方土石山区;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的规定,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二级标准。
1.4.2 防治目标
在方案设计水平年末,应达到以下六项防治目标:
(1)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 92%。在项目的建设生产过程中,应对防治责任范围内因开发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治理,保证水土流失治理效果达到防治目标。
(2)土壤流失控制比为 1.11。按要求土壤流失控制比应达到 0.85,项目区土壤侵蚀强度为微度,将土壤流失控制比调整为 1.11。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对开发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水土流失及时采取综合整治措施,使土壤流失量控制在防治目标内。
(3)渣土防护率达到 95%。
(4)表土保护率98.12%,根据标准,表土保护率应达到 92%,项目已于2021年8月开工,建设单位于2022年11月委托本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经调查,施工单位对工程区域表土进行了剥离保护,并在绿化区进行了表土回覆。
(5)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 95%。对建设施工中形成的裸露面,具备绿化条件的尽可能恢复植被,保护项目区生态环境。
(6)林草覆盖率达到 22%。
表1-2 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
防治目标 | 二级标准规定 | |
施工期 | 设计水平年 | |
/ | 92 |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 | 0.85 |
渣土防护率(%) | 90 | 95 |
表土保护率(%) | 92 | 92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 | 95 |
林草覆盖率(%) | / | 22 |
2.1.1 项目组成
根据本项目布置特点,项目组成包括建构筑物区、道路及广场区及绿化区3个一级分区,其中建构筑物包括综合业务楼、门卫、净水车间、清水池、出水泵房及变配电室、排水池、排泥池、污泥浓缩池、脱水机房及附属用房。具体建设内容见表 2-1。
表 2-1 项目组成
序号 | 项目组成 | 建设内容 |
1 | 建构筑物区 | 综合业务楼、门卫、净水车间、清水池、出水泵房及变配电室、排水池、排泥池、污泥浓缩池、脱水机房、附属用房 |
2 | 道路及广场区 | 硬化道路、停车场、管线工程等 |
3 | 绿化区 | 乔灌草绿化 |
(1)建构筑物区
建构筑物区占地面积0.49hm2,包括综合业务楼、门卫、净水车间、清水池、出水泵房及变配电室、排水池、排泥池、污泥浓缩池、脱水机房、附属用房,建筑面积约为5304.25m2。
表2-2 建构筑物建设详情表
编号 | 项目名称 | 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数量 | 建筑层数 |
1 | 综合业务楼 | 401.8 | 803.6 | 1 | 二层 |
2 | 门卫 | 22.27 | 22.27 | 1 | 一层 |
3 | 清水池 | 1356.2 | 1356.2 | 1 | 地下一层 |
4 | 净水车间 | 2230.7 | 2230.7 | 1 | 一层 |
5 | 出水泵房及变配电室 | 376.84 | 376.84 | 1 | 一层 |
6 | 排水池 | 121.3 | 121.3 | 1 | 一层 |
7 | 排泥池 | 89.2 | 89.2 | 1 | 一层 |
8 | 污泥浓缩池 | 49.1 | 49.1 | 1 | 一层 |
9 | 脱水机房 | 134.79 | 134.79 | 1 | 一层 |
10 | 附属用房 | 120.25 | 120.25 | 1 | 一层 |
合计 | 4902.45 | 5304.25 |
(2)道路及广场区
道路及广场区占地面积 0.82hm2,包括硬化道路、停车场和管线工程。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对裸露地表布置密目网苫盖,在道路一侧布置雨水管网收集雨水,密目网苫盖和雨水管网均属水土保持措施。
(3)绿化区
绿化区占地面积 1.13hm2,厂区景观以自然植物造景为主,绿化以灌木及草皮为主结合建构筑物适当配以绿篱、花木等建筑小品加以点缀。厂区车行道两侧植行道树,建筑物周围较大一点的空地亦植乔木,在建构筑物四周空地和各生产水池顶部进行绿化设计,如清水池顶部。
2.1.2工程布置
(1)总平面布置
大名县南水北调第四水厂项目,项目建设地 (略) 大名县孙甘店镇孝廉村北,313 省道南侧,总占地面积 23027㎡(34.54亩)。
主要建、构筑物有:综合业务楼、门卫、清水池、净水车间、出水泵房及变配电室、排水池、排泥池、污泥浓缩池、脱水机房、附属用房等。
水厂总平面布置根据确定的工艺方案,依据管理方便,节约用地,环境优美,在首先满足工艺流程简捷、顺畅的前提下布置构筑物。
水厂建筑场地规划设计,应当根据厂区工程规划用地的要求并结合水厂所特有的功能划分特点,并以减少干扰、便于生产和管理为目的进行分区。水厂在进行功能分区时满足技术工艺要求,水厂内建筑物包括生产、生活和各种辅助性建筑用房。其中生产性用房包括清水池、净水车间、出水泵房及变配电室、排水池、排泥池、污泥浓缩池、脱水机房, 主要布置在厂区南部,按照工艺流程的要求,功能分区之间联系紧密。生活性用房包括综合业务楼、附属用房等在厂区北部,方便管理。厂区设环形道路,方便各分区紧密联系,各建、构筑物之间用绿化隔离,塑造优美的厂区环境。
(2)道路
厂区西南角大门道路标高为 45.72m,东南角大门道路标高为45.75m。厂区北侧东西向道路为高点,南北向路向南坡。厂区道路东西方向坡度以净水车间与清水池之间南北向的道路为划分,该道路东侧东西向道路向东坡,该道路西侧东西向道路向西坡。道路平均坡度约为0.1%。
厂区道路系统采用横平竖直的路网结构,环绕建筑物构成网状布局,方便各功能分区之间的联系,主要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既有利于日后各种管线维修,又有利于道路自身的维护。厂区主路为双向车道,一般宽 6m。
(3)厂区排水
新建厂区生活用水接自厂区已有给水管网,厂区给水管网根据生产、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要求布置成环状管网。给水管网管径为DN150。
新建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
(4)绿化
水厂建筑物均为低层,建筑高度较低,建筑物之间留出足够的空地进行景观优化设计,充分考虑人对环境的要求,利用地形、地貌,结合厂区道路尽可能多的布置绿化,通过布置广场、绿地、卵石步道营造舒适美观的厂区环境。同时将围绕厂站范围内的建筑景观总体美观和协调,以及厂站与外围自然环境的协调与有机融合等方面进行优化。
厂区景观以自然植物造景为主,绿化以灌木及草皮为主结合建构筑物适当配以绿篱、花木等建筑小品加以点缀。厂区车行道两侧植行道树,建筑物周围较大一点的空地亦植乔木,在建构筑物四周空地和各生产水池顶部进行绿化设计,如清水池顶部。
2.2 施工组织、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2.2.1 施工组织
本项目建构筑物施工土石方临时堆放于基坑周边,不需新增临时占地,临时堆土面积不再单独计列。
本项目区施工车辆直接由厂区出入,交通便利,不需单独设置施工便道。
①给水
给水水源由送水泵房出水供给,其水量水压均能满足地表水厂内的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要求。厂区自用水管从送水泵房出水管上接出后设置水表进行计量。
②排水
厂区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
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管道收集至厂经化粪池及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后,进入收集水池后回用与厂区道路冲洗和绿化浇洒。
雨水通过雨水管道收集后经一体化泵站压力输送至水厂北侧 313 省道的雨水边沟内。一体化泵站规模为 700m3/h。厂区雨水管网管径为D400-D600。
③供电系统
本水厂用电负荷按二级负荷考虑。与当地供电所沟通后采用双回路供电,电压等级为 10kV,两路电源一用一备,自动投切、相互闭锁。
供电电源由厂外变电站引两路 10kV 电源,在厂外终端杆改成电缆引至水厂变电所高压进线柜,水厂变配电室设在水厂南侧位置,供电半径合理。设两台 800kVA 干式变压器,接线为 DYn11,变压器能效指标应满足《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20052-2013)要求。两台变压器一主一备,10kV 电源经变压器变电后给用电设备供电。
④通信系统
本项目四周通讯信号良好,通讯配备手机、电话等设备,并可接入附近互联网,施工过程中未出现通信系统故障问题,满足了施工通信的需求。
⑤施工建材
施工所需木材、钢材等 (略) 场购买,在材料运输过程中,非密闭车辆要进行苫盖,要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材料运至施工场地后要堆放整齐,及时做好苫盖工作。
⑥施工交通及运输
利用已有的硬化道路。
2.2.2施工工艺及方法
各分区施工前首先进行表土剥离,采用74kw推土机进行表土剥离,剥离厚度平均 0.30m,清表土堆放至绿化区空闲区域内,以便后期的土方回填。将清表土方堆放于指定的临时堆土场,做好苫盖、拦挡、排水等防护措施,以便后期绿化区的表土回覆和土地整治。
(1)建构筑物区
①基础开挖、回填
土石方开挖以机械开挖为主,人工清理为辅,基础开挖时,挖掘机自基坑的一端,以倒退行驶的方法开挖;挖掘机、装载机以及配套自卸汽车联合操作,机械开挖不到之处,用少量人工及时配合清坡,将松土用手推车清至机械作业半径范围内,再用机械运走;开挖将近设计标高时,基底预留一层100mm厚土层,人工找平清底,避免超挖和基底土遭受扰动。基础工程全部施工完毕经检验合格后,再进行基础回填,从基底最低处开始,水平分层回填夯实;人工夯实每层厚度不大于250mm,机械夯实每层厚度不大于300mm。回填土方来自本工程挖方,素土回填;由自卸车运至回填部位,夯机进行夯实,一夯压半夯,压半夯3~4遍。回填过程中每层均需环刀取土进行试验,测量密度计干容量。
②混凝土浇筑:混凝土浇筑采用购买商品混凝土。
(2)道路及广场区
路基工程施工主要包括施工测量、路基开挖和填筑、路基排水及防护施工等环节。路基工程施工流程:施工前清表→基底处理(排水、填前压实等)→分层填筑→摊铺平整→洒水晾晒→碾压夯实→检验签证→路基整修。
①场地清理(含清表)
路基工程开挖、填筑前,清理地表杂物。土方采用铲运机铲土、运输,平地机整平,光轮或振动式压路机碾压。
②路基开挖与填筑
路基开挖和填筑采用机械化施工,将不能及时利用的土方堆放于指定的临时堆土场,做好拦挡、排水等防护措施。路基填方采用水平分层填筑,每层经过压实符合规定要求后,再填筑下一层;含水量不够时,用洒水车洒水,并用压路机分层碾压。
(3)绿化区
在本区施工前先进行清表,将清表土方堆放于指定的临时堆土场,做好拦挡、排水等防护措施。土方回填后进行表土回覆和土地整治。
2.3 工程占地本工程总占地面积2.30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均为农田。
项目占地面积见表 2-3。
表2-3项目占地面积表 单位:hm2
序号 | 项目分区 | 占地面积 | 占地性质 | 备注 | |
永久占地 | 临时占地 | ||||
1 | 建、构筑物区 | 0.35 | 0.35 | 农田,不含清水池占地 | |
2 | 道路及广场区 | 0.82 | 0.82 | 农田 | |
3 | 绿化区 | 1.13 | 1.13 | 农田 | |
合计 | 2.30 | 2.30 |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动用土石方总量4.0万m3,其中土方开挖量为2.0万m3,包含清基表土0.7万m3;土方回填量为2.0万m3,包含覆土回铺0.7万m3。无弃方,挖填平衡。
工程表土平衡表见表 2-4,总土石方平衡详见表 2-5,总土石方流向图见图 2-1。
表2-4工程表土平衡表 单位:万m3
项目分区 | 土石方总量 | 清表 | 回填 | 调出 | 调入 |
建、构筑物区 | 0.11 | 0.11 | 0.11 | ||
道路及广场区 | 0.25 | 0.25 | 0.25 | ||
绿化区 | 1.04 | 0.34 | 0.70 | 0.36 | |
合计 | 1.40 | 0.70 | 0.70 | 0.36 | 0.36 |
表2-5工程总土石方平衡表 单位:万m3
项目分区 | 总土石方量 | 挖方 | 填方 | 利用土(石)方 | ||||||
开挖 | 清表 | 合计 | 回填 | 覆土 | 合计 | 利用 | 调入 | 调出 | ||
建、构筑物区 | 1.35 | 0.99 | 0.11 | 1.10 | 0.25 | 0.25 | 0.25 | 0.85 | ||
道路及广场区 | 0.97 | 0.31 | 0.25 | 0.56 | 0.41 | 0.41 | 0.31 | 0.10 | 0.25 | |
绿化区 | 1.68 | 0.34 | 0.34 | 0.64 | 0.70 | 1.34 | 0.34 | 1.00 | ||
合计 | 4.00 | 1.30 | 0.70 | 2.00 | 1.30 | 0.70 | 2.00 | 0.90 | 1.10 | 1.10 |
图2-1 土石方流向图 单位:万m3
2.5 拆迁安置该项目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
2.6 项目施工进度本项目已于2021年8月开工,于2021年11月底全部完工,总工期4个月。
施工期间建设单位采取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有:密目网苫盖、雨水管网、土地整治、乔灌草绿化等。主体工程施工进度表见表 2-7。
表2-7 主体工程施工进度表
项目 | 2020年--2021年 |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
施工准备期 |
| |||
建构筑物区 |
| |||
道路及广场区 |
| |||
绿化区 |
|
2.7.1 地形地貌
大名县坐落于华北大平原南端,属掩埋古河道的壤质土冲积平原。海拔最高点是王村乡田固村为49.29米,最低点是漳、卫河汇流处南侧39.8米,高差9.49米;坡降比约为1:4000。以卫河为界,卫西为漳河冲积扇的边缘,土质粘重。卫东是由黄河冲积物形成的,土质以沙为主。大名县因系河流冲积平原,所以大平小不平,微地貌复杂。但平原是构成大名地貌的主体,占总面积的90%以上。
县城区范围内地形较平坦、局部略有起伏。老城区内有多处坑塘。区域底层主要为第三、第四系,由巨厚的松散沉积物组成。根据工程地质钻孔及机井揭露城区范围内浅部地层(自然地表向下 15 米以浅部地层),主要第四纪新近沉积粘性土。有粉土、粘土及亚粘士。此外局部上分布有杂填士及灰褐色含有机质的粘性土。
粉土为黄褐色,般呈可 塑状态。属中压缩性。其容许承载力一般为120~130kPa。
亚粘土为黄褐色及红褐色。一般呈可塑状态。呈薄层状或层状。其容许承载力为 110 -120kPa。
含有机质的粘性土一般为灰色及灰褐色,含有机质、碎砖及瓦片。其容许承载为 110~120kPa,局部较低为 90~100kPa。
2.7.2 地质
大名县属华北地台断坳带的一部分,处在内黄隆起与临清坳陷交界处,具有第四系继承老构造的断坳特点,故地势由西南向东北倾斜。这里原是一个海湾,由于漳河、黄河的高速冲积沉淀而于新第三系的中新世形成*地。此后,随着漳河、黄河的频繁改道和冲涮,沉积层越来越厚。据北京农业大学1988年出版的《黄淮海平原农业图集》中“黄淮海平原沉积层厚度图”测算,大名县的垂直沉积厚度为5600米,以下为岩石层。
埋深400~600米,是冲积湖积~冰水沉积物。岩性特征为红色、紫色、紫灰色或灰绿色粘土及砂粘土夹沙层,粘土细腻,有灰白条纹和斑点。埋深360~420米,为冲积洪积沉积物。岩性特征上段为锈黄、红色、棕褐色粘性土夹灰黄色砂层,土层内见长石及钙质小白点,具有黄土状碎块结构;下段为棕红、棕褐色粘性土夹砂层。埋深120~260米,为冲积洪积沉积物,岩性特征为灰黄、棕黄色或棕褐色砂粘土及粘砂土夹砂层粘性土,具黄土状结构。埋深10~70米,为冲积洪积、冲积湖积的沉积物,岩性特征以灰黄、褐黄色砂粘土及砂粘土夹砂层为主,另有黑色淤泥质粘性土夹粉细砂层,结构疏松。
2.7.3 气象
大名县属于温带大*性季风气候,夏季炎热,冬季寒冷,四季变化分明。日照率为60%,蒸发量为2097mm,年平均气温13.3℃,一年最热月份7月,平均气温26.8C,最高气温41.5℃,最冷月份是元月,平均气温-2.5℃,极端最低气温-21℃。年平均降雨量556.7 mm,最高降雨量1390.3mm( 1963年),最低降雨量227.4mm(1965年),雨量多集中在每年的7、8、9月份。年平均积雪深度7.0cm,最大积雪深度 18cm(**日),最低积雪深度0.3cm( **日)。最大冻士深度46cm(1970年),平均冻土深度28.27cm,年平均相对湿度66.5%,无霜期205天,主导风向:夏季多南风,冬季多北风,年平均风速1m/s,最大风速27m/s,大风次数30次,年平均58天。
2.7.4 土壤
大名县的土壤共分2个土类(褐土、潮土),5个亚类(褐土性土、潮褐土、潮土、褐土化潮土、盐化潮土)。
1、褐土性土亚类本亚类只有1个土属1个土种,即沙质褐土性土。面积35767.7亩,占农业、林业、难利用土地的2.78%,
2、潮褐土亚类本亚类有壤质潮褐土和粘质潮褐土两个土属12个土种。海拔在45.5米以上,面积79791.3亩,占农业、林业、难利用土地的6.2%,
3、潮土亚类本亚类有沙质潮土、壤质潮土和粘质潮土3个土属,共*.46亩,占农业、林业、难利用土地的80.32%,其中沙质潮土76955.1亩。
4、褐土化潮土亚类在大名县为1个土属即壤质褐土化潮土。它有6个土种共68639亩,占农业、林业、难利用土地的5.3%。
5、盐化潮土亚类大名县盐化潮土共分两个土属(氯化物硫酸盐盐化潮土、硫酸盐氯化物盐化潮土),9个土种。共有69256亩,占农业、林业、难利用土地的5.4%。
大名县的土壤养分状况是:少氮、缺磷、中钾、有机质缺乏。从对微量元素的化验看,大名县土壤中铁、铜含量较高;锰大多数都在三级以上,个别地块为四级;锌大都处于4~5级,含量较低。
2.7.5 植被
植被项目区自然植被属于温带落叶阔叶林带,植被多为旱生型草本植物。常见的有蒺藜、狗尾草、马齿苋等,主要分布在道路两旁;区内人工植被以种植业和林业为主,在种植业中,以小麦、玉米、稻谷、13花生、棉花为主;在林业中,以杨、柳、榆、槐等为主。项目区现状植被覆盖度在20%左右。
2.7.6 水文
大名县属温带半湿润大*性季风气候区。总的气候特点是:四季分明,气候温和,光照充足,雨量适中,雨季同季,无霜期长,干寒同期。即春季干燥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凉爽宜人,冬季寒冷少雪。全年的主导风向为南风,其次是北风,出现东风、西风的机会较少。
历年平均降水量为504.9mm。全年降水主要集中在6-8月份,平均降水量为307.1mm;冬季12-2月降水稀少,以雪为主,平均为16.1mm;而春秋两季的降水量变化较大且不稳定。年降水量在300-800毫米的,占85.2%。降水频率在83%以上的降水量在700毫米以下,降水频率在73%以上的降水量在400毫米以上。
2.7.7 河流水系
1、卫河:卫河在大名境内河道长48.5公里,左堤长38.3公里,右堤长31.79公里。197 (略) 批准,对原河道进行了顺直和开挖,行洪能力由原来的800立方米每秒提高到2500立方米每秒,达到50年一遇标准。
2、漳河:县境内河道长27公里,左堤长22.65公里、右堤长29.78公里,行洪能力为700立方米每秒。
3、马颊河:县境内河道长25.2公里。1971年对该河进行了治理,使行洪能力达到246立方米每秒。
河流水系图见附图 2。
本项目分别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两个方面对主体工程制约性因素进行分析与评价,见表 3-1。
表 3-1 工程限制性因素分析表
序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要求 | 本项目情况 | 分析评价 |
1 | 第二十四条 生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 本项 (略) (略) 大名县,属于黄泛平原风沙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符合要求 |
2 | 第十八条 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应当限制或者禁止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严格保护植物、沙壳、结皮、地衣等。 | 本项目没有位于此地区。 | 符合要求 |
3 | 第26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 本项目已于2021年8月开工建设,于2022年11月委托河北坤达 (略) 编制此项目水土保持报告表。 | 正积极补报此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
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要求 | 本项目情况 | 分析评价 |
1 | 主体工程选址(线)应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 本项目属于黄泛平原风沙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不属于国家级、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符合要求 |
2 | 主体工程选址(线)应避让河流两岸、湖泊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 | 本工程选址避开了河流两岸、湖泊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 | 符合要求 |
3 | 主体工程选址(线)应避让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及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 | 本工程没有位于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及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 | 符合要求 |
4 | 严禁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崩塌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内设置取土(石、料)场 | 本项目未设置取土场。 | 符合要求 |
5 | 弃土(石、渣)场选址不得影响周边公共设施、工业企业、居民点等的安全。 | 本项目无弃渣。 | 符合要求 |
综上所述,本项目未处于泥石流易发区和崩塌滑坡危险区;不在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无取土场、无弃渣;本项目不占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自然保护区;本项目属于黄泛平原风沙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但不属于国家级、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3.2 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3.2.1 建设方案评价
本项目在满足生产工艺流程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厂区自然地形地貌条件,力求做到运输畅通为原则进行了总体布局。项目分为厂房、绿化、道路等,道路及绿化围绕建构筑物布置。项目区的各项规划在平面上统一和谐、竖向上相互协调。建构筑物布置整齐、道路顺直,功能分区明确、规整。工程竖向布置因地制宜,充 (略) 政情况确定项目区设计高程,减少土地扰动,符合水土保持要求。工程建设方案与布局有效减少了破坏原有植被,遏制新生水土流失,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通过上述分析,工程场区总体布局基本合理,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3.2.2 工程占地评价
本项目共占用土地2.30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其中建构筑物区占地0.35hm2(不含清水池占地);道路及广场区占地0.82hm2;绿化区占地1.13hm2。施工过程中,在满足主体功能施工前提下,严格控制了施工扰动范围,避免破坏周边植被良好区域,本工程占地性质及比例合理,符合水土保持要求。本项目占地类型为公共设施用地,满足主体工程的需求。经分析,主体工程占地类型符合水土保持的要求。
综上所述,从工程占地类型、占地面积、占地性质等方面进行分析,均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3.2.3 土石方平衡评价
经过现场勘查及查阅施工资料,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动用土石方总量4.0万m3,其中土方开挖2.0万m3,土方回填2.0万m3,无弃方,挖填平衡。
本项目开工前首先对项目区进行表土剥离,各建构筑物基础需要开挖土石方,除回填土石方外,剩余的土石方用于道路及广场区和绿化区的场地垫平。道路及广场区进行管线施工开挖的土石方在管线施工结束后全部回填,项目区内各区域土石方整体相互调配,充分利用。
本项目土石方实现移挖作填和综合利用,无弃方,避免了征用取(弃)土场,减少了占地面积和对地表的扰动,有利于减少水土流失。
综上,土石方平衡符合水土保持的要求。
3.2.4 取土(石、砂)场设置评价
本项目未设置取土(石、砂)场,不进行评价。
3.2.5 弃土(石、渣、灰、矸石、尾矿)场设置评价
本项目未设置弃土(石、渣、灰、矸石、尾矿)场,不进行评价。
3.2.6 工程排水评价
本工程的建设将加大项目区雨水排放量,主要表现为硬化道路等,使原地貌径流系数加大,产生雨水流速增加,减少雨水入渗时间等影响。
项目区雨水通过雨水管道收集后经一体化泵站压力输送至水厂北侧 313 省道的雨水边沟内,排水畅通。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管道收集至厂经化粪池及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后,进入收集水池后回用与厂区道路冲洗和绿化浇洒,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项目区内污水处理系统完善,设计自然排放及排水管线排水的方式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3.2.7 施工方法与工艺评价
(1)施工组织
根据本工程特点,施工应本着“节约用地、文明施工、方便运输、保证安全”的原则,进行合理规划布置,力求适用、紧凑、经济,处理好施工准备与工程建设等方面的关系。遵循因地制宜、施工运输方便、易于管理、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的原则。根据工程区地形地貌条件,施工布置力求紧凑、统筹规划,施工设施和临时设施应尽可能永临结合。
交通运输:项目区紧邻现有道路,交通便利,可以满足施工的需要,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力能供应:施工用水从厂区自备井接入,可以满足要求;工程建设所需施工材料 (略) 场购买,力能供应方面不存在水土流失隐患。
综上分析,项目施工组织基本合理,施工组织可行,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2)施工工艺
经调查主体工程建设期项目区场地平整及土石方开挖主要采用机械施工为主,人工配合为辅的方法;建构筑物土方开挖采取反铲挖掘机开挖、人工清理与修坡相结合的方式;道路路基土石方填筑采用水平分层填筑法施工,按照横断面全宽逐层向上填筑,原地面不平,则由最低处分层填筑,每层经过压实符合规定要求后,再填筑下一层。
机械施工会增加扰动面积,加大水土流失影响范围,施工过程中机械的来回运输也会增加地表的扰动频次和扰动范围,造成水土流失影响,但机械化施工便于加快工程进度,减少土面裸露时间,从而减少一定的水土流失量。
3.2.8 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
(1)表土剥离
建构筑物区、道路及广场区和绿化区在施工前首先进行了表土剥离,并将剥离的表土全部用于绿化区的表土回覆,该措施具有一定的水土保持功能,符合水土保持要求,纳入本水土保持方案,其投资纳入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
(2)乔灌草绿化
本项目绿化区面积1.13hm2,采用乔灌草结合的方式对项目区内进行绿化。
经分析,主体设计中对项目区绿化考虑充分,能满足水土保持要求,将乔灌草绿化纳入本方案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其投资纳入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
(3)土地整治
本项目对绿化区进行土地整治,采用推土机及人工结合的方式进行作业,面积为1.13hm2。根据水土保持工程界定原则,主体设计中的土地整治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纳入本方案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其投资纳入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
(4)雨水管网
主体工程已设计运行期的排水措施,雨水管网沿道路布置,雨水管网总长度为1336m,管线采用直埋敷设。雨水管网可界定为水土保持措施,该措施的布置可增强项目区的排水问题,避免积水。雨水管网在敷设中应做到一次开挖,同时处理好雨水的排出,避免造成二次水土流失。
(5)密目网苫盖
由于施工期施工活动频繁,对地表扰动破坏较大,为避免施工过程中产生更大的水土流失量,主体对项目区部分裸露地表设置了密目网苫盖措施。根据水土保持工程界定原则,施工现场已采取的密目网苫盖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纳入本方案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其投资纳入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
3.3 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3.3.1 水土保持措施界定原则
(1)主导功能原则:以防治水土流失为目标的防护工程,应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以主体工程设计功能为主、同时兼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不纳入水土流失防范措施体系,仅对其进行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当不能满足水土保持要求时,可要求主体设计修改完善,也可提出补充措施(纳入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2)责任区分原则:对建设过程中的临时征地、临时占地,因施工结束后需归还当地群众或政府,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将发生转移,须通过水土保持验收予以确认,各项防护措施均应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纳入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3)试验排除原则:对永久占地区内主体设计功能和水土保持功能难以区分的防护措施,可按破坏性试验的原则进行排除:假定没有这项措施,主体设计功能仍旧可以发挥作用,但会产生较大的水土流失,该项防护措施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纳入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3.3.2 主体工程设计中界定为水土保持措施的工程量及投资
总结主体设计中应纳入水土保持措施体系中的工程及投资见表 3-2。
表 3-2主体工程中纳入水土保持投资的措施一览表
项目分区 | 措施类型 | 水土保持措施 | 单位 | 工程量 | 单价(元) | 投资(元) |
建、构筑物区 | 工程措施 | 表土剥离 | m3 | 1050 | 3.64 | 3822.00 |
临时措施 | 密目网苫盖 | m2 | 4290 | 2.81 | 12054.90 | |
道路及广场区 | 工程措施 | 表土剥离 | m3 | 2460 | 3.64 | 8954.40 |
雨水管网 | m | 1336 | 268 | *.00 | ||
临时措施 | 密目网苫盖 | m2 | 8200 | 2.81 | 23042.00 | |
绿化区 | 工程措施 | 土地整治 | m2 | 11300 | 1.45 | 16385.00 |
表土剥离 | m3 | 3390 | 3.64 | 12339.60 | ||
表土回覆 | m3 | 6900 | 4.75 | 32775.00 | ||
植物措施 | 乔灌草绿化 | m2 | 11300 | 48.44 | *.00 | |
临时措施 | 密目网苫盖 | m2 | 11300 | 2.81 | 31753.00 | |
合计 | *.90 |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本项目属于黄泛平原风沙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但不属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根据《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项目区属于北方土石山区,根据《 (略) 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2015.12),项目水土流失类型主要为水力侵蚀,土壤侵蚀强度为微度侵蚀,现状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180t/(km2·a),土壤容许流失量为200t/(km2·a)。
4.2 扰动地表面积根据项目主体设计资料,对本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调查在建设期开挖扰动地表、占压土地和损坏林草植被的程度,在此基础上对项目区面积反复进行量算和统计,工程总占地面积2.30hm2,扰动地表面积为2.30hm2,占地类型为农田。
4.3 水土流失量预测与调查4.3.1 预测单元
本方案根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同的部位和不同的施工阶段、施工工艺,对地表的扰动及造成的水土流失强度也有所不同,为了更加合理地进行水土流失预测和分析,根据工程区域以及项目完工后自然恢复期各工程按照项目区地形地貌、扰动方式、扰动后地表的物质组成、气象特征相近的原则,施工期和自然恢复期的水土流失预测单元划分为建构筑物区、道路及广场区、绿化区。
4.3.2 预测时段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结合项目区特点,本项目预测时段分为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自然恢复期。预测时段按最不利的情况考虑,施工期预测时间应按连续12个月为一年计;不足12个月,但达到一个风(雨)季长度的,按一年计;不足一个风(雨)季长度的,按占风季长度的比例计算。
本项目已于2021年8月开工建设,2021年11月底完工。方案编制单位于2022年11月进场,因此本项目施工期调查时段为2021年8月-2021年11月,按1年计算,自然恢复期按3年计算。水土流失预测表如下:
表4-1水土流失预测单元与预测时段表
序号 | 预测单元 | 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 | 自然恢复期 | 合计(a) | ||
预测面积 (hm2) | 预测时段(a) | 预测面积 (hm2) | 预测时段(a) | |||
1 | 建、构筑物区 | 0.35 | 1.0 | 0 | 0 | 1.0 |
2 | 道路及广场区 | 0.82 | 1.0 | 0 | 0 | 1.0 |
3 | 绿化区 | 1.13 | 1.0 | 1.13 | 3 | 4.0 |
合计 | 2.30 | 1.13 |
4.4.1 施工期水土流失调查
根据查阅主体设计及施工资料,结合现场调查,本项目在2021年8月-2021年11月建设期间无较大水土流失危害事件发生,期间土壤侵蚀强度为600-800t/(km2·a),建设期已经历4个月,扰动原地貌、损坏土地及植被面积为2.30hm2。
对施工过程中已经产生的水土流失量进行调查,从2021年8月-2021年11月,项目区在已施工过程中的土壤流失量为57.60t。各预测单元土壤流失量调查情况见表 4-2
表4-2本工程施工期水土流失调查表(单位:t/km2·a)
预测单元 | 预测面积 | 侵蚀模数背景值(t/k㎡·a)) | 施工扰动土壤侵蚀模数(t/k㎡·a) | 预测时段(a) | 施工期土壤流失量(t) |
建、构筑物区 | 0.35 | 180 | 1200 | 1 | 4.20 |
道路及广场区 | 0.82 | 180 | 1000 | 1 | 8.20 |
绿化区 | 1.13 | 180 | 1000 | 4 | 45.20 |
合计 | 2.30 | 57.60 |
4.4.2 水土流失量预测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土壤流失量预测按下式计算。当预测单元土壤侵蚀强度恢复到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以下时,不再计算。
式中:W—土壤流失量,t;
i —预测单元,i=1,2,3,......,n-1,n;
j —预测时段,j=1,2,3,指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自然恢复期;
Fji —第j预测时段,第i预测单元的面积,km2;
Mji —第j预测时段,第i预测单元的土壤侵蚀模数,t/(km2·a);
Tji —第j预测时段,第i预测单元的预测时段长,a。
表4-3原地貌水土流失预测表
施工时段 | 预测单元 | 预测面积(hm2) | 预测时段(a) | 施工扰动土壤侵蚀模数(t/km2·a) | 原地貌土壤流失量(t) |
施工期 | 建、构筑物区 | 0.35 | 1 | 180 | 0.63 |
道路及广场区 | 0.82 | 1 | 180 | 1.48 | |
绿化区 | 1.13 | 1 | 180 | 2.03 | |
小计 | 2.3 | 4.14 | |||
自然恢复期 | 绿化区 | 1.13 | 3 | 180 | 6.10 |
合计 | 2.3 | 10.24 |
表4-4自然恢复期土壤流失量预测表
序号 | 预测单元 | 预测面积(hm2) | 预测时段(a) | 自然恢复期水土流失量 | 自然恢复期水土流失量(t) |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
1 | 建、构筑物区 | ||||||
2 | 道路及广场区 | ||||||
3 | 绿化区 | 1.13 | 3 | 1000 | 600 | 250 | 20.91 |
合计 | 1.13 | 20.91 |
表4-5土壤流失量预测对比表
序号 | 预测单元 | 原地貌土壤流失量(t) | 扰动后土壤流失量(t)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1 | 建、构筑物区 | 0.63 | 4.20 | 3.57 |
2 | 道路及广场区 | 1.48 | 8.20 | 6.72 |
3 | 绿化区 | 8.13 | 45.20 | 37.07 |
合计 | 10.24 | 57.60 | 47.36 |
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内,在施工期、自然恢复期由项目建设而导致的土壤流失量达57.60t,原地貌土壤侵蚀量为10.24t,新增土壤流失量为47.36t。
4.5 预测结果(1)本工程建设扰动地表面积2.30hm2。
(2)本项目在施工期、自然恢复期由项目建设而导致的土壤流失量达57.60t,原地貌土壤侵蚀量为10.24t,新增土壤流失量为47.36t。
(3)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重点区域主要是绿化区。
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30hm2。
5.2 防治分区划分结合主体工程建设特点、工程的布局、设计和施工情况、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情况、土壤特性等,遵照治理措施布局合理、技术指标可行、方案实施后经济有效等原则。在全面勘察和分析的基础上,依据上述原则将本工程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分为建构筑物区、道路及广场区、绿化区3个防治分区。
水土流失防治分区见表 5-1
表5-1水土流失防治分区
序号 | 防治分区 | 防治重点 |
1 | 建、构筑物区 | 表土剥离、建筑物基础开挖 |
2 | 道路及广场区 | 表土剥离、管沟开挖、道路基础开挖 |
3 | 绿化区 | 土地整治、表土回覆 |
5.3.1 建构筑物区
(1)工程措施
①表土剥离:主体工程在建筑物开挖前先对建构筑物区占地进行表土剥离,面积为0.35hm2,剥离土方1050m3。
(2)临时措施
①密目网苫盖:主体工程对项目区基坑开挖周边裸露地表进行了苫盖,苫盖面积为4290m2。
5.3.2 道路及广场区
(1)工程措施
①表土剥离:主体工程在道路开挖前先对道路及广场区占地进行表土剥离,面积为0.82hm2,剥离土方2460m3。
②雨水管网:对建构筑物周围及道路一侧布置雨水管网,长度1336m。
(2)临时措施
①密目网苫盖:主体工程对项目区道路裸露地表进行密目网苫盖,苫盖面积为8200m2。
5.3.3 绿化区
(1)工程措施
①土地整治:主体工程在绿化施工后对绿化区占地进行土地整治,面积为1.13hm2。
②表土剥离:主体工程在绿化区回填前先对绿化区占地进行表土剥离,面积为1.13hm2,剥离土方3390m3。
③表土回覆:主体工程在绿化施工前对绿化区占地进行表土回覆,面积为1.13hm2,回覆土方6900m3。
(2)植物措施
①乔灌草绿化:项目区内绿化主要是植草与灌木结合的方式,绿化面积1.13hm2。
(3)临时措施
①密目网苫盖:主体工程对项目区绿化区裸露地表进行密目网苫盖,苫盖面积为11300m2。
5.3.4 防治措施工程量汇总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SL328-2005)要求,工程量应乘阶段扩大系数。本项目主体已有措施不乘阶段扩大系数,工程措施工程量扩大系数为1.0,植物措施工程量扩大系数为1.05,临时措施工程量扩大系数为1.1。本项目为已完工项目,本方案仅对主体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进行计列,各个措施不需乘扩大系数。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汇总详见表 5-2。
5.3.5 施工要求
主体工程已施工结束,本方案不再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因此不再对施工作出要求。
表5-2水土保持措施数量统计表
序号 | 防治分区 | 措施类型 | 水土保持措施 | 措施布置 | 水土保持工程量 | ||||
措施位置 | 单位 | 数量 | 主要内容 | 单位 | 数量 | ||||
1 | 建、构筑物区 | 工程措施 | 表土剥离 | 建构筑物区位置 | hm2 | 0.35 | 土方工程 | m3 | 1050 |
临时措施 | 密目网苫盖 | 建构筑物区位置 | m2 | 4290 | 密目网苫盖 | m2 | 4290 | ||
2 | 道路及广场区 | 工程措施 | 表土剥离 | 道路及广场区 | hm2 | 0.82 | 土方工程 | m3 | 2460 |
雨水管网 | 道路一侧 | m | 1336 | 雨水管网 | m | 1336 | |||
临时措施 | 密目网苫盖 | 裸露地表 | m2 | 8200 | 密目网苫盖 | m2 | 8200 | ||
3 | 绿化区 | 工程措施 | 土地整治 | 绿化区占地 | hm2 | 1.13 | 土地整治 | m2 | 11300 |
表土剥离 | 绿化区占地 | hm2 | 2.3 | 土方工程 | m3 | 3390 | |||
表土回覆 | 绿化区占地 | hm2 | 1.13 | 土方工程 | m3 | 6900 | |||
植物措施 | 乔灌草绿化 | 绿化区占地 | hm2 | 1.13 | 乔灌草绿化 | m2 | 11300 | ||
临时措施 | 密目网苫盖 | 绿化区占地 | m2 | 11300 | 密目网苫盖 | m2 | 11300 |
图5-2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图
注:带“ ”为主体已设。
6.1.1 编制原则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规定,水土保持投资既包括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投资,又有本方案根据水土保持需要新增加的措施投资,水土保持投资概算遵循以下原则:
(1)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作为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其投资概算的编制原则、依据、价格水平年、主要工程单价等应与主体工程相一致,不能满足要求的部分,采用水利行业标准进行补充编制。
(2)水土保持投资概算包括主体工程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和方案新增措施的投资;
(3)已列入主体工程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投资,不再计算其独立费用中的建设管理费。
(4)材料价格水平年为 2021 年第四季度。
6.1.2 编制依据
(1)《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 号);
(2)《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水利部水总﹝2003﹞67 号);
(3)《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 号);
(4)《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 号);
(5)《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综合用工单价的通知》(冀建质﹝2012﹞195 号)
(6)《水利部办公厅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办财务函﹝2019〕448 号);
(7)《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财综〔2014〕8 号);
(8)《关于调整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略) 物价局、 (略) 财政厅、 (略) 水利厅,2017 年 12 月 25 日);
(9) (略) 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 (略)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非税﹝2020〕5 号);
(10)《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水利部办公厅办水总﹝2016﹞132 号)
6.1.3 基础单价
(1)人工预算单价: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人工单价均采用主体工程人工费预算单价9.13元/工时。
(2)材料预算价格:项目建设所使用材料的预算价格,主体工程设计中已有的,按主体工程设计中的预算价格;主体工程中没有的, (略) 场价加上运杂费及采购保管费计算。运杂费根据项目建设区与所需购买材料厂家的距离实际发生计算。苗木、草籽的采购及保管费率,按运到工地价的1%计算,其它主要
材料的采购及保管费率,按运到工地价的2%计算。
(3)电价、水价采用工程材料价格。水价为5.50元/m3,电价为1.20元/kw?h。
(4)施工机械台时费采用主体工程中的施工机械台时费计算。
6.1.4 编制
(1)其他直接费,工程措施(不含土土地整治)取直接费的2.4%,土地整治工程和植物措施取直接费的1.3%。
(2)现场经费,工程措施中土石方工程取直接费的 4%,土地整治工程取直接费的3%,植物措施取直接费的4%。
(3)间接费,工程措施中土石方工程取直接工程费4%,土地整治工程取直接工程费的3%;植物措施取直接工程费的3%。
(4)企业利润,工程措施按(直接工程费+间接费)×7%计算,植物措施按(直接工程费+间接费)×5%计算;税金按(直接费+间接费+企业利润)×9%计算。
(5)工程措施概算,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工程单价计算。
(6)植物措施概算,植物措施材料费由苗木、草、种子的预算价格乘以数量计算;栽(种)植费按《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设计单价乘以工程量计算。
(7)施工临时工程概算,临时防护工程按设计方案的工程量乘以单价编制。其他施工临时工程取一至二部分投资之和的2%计算。
(8)工程建设管理费:计2.95万元。
(9)科研勘测设计费计1.9万元;
(10)无水土保持监理费;
(11)无水土保持监测费;
(12)基本预备费,按一至四部分之和的6%计算。
6.1.5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根据《 (略) 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17]173号),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1.4元/m2一次性计征,本项目占地面积为23027m2,水土保持补偿费共计32237.8元,此项费用纳入方案总概算中,不参与其他取费。
表6-1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计算表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
补偿标准(元/m2) | 补偿费(元) | |||
项目区 | m2 | 23027 | 1.4 | 32237.8 |
合计 | 23027 | 32237.8 |
6.1.6 投资主要指标
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165.92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86.08万元、植物措施54.74万元、施工临时工程投资6.82万元、独立费用5.85万元、基本预备费9.2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22万元。详见下表。
表6-2总概算表(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筑工程费 | 植物措施费 | 独立费 | 合计 |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 | 86.08 | 86.08 | |||
1 | 建、构筑物区 | 43.23 | 43.23 | ||
2 | 道路及广场区 | 36.70 | 36.70 | ||
3 | 绿化区 | 6.15 | 6.15 | ||
第二部分 植物措施 | 54.74 | 54.74 | |||
1 | 绿化区 | 54.74 | 54.74 | ||
第三部分 临时措施 | 6.82 | 6.82 | |||
1 | 建、构筑物区 | 1.21 | 1.21 | ||
2 | 道路及广场区 | 2.30 | 2.30 | ||
3 | 绿化区 | 3.18 | 3.18 | ||
4 | 其他临时工程措施 | 0.13 | 0.13 | ||
一至三部分合计 | 92.90 | 54.74 | 147.64 | ||
第四部分 独立费用 | 5.85 | 5.85 | |||
1 | 建设管理费 | 2.95 | 2.95 | ||
2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1.9 | 1.9 | ||
3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费 | 1 | 1 | ||
一至四部分合计 | 92.90 | 54.74 | 5.85 | 153.49 | |
基本预备费 | 0.06 | 9.21 | |||
静态总投资 | 162.70 |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3.22 | ||||
工程总投资 | 165.92 |
表6-3工程措施投资概算表(单位: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元) | 备注 |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 | *.00 | |||||
一 | 建构筑物区 | 3822.00 | ||||
表土剥离 | m3 | 1050.00 | 3.64 | 3822.00 | 主体已设 | |
二 | 道路及广场区 | *.40 | ||||
表土剥离 | m3 | 2460.00 | 3.64 | 8954.40 | 主体已设 | |
雨水管网 | m | 1336 | 268 | *.00 | 主体已设 | |
三 | 绿化区 | 61499.60 | ||||
土地整治 | m2 | 11300 | 1.45 | 16385.00 | 主体已设 | |
表土剥离 | m3 | 3390.00 | 3.64 | 12339.60 | 主体已设 | |
表土回覆 | m3 | 6900 | 4.75 | 32775.00 | 主体已设 |
表6-4植物措施投资概算表(单位: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元) | 备注 |
第二部分 工程措施 | 547372 | |||||
一 | 绿化区 | |||||
乔灌草绿化 | m2 | 11300 | 48.44 | * | 主体已设 |
表6-5临时措施投资概算表(单位: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元) | 备注 |
第三部分 工程措施 | 68186.90 | |||||
一 | 建构筑物区 | |||||
密目网苫盖 | m2 | 4290.00 | 2.81 | 12054.90 | 主体已设 | |
二 | 道路及广场区 | |||||
密目网苫盖 | m2 | 8200 | 2.81 | 23042.00 | 主体已设 | |
三 | 绿化区 | |||||
密目网苫盖 | m2 | 11300 | 2.81 | 31753.00 | 主体已设 | |
四 | 其他临时工程 | % | 2 | 66849.90 | 1337.00 |
表6-6 水土保持独立费用概算表(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基价 | 概算价值 | 合价 |
(万元) | 费率(%) | (万元) | ||
第四部分 独立费用 | 5.85 | |||
1 | 项目建设管理费 | 2.95 | ||
2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1.9 | ||
3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费 | 1 | ||
(1)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计算公式:水土流失总治理度(%)=水土保持措施面积/建设区水土流失总面积×100%,其中建设区水土流失总面积=项目建设区面积-永久建构筑物面积-场地道路硬化面积-水面面积-建设区内未扰动的微度侵蚀面积。
本项目需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2.30hm2,水保措施面积2.25hm2,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98%。
(2)水土流失控制比
计算公式:水土流失控制比=容许土壤流失量/治理后的平均土壤侵蚀模数。本项目所在地容许土壤流失量为200t/(km2·a),方案实施后土壤侵蚀模数达到 180t/(km2·a),水土流失控制比为1.11。
(3)渣土防护率
计算公式:渣土防护率(%)
=采取措施后实际拦挡的渣土量/渣土总量×100%。
工程运行期间由于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能够有效地防治堆土产生的水土流失,渣土防护率基本能达到99.16%。
(4)表土保护率
计算公式:表土保护率(%)
=采取措施后实际保护的表土量/表土总量×100%。
本项目已于2021年8月开工,2021年11月底完工,经调查,施工单位施工前对项目区进行了表土剥离,并在完工后,对绿化区进行了表土回覆措施。表土保护率达到98.21%。
(5)林草植被恢复率
计算公式:林草植被恢复率(%)
=林草植被面积/可恢复林草植被面积×100%。
本工程林草植被面积为11206m2,可恢复林草植被面积11300m2,设计水平年末林草植被恢复率可达到 99.17%。
(6)林草覆盖率
计算公式:林草覆盖率(%)=林草植被面积/项目建设区总面积×100%;
本项目为生产建设项目,占地类型为基本农田,林草植被面积为11206m2,项目建设区总面积为23027m2,林草覆盖率目标值可达到48.66%。
表6-3防治效益对比表
指标 | 计算公式 | 方案实施后预测值 | 目标值 |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 水保措施防治面积/造成水土流失面积 | 98 | 92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容许土壤流失量/治理后侵蚀模数 | 1.11 | 0.85 |
渣土防护率(%) | 设计拦渣量/弃渣量 | 99.16 | 95 |
表土保护率(%) | 实际防护的表土量/表土总量 | 98.21 | 92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绿化总面积/可绿化面积 | 99.17 | 95 |
林草覆盖率(%) | 绿化总面积/扰动地表面积 | 48.66 | 22 |
为保证水土保持方案顺利实施,减少因工程建设引发的水土流失及对周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建设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水土保持监管工作,在施工过程中认真落实方案提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建设单位要主动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联系,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 号)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使水土保持工作按方案设计落到实处
7.2 后续设计结合本项目主体工程已建实际,主体实施或者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已纳入本方案水土保持措施体系,不涉及后续设计。
7.3 水土保持监理本项目不单独设置监理机构,由主体工程监理部门同时承担,监理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定期向业主单位提交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报告。水土保持工程完工后,监理单位要提交水土保持工程监理报告,监理报告要满足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要求。
7.4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生产建设项目,不需要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生产建设单位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时,验收组中应当 (略) 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参加并签署意见,形成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应当明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与否的结论。
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及时在其官方网站或者其他公众悉知的网站公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报告表的验收材料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对于公众反应的主要问题和意见,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及时予以处理或者回应。
附 表
附表:
表土剥离工程 | |||||
定额编号:[01152] | 单位:100m3自然方 | ||||
施工方法 | 挖、装、卸、压实、辅助工作等 | ||||
编号 | 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一 | 直接工程费 | 299.71 | |||
(一) | 直接费 | 280.10 | |||
1 | 人工费 | 元 | 20.52 | ||
人工 | 工时 | 3.1 | 6.62 | 20.52 | |
2 | 材料费 | 元 | 27.76 | ||
零星材料费 | % | 11 | 27.76 | ||
3 | 机械使用费 | 231.82 | |||
推土机74kW | 台时 | 2.69 | 86.18 | 231.82 | |
(二) | 其它直接费 | % | 3 | 8.40 | |
(三) | 现场经费 | % | 4 | 11.20 | |
二 | 间接费 | % | 4 | 11.99 | |
三 | 企业利润 | % | 7 | 21.82 | |
四 | 税金 | % | 9 | 30.02 | |
五 | 扩大数 | % | 0.00 | ||
合计 | 363.54 |
表土回覆工程 | |||||
定额编号:[01303、01204] | 单位:100m3 | ||||
施工方法 | 挖、装、卸、压实、辅助工作等 | ||||
编号 | 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一 | 直接工程费 | 395.50 | |||
(一) | 直接费 | 373.11 | |||
1 | 人工费 | 元 | 165.50 | ||
人工 | 工时 | 25 | 6.62 | 165.50 | |
2 | 材料费 | 元 | 36.98 | ||
零星材料费 | % | 11 | 36.98 | ||
3 | 机械使用费 | 170.64 | |||
推土机74kW | 台时 | 1.98 | 86.18 | 170.64 | |
(二) | 其它直接费 | % | 3 | 11.19 | |
(三) | 现场经费 | % | 3 | 11.19 | |
二 | 间接费 | % | 3 | 11.86 | |
三 | 企业利润 | % | 7 | 28.52 | |
四 | 税金 | % | 9 | 39.23 | |
五 | 扩大数 | % | 0.00 | ||
合计 | 475.11 |
土地整治工程 | |||||
定额编号:[01146] | 单位:100m2 | ||||
施工方法 | 挂线、使用镐锹开挖 | ||||
编号 | 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一 | 直接工程费 | 66.67 | |||
(一) | 直接费 | 62.90 | |||
1 | 人工费 | 元 | 4.63 | ||
人工 | 工时 | 0.7 | 6.62 | 4.63 | |
2 | 材料费 | 元 | 9.14 | ||
零星材料费 | % | 17 | 9.14 | ||
3 | 机械使用费 | 49.12 | |||
推土机74kW | 台时 | 0.57 | 86.18 | 49.12 | |
(二) | 其它直接费 | % | 3 | 1.89 | |
(三) | 现场经费 | % | 3 | 1.89 | |
二 | 间接费 | % | 3 | 2.00 | |
三 | 企业利润 | % | 7 | 4.81 | |
四 | 税金 | % | 9 | 6.61 | |
五 | 扩大数 | % | 10 | 8.01 | |
合计 | 145.46 |
密目网苫盖 | |||||
定额编号:[03003] | 定额单位:100m2 | ||||
施工方法 | 场内运输、遮盖 | ||||
序号 | 名称及规格 | 单 位 | 数 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一 | 直接工程费 | 231.28 | |||
(一) | 直接费 | 216.15 | |||
1 | 人工费 | 元 | 105.92 | ||
人 工 | 工时 | 16 | 6.62 | 105.92 | |
2 | 材料费 | 元 | 110.23 | ||
防尘网 | ㎡ | 107 | 1.02 | 109.14 | |
其它材料费 | % | 1 | 1.09 | ||
(二) | 其他直接费 | % | 3 | 6.48 | |
(三) | 现场经费 | % | 4 | 8.65 | |
二 | 间接费 | % | 4 | 9.25 | |
三 | 企业利润 | % | 7 | 16.84 | |
四 | 税金 | % | 9 | 23.16 | |
五 | 扩大数 | % | 0.00 | ||
合 计 | 280.53 |
附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