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岐山县常安顺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化畜牧产业园(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岐山县常安顺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化畜牧产业园(二期)项目
地点: (略) 岐山县雍川镇何家村
建设单位:岐山县常安顺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建设内容:拟投资*元,不新增占地,在 (略) 空闲场地扩建《岐山县常安顺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化畜牧产业园(二期)项目》,主要建设18m*50m猪舍15栋,全自动给料塔15套,配套建设管理房1栋及其他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出栏育肥生猪*头。本次扩建项目建成后岐山县常安顺农业农民专业合 (略) 总养殖规模为年出栏生猪*头。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26日
联系人:强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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