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 (略) 定于2024年10月28日14时在 (略) (略) (略) 2号广信大厦 A栋裙楼3楼举行“ (略) (略) 蓝江大道侧面生态停车场招租(1年)”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参考面积约(㎡) | 小车车位数 | 出入口数 | 建成 时间 | 起拍价 (万元/年) | 竞拍保证金 (万元) |
1 | (略) (略) 蓝江大道侧面生态停车场招租(1年) | 9782 | 151 | 双向出入口一个 | 2022年2月 | 5 | 1 |
注:标的以实际面积为准,招租标的交付后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招租成交及成交总价。
二、招租方式: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竞拍保证金,则协议成交;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到保留价不得成交。
三、特别事项约定:
1.本次招租标的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世联房 (略) 出具的赣世联评报字[2024]第0406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等,责任自负,拍卖方与招租方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3.租金一次性支付,标的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清成交价款。若承租方未按规定如期付款的视为违约,已交保证金不予以退回,并取消承租方资格,一切损失及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承租方须在拍卖成交当日向拍卖方支付拍卖佣金,并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 (略) 支付产权交易服务费(以实际到账为准)。
5.承租方按约定付清应付价款次日起,由招租方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6.招租成交后,承租方不得改变标的使用性质,在承租期满后或因违约提前解除承租合同的,承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其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在非破坏性拆除的情况下带走,不能带走的部分归招租方所有,并不得要求招租方对其装修等所有的投入进行任何的补偿。
7.招租成交后,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内不得转租,如因特殊情况需转租,须提前向招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转租。
8.拍卖成交前产生的纠纷由招租方协调解决,竞得后的所有风险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四、承租方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标的咨询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4日17时止在标的所在地进行咨询、展示和报名。
六、报名地址:
(略) (略) 凤凰大道683号
联系电话:(略)
(略)
七、标的展示地: (略) (略)
(略)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