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富晟矿业有限公司全部资产评估(含采矿权)及刘寺铁矿采矿权出让收益现值测算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略) 全部资产评估(含采矿权)及刘寺铁矿采矿权出让收益现值测算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为全面了解 (略) 资产现况,并依照《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要求测算 (略) 刘寺铁矿采矿权出让收益在基准日所表现的现值,为公司股权转让服务,现通过竞争性磋商的 (略) 对 (略) 全部资产(含采矿权)进行评估及刘寺铁矿采矿权出让收益现值进行测算,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全部资产评估(含采矿权)及刘寺铁矿采矿权出让收益现值测算服务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点: (略) 霍邱县。 (2)企业资产: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富晟公司总资产约1.492亿元(不含采矿权),其中流动资产2843.*元,货币资金28.*元,其他应收款2579.*元,在建工程4507.*元,无形资产7535.*元,负债总额1.192亿元,所有者权益*元。 (3)刘寺铁矿资源量:累计查明矿权范围内铁矿资源量(331+332+333类)矿石量 *.66 万吨(包括工业矿石和低品位矿石)。 依据2021年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2010年安徽省政府批准同意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时查明铁矿石资源量(4157.*吨)对应矿业权出让收益,已于2012年2月9日一次性缴纳完成。剩余新增查明铁矿石资源量(9604.*吨),按照国家后续政策处置。 3、项目委托单位:安徽 (略) 。 4、项目预算(拦标价)金额:人民币**万元整(含税) 5、评估基准日: 2024年8月31日 6、根据评估基准日供应商出具以下评估报告 (1) (略) 整体资产(包括采矿权)评估报告; (2) (略) 霍邱县刘寺铁矿采矿权评估报告; (3) (略) 霍邱县刘寺铁矿采矿权出让收益现值估值报告。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证劵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和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 3、企业近三年有资产评估、采矿权评估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颁发的资产评估师证书,近三年具有企业资产评估、采矿权评估的业绩,提供合同,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相关内容的,须提供第三方证明材料;中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上述人员,且后期不得更换。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予接受: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供应商服务要求 1、供应商赴六安霍邱县矿山所在地收集资料。 2、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金额,且为一次性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开展评估工作所需的食宿、差旅费等一切费用)。 3、供应商于2024年11月15日前出具资产评估报告、采矿权评估报告、采矿权出让收益现值估值报告等三个报告(初稿),初稿经委托方审阅并与供应商达成一致后,委托单位电话通知供应商出具正式报告,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向委托单位出具正式报告,包括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采矿权评估报告、采矿权出让收益现值估值报告 (包括纸质报告和电子文档)和相关附件等资料。 4、供应商需与委托单位签订保密协议。 5、供应商如承担本项目评估工作,不得同时承担 (略) 资产审计服务项目工作。 四、其他 1、报名时间及方式 ①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5日 ②报名地点: (略) (略) 296号地矿大厦C座二楼201室 ③报名方式:报名时请提交“供应商资格条件”所要求材料(资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逾期未提供材料视为放弃报名(可邮寄报名资料)。 2、授权委托书及报价单提交截止日期:供应商于2024年9月 29日9:00前,将授权委托书及项目报价单(密封、封面及报价单加盖公章)送至安徽 (略) 开标地点,逾期未送到视为放弃报价。 3、项目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9月29日 9:00,在安徽 (略) 三楼会议室开标(供应商可派一人参加开标会议)。 4、 中标方式:此次竞争性磋商通过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结束后,30分钟后开始第二轮报价(供应商均可参与第二轮报价且报价不得高于各自第一轮报价金额),第二轮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5、项目竞争性磋商结束后3天内,在安徽 (略) 网站发布竞争性磋商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中标 (略) 商讨工作方案并签订合同;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权力。 6、其他事项在合同中予以约定。 邮寄地址: (略) 包 (略) 296号地矿大厦C座201室 招标事项联系人:赵佩均 联系方式: * 安徽 (略) 2024年9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 (略) 全部资产评估(含采矿权)及刘寺铁矿采矿权出让收益现值测算服务项目; 附件3:保密协议。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安徽 (略) :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身份证号: 参加贵司组织的 (略) 全部资产评估(含采矿权)及刘寺铁矿采矿权出让收益现值测算服务项目,全权代表我单位提交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授权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略) 全部资产评估(含采矿权)及刘寺铁矿采矿权出让收益现值测算服务项目报价单 安徽 (略) : 1、贵司竞争性磋商公告悉知,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贵司 (略) 全部资产评估(含采矿权)及刘寺铁矿采矿权出让收益现值测算服务项目,已知晓贵司全部要求,现报价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 2、本次报价为 (略) 全部资产评估(含采矿权)及刘寺铁矿采矿权出让收益现值测算服务项目所述的全部工作的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差旅费、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加班费、医疗费、现场补贴,公司管理费,必要的外委咨询费用及报告印刷费用,住宿费、电话费、为保证正常服务而采取的会务费等所有与本项目有关且应承担的所有费用)。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 附件3: 保密协议 *方: 安徽 (略) 法人代表: 汪冬生 单位地址: (略) 包 (略) 296号地矿大厦C座 *方: 法人代表; 单位地址: *方为进一步了解*方服务项目情况,便于提交合理的项目报价及开展后续工作,经双方达成共识,签订本协议。 *方承诺在招标期间、评估服务期间及今后任何时间对所了解的*方及评估对象的任何企业信息、商业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 一、保密内容 1、*方应对招标期间、评估过程中及今后任何时间获悉的评估对象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采矿权等全部资料、企业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方允许不得对任何除评估人员外的第三人泄露。 2、*方应对招标期间、评估过程中及今后任何时间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要素的选择、评估结果等与评估有关的信息,不得向除*方及有关人员外的任何第三人泄露。 3、*方应对招标期间、评估过程中及今后任何时间所获悉的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与采矿权有关的勘查资料、可研资料、开采设计资料、环境影响评估资料等,负保密义务。 4、双方对在合作期间所签订的任何合同内容以及履行过程负有保密义务。 二、保密范围 1、本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包括*方已公开或者通过第三方公开的任何信息。 2、未经*方许可,*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应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和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直接相关雇员除外)泄露本协议中所有条款的任何内容、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 (略) 及客户的任何信息。 三、保密期限 本协议保密的期限为永久。 四、其他条款 1、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同 (略) 仲裁委员会仲裁。 4、本协议*式*份,其中*方*份,*方*份。 *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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