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申请单位: 宁德蕉城区金汛网吧
营业地址: (略) 蕉城区闽东中路5号金南门5幢208D-211D
经营项目:互联网上网服务(网吧)
经济性质:个人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王泽良;性别:男;
籍贯: (略)
拟设立场所面积:288㎡
拟设立台数:69台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蕉城区文体和旅游局
监督电话:0593-*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蕉城区南际路135号(蕉城区文体和旅游局)
公示时限:(2023-9-11至2023-9-22)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以下条款:
第九条 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三十五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略) 蕉城区文体和旅游局
202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