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富安镇农村人居环境“六位一体”长效管护项目 | ||
品目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富安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11日 16:1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5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6月11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冯菁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 | ||
采购单位 | 富安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富安 (略) 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盐南高新区棕榈泉广场1-3幢8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冯菁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HJGC-G2024-0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富安镇农村人居环境“六位一体”长效管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应急能力评分细则修改为:“1、为配合镇区完成上级的考核、迎检活动,投标人自有总质量18T及以上应急酒水车或多功能扫地车、总质量7T-8T应急后装压缩车,有1项得1分,最高2分。
2、为配合压缩站渗滤液的处理及公厕应急粪污的处理,投标人自有带车载发电功能的污水处理车、总质量10T及以上公厕应急吸粪车,有1项得1分,最高2分。
3、为配合垃圾中转站的维护保养及突发情况,投标人拥有15M3配套移动压缩站及其配套车辆或自有总质量25T及以上应急转运车,得1分。
【注:1、如自有则提供:机动车辆提供行驶证及保险单据,其他设备提供购置发票;2、如租赁则提供:机动车辆提供行驶证、保险单据及租赁合同;3、所有评分项的设备不可重复。】”
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6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
无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富安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富安 (略) 8号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宏建 (略)
单位地址: (略) 盐南高新区棕榈泉广场1-3幢801室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女士
电话:*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略) 富安镇农村人居环境“六位一体”长效管护项目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