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夏邑县桑达卫浴店年产3万个塑料浴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0370-*
通讯地址:夏邑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年产3万个塑料浴盆项目 | (略) 夏邑县桑固乡李口村373号 | 夏邑县桑达卫浴店 | 河南大伟 (略) | 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5万元,总占地面积8000m2,总建筑面积4132m2,主要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办公用房等。 | 1.水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本工程建设完成后,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防渗暂存池定期清运用于周围农田肥田等,综合利用。 2.大气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本工程建设完成后,工程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烘烤、吸塑工序废气;树脂挥发废气(投料、调脂、喷脂、人工滚脂、合缸、晾干工序);切边、打磨工序粉尘;喷漆、烘干(晾干)、调漆及清洗喷枪过程废气。 ①烘烤、吸塑工序废气:项目烘烤、吸塑工序废气经集气收集后通过“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最终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DA001排气筒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要求(3kg/h)。 ②树脂挥发废气(投料、调脂、喷脂、人工滚脂、合缸、晾干工序):投料粉尘经水帘柜喷淋处理后与其他废气收集后通过“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最终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DA002排气筒颗粒物、非*烷总烃、苯*烯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要求,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速率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要求(3kg/h),苯*烯、臭气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浓度亦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玻璃钢(纤维增强塑料制品)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的要求。 ③喷漆、烘干(晾干)、调漆及清洗喷枪过程废气:喷漆过程漆雾经干式漆雾捕集装置后与调漆过程废气、清洗废气、烘干过程废气一起进入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DA003排气筒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要求,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玻璃钢(纤维增强塑料制品)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的要求,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速率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要求(3kg/h) ④切边、打磨工序粉尘:切边工序粉尘经“水旋柜”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打磨工序粉尘经“水旋柜”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采取以上措施后,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本工程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为上料机、树脂泵、恒温搅拌机、切边机、模型压机、切割机、喷枪、磨光机、抛蜡机、空压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类比同类项目设备噪声源强,噪声源强在 65~90dB(A)之间,项目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同时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等措施,厂界四周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切边等过程产生的边角料;水性漆渣;喷脂房水帘柜沉渣、水旋柜沉渣;一般固体废物包装材料;打磨、切边工序地面沉降收集粉尘;废活性炭;危险废物包装材料;废喷头;生活垃圾。切边等过程产生的边角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水性漆渣不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喷脂房水帘柜沉渣、水旋柜沉渣收集后回用于调脂工序;一般固体废物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打磨、切边工序地面沉降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调脂工序;废活性炭、危险废物包装材料、废喷头、废过滤棉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本项目固废处置率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