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集团蒲 (略)
工业区铺装工程
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GY*-95)
一、内容:
我单位于2023年3月24日在《易交在线电子采购投标交易平台》发布了山西潞安集团蒲 (略) 工业区铺装工程采购公告,现将该采购项目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原信息内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一般纳税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其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并符合住建部(2006)153号文中“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规定要求。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 (2)资质要求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一般纳税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证明材料,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其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并符合住建部(2006)153号文中“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规定要求。
现变更为: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一般纳税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及其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并符合住建部(2006)153号文中“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规定要求。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 (2)资质要求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一般纳税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证明材料,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及其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并符合住建部(2006)153号文中“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规定要求。
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西潞安集团蒲 (略)
地 址: (略) 蒲县黑龙关镇刘家庄村
联 系 人:席先生
联 系 电 话:*
邮 箱:*@*q.com
采购代理机构:国阳 (略)
地 址: (略) 潞州区大辛庄镇北外环路沁芳盛世17-14号商铺
联 系 人:关女士、李先生
联 系 电 话:*、*
邮 箱:*@*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