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
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宜发改发〔2024〕56号)要求,为全面掌握我县2024年产新粮食质量情况,我县认真开展了2024年大春产新粮食质量监测调查工作,具体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抽样情况
(略) 发展改革委统一安排部署,我县2024年大春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调查共采集样品84份,其中稻谷40份、玉米22份、大豆11份、花生11份,覆盖我县5个镇12个村。
二、质量调查情况
(一)稻谷质量调查情况
一是定等指标出糙率情况:全县质量调查样品出糙率指标平均值为77.97%,最高值为81.4%。符合国标中等(三等,出糙率≥75%)及以上的比例为100%,其中:一等(出糙率不低于79%)比例为22.85%、二等(出糙率不低于77%)比例为54.28%、三等(出糙率不低于75%)比例为22.87%。
二是整精米率情况:平均值为38.59%,最高值为55.6%。整精米率达到一等(整精米率≥50%)的比例为17.14%,二等(50%>整精米率≥47%)的比例5.71%,三等(47%>整精米率≥44%)的比例为17.14%,四等(44%>整精米率≥41%)的比例为5.71%,五等及等外比例为54.3%。
三是水分含量情况:平均值为12.39%,分布在8.3%~14.8%,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水分含量≤13.5%)的比例为74.28%。
(二)玉米质量调查情况
一是玉米容重情况:平均值为734.83g/l,最高值753g/l。容重达到一等(容重≥720g/l)的比例为72.22%,二等(720g/l>容重≥690g/l)的比例为27.78%。
二是不完善粒情况:平均值为9.69%,不完善粒达到一等(不完善粒含量≤4.0%)的比例为11.11%,二等(4.0%<不完善粒含量≤6.0%)的比例为27.77%,三等(6.0%<不完善粒含量≤8.0%)的比例为11.11%,四等(8.0%<不完善粒含量≤10.0%)的比例为5.55%,五等(10.0%<不完善粒含量≤15.0%)的比例为27.78%,等外(不完善粒含量>15%)的比例为16.66%。
三是水分含量情况:平均值为12.62%,且全部分布在11.9%~13.4%(均符合国家标准水分含量≤14%)。
(三)大豆质量调查情况
一是完整粒率情况:平均值为80.95%,完整粒率达到一等(完整粒率≥95%)的比例为11.11%,二等(完整粒率≥90%)的比例为27.77%,三等(完整粒率≥85%)的比例为11.11%,四等(完整粒率≥80%)的比例为5.55%,五等(完整粒率≥75%)的比例为27.78%。
二是粗蛋白含量情况:平均值为45.78%,粗蛋白含量达到一等(干基≥44%)的比例为81.82%,二等(干基≥42%,<44%)的比例为18.18%。
三是水分含量情况:平均值为10.73%,且全部分布在8.6%~12.7%(均符合国家标准水分含量≤13%)。
(四)花生质量调查情况
一是纯仁率情况:平均值为73.47%,纯仁率达到一等(纯仁率≥71%)的比例为72.72%,纯仁率达到二等(纯仁率≥69%)的比例为18.18%,纯仁率达到三等(纯仁率≥67%)的比例为9.1%。
二是含油率情况:平均值为54.78%,且全部分布在51.1%~55.7%(?花生含油率的国家标准?为50%左右)。
三不完善粒情况:不完善粒低于8%的比例为72.72%,不完善粒大于8%的比例为27.28%。
长宁县发 (略)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