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24年6月6日, (略) 生态环境局蒸湘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级渔政码头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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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略) (略) 勤俭巷4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级渔政码头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蒸湘区大立村蒸水河段,铜钱渡大桥上游200米左岸处 |
建设单位 | (略)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衡阳职安 (略) |
项目概况 | 现有渔政趸船上新建一层,规划两间罚没物资仓库、两间值班室,共计200平方米,屋顶增设隔热降温设施;配备必要办公、生活及仓储设备1套,配套通信及导航设备1套;安装可旋转式电动起重机1套;总体加固岸基长度400米,配套修建不锈钢护栏400米;改造 (略) 1条, (略) 与市区主干道;沿河栈道加固;趸船舱底设置储存油水罐,设置生活污水舱; (略) “智慧渔政”监控系统及运营副中心,配套建设视频会议系统、网络、消防等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走不外排。运营期:码头执法、值班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在污水收集箱中暂存,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走;设置含油污水接收设施,可接收船舶含油污水,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土料和水泥装载时适当加湿或用帆布覆盖,商品砼覆盖封闭运送,施工区配备洒水车进行洒水除尘, (略) 及时清扫;堆场及时夯实,散装水泥避免露天堆放,晴朗多风天气对露天堆放的临时堆放料适当加湿;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定期检修与保养,使用无铅汽油等优质燃料。运营期:执法船停泊码头时使用码头供电停止发动机。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改进施工技术,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机动车辆的喇叭选用指向性强的低噪声喇叭;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减少运行噪声。运营期:执法船停靠后不鸣笛;发动机设在船舱最底层,经船舱封闭隔声;夜间执法船不工作,船舶停泊码头时使用码头供电停止发动机;执法船材料选择具有较强吸声、消声、隔音性能的材料;设置禁鸣牌,船舶和车辆在靠近居民点集中的区域应适当减速行驶,禁止鸣高音喇叭。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维修废机油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建筑垃圾运至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沉淀池污泥经压滤后定期外运;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维修废机油收集储存在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