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 (略) (略)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4月23日-2024年4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濠 (略) 怡丰花园B幢2楼
邮编:*
联系电话:075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地点: | (略) 濠江区广澳街道埭头村西沟厂房东面厂房之一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拟于濠江区广澳街道埭头村租赁厂房从事塑料制品生产。项目占地面积3200m2,年产塑料瓶150吨、塑料杯150吨、吸嘴和盖350吨。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为注塑机5台(配套1台吹瓶机)、粉碎机1台、混料机2台、空压机1台、冷却塔1台、冷水机1台等;年用PE塑料粒350吨、PP塑料粒300吨、色母粒10吨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营运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 (略) 南区污水处理厂濠江分厂。 2、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与颗粒物,有机废气通过密闭正压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采用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 3、项目营运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理等措施防治。 4、项目营运期废机油、废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期间暂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