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4月10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4日—2023年4月20日(五个工作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邮 编:* 联系电话:0870—*
通讯地址:巧家县玉屏街道新华北路0 (略) 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巧家县东坪镇采石场 | (略) 巧家县东坪镇东坪村 | 巧家县东坪镇采石场 | 恒特技术咨询(云南)有限公司 | 2023年4月10 日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生态影响类)
项目名称:巧家县东坪镇采石场
建设单位(盖章):巧家县东坪镇采石场
编制日期:2023年04月
目 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巧家县东坪镇采石场 | |||
项目代码 | 2210-*-04-05-*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陈国海 | 联系方式 | * | |
建设地点 | (略) 巧家县东坪镇东坪村 | |||
地理坐标 | 中心坐标:东经103°03′20″~103°03′26″ 北纬27°20′10〃~27°20′15″ | |||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 八、非金属矿采选业10中“11土砂石开采 101(不含河道采砂项目)”,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 料制造”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20800 | |
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 £改建 R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巧家县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2210-*-04-05-* | |
总投资(万元) | 2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08.9 | |
环保投资占比(%) | 54.45% | 施工工期 | 3个月 | |
是否开工建设 | R否 £是: | |||
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 | 无 | |||
规划情况 | 规划名称:《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发布机关: (略) 自然资源厅 | |||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 无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1. (略) 矿产资源规划符合性 根据《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中提出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与该规划要求的对比分析见下表。 表1.1-1 本项目与规划符合性对比分析表 矿产开发准入条件本项目是否符合提高矿山准入门槛,严格执行非煤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服务年限标准,切实提高非煤矿山开采规模,严防边关闭边低水平重复建设。逐步优化非煤矿山布局,提升非煤矿山资源保障能力。综合考虑矿产资源潜力、市场供求状况、资源保障程度、采矿权设置等因素,合理确定年度开采总量。到2025年,在巩固和深化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全省非煤矿山总量控制、动态管理、依法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本项目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其满足非煤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服务年限标准,且属于《巧家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中保留的转型升级矿山是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有关要求,新建、扩建矿山严格执行规划确定的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产业政策准入要求高于最低开采规模设计标准的,以产业政策为准。本项目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不属于《规划》中第六章第1节“严格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中所列矿种是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1.2建设项目与所在地“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 本项 (略) (略) 巧家县东坪镇东坪村,评价范围内无名胜古迹、风景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自然遗产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也无地下饮用水源取水口,不涉及基本农田及公益林。结合“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云政发〔2018〕32号)和《 (略) 人民政府文件: (略) 人民政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昭政发【2021】4号),根据2022年10月13日取得的《巧家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巧家县东坪镇采石场是否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查询证明》,该采矿权矿区范围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见附件17),项目所在区域 (略) 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 本项 (略) (略) 巧家县东坪镇东坪村,项目所在地为农村地区,属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项目区周边地表水主要为新街河,属于金沙江支流,根据支流不得低于干流的保护原则,本项目周边地表水新街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该区域为2类声功能区。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二类地区,根据《巧家县环境空气状况公报(2020年)》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建设项目周边地表水体为金沙江支流新街河,根据《 (略) 地表水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金沙江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标准。项目周边无大型工况企业,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本项目建成后营运期产生的各项污染物通过相应的治理措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制在安全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相关规定要求。 (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 本项目用水来自周边山泉水,用电由东坪镇供电所供给,经项目区变压器变压后供应至各用电点,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地为建设用地,符合当地土地规划要求,亦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 (略) 目前尚未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次环评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进行说明.本项目行业类别为B1011石灰石、石膏开采,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对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项目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及禁止用地,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 (略) 国资委关于印发《 (略) 属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云国资规划﹝2017﹞274号),本项 (略) 现行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拟建址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不在拟定的生态红线范围内,不在负面清单内。 综上,项目的建设与《 (略) 生态保护红线》和《 (略) 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云政发〔2020〕29号)的相关要求相符。 1.3项目与相关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矿山为非金属矿开采,主要为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设备清单,项目使用的设备不属于淘汰落后设备,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开采也不属于《 (略) 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6年本)》中所规定的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 (略) 产业政策。根据《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中的“(四) (略) ”部分,本项目属于“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中 (略) 4. 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及装备制造;园区资源利用高效化改造(详见《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 年版相关解释说明)”。 综上,本项目属国家和地方鼓励类项目,其建设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2)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符合性分析 为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 (略) 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战略部署,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导向,认真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建立生态环境硬约束机制,根据《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要求,结合云南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项目为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开采, (略) (略) 巧家县东坪镇东坪村,在规划的矿区范围内进行开采加工作业,与《 (略)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各类功能区、各类保护区禁止行为核对,不属于《 (略)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通知里面禁止建设内容,不违反各类功能区、各类保护区要求,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不冲突。 (3)项目与《 (略) 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8号文)符合性 项目与云政发[2015]38号文件符合性分析见表1.3-1。 表1.3-1项目与云政发[2015]38号文件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序号要求本矿山情况符合性1生产建设规模和服务年限低于《 (略) 非煤矿山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规定的;设计生产规模为10万t/a,服务年限为6.7年符合2与铁路、高等级公路、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和高压输电线路等重要设施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矿山申请划定的矿区范围与周边毗邻的采矿权间距不满足设计规范规定保留安全间距要求的;矿山安全距离范围内无铁路、高等级公路、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等重要设施;矿区周边无毗邻的矿山。符合3位于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等区域,以及位于重要城镇、城市面山的;项目不涉及上述区域符合4露天采石(砂)场矿界与村庄的距离小于500米,矿界与矿界之间安全距离小于300米,2个以上(含2个)露天采石(砂)场开采同一独立山头,难以实现自上而下分台阶(层)开采,位于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交通干线和重要旅游线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本文印发之前已取得合法探矿权的除外);项目矿界外500m范围内仅分布散户居民20户,其中20户居住,其余已无人居住,建设单位已与无人居住的10户签订租赁协议用作采石场堆放杂物用房(协议见附件19),即距离项目最近的村庄为西南面522m处的石垭口,不在500m范围内;项目不在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交通干线和重要旅游线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且[2015]38号文件印发时间为2015年5月,本项目于2013年10月23日进行采矿许可证延续,属于[2015]38号文件印发之前取得的合法探矿权。符合5新设采矿权必须符合矿产资源规划、产业政策和矿业权设置方案,除同属1个矿业权人的情形外,矿业权在垂直投影范围内不得重叠;依据固体矿产勘查评价的基本单元及开采规划,应统一开采的矿床,只能设立1个采矿权矿区周边无毗邻的矿山。符合6采矿权新立、扩大、缩小、变更, 应通过同级有关主管部门安全条件初步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目前矿山正在办理环评手续和安全评价。符合7非煤矿山新、改、扩建项目以及对矿山进行整合,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目前矿山正在办理安全评价和职业卫生手续。符合因此,本项目符合《 (略) 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8号文)的相关要求。 (4)与《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的符合性分析 项目属于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开采,根据《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文件中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符合性分析见表1.3-2。 表1.3-2项目与国土资规〔2017〕4号文件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国土资规〔2017〕4号项目情况符合性(七)对石灰岩、硅质原料、砂石骨料等露天开采矿山,开采方式应符合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要求,做到资源分级利用。项目属于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露天开采,开采方式不违反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要求符合(十)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做到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管理,确保矿区环境得到及时治理和恢复。项目正在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确保矿区环境得到及时治理和恢复符合(十一)应采用喷雾、洒水、湿式凿岩、加设除尘装置、全封闭皮带运输等措施处置采选、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遗撒,做到矿区无扬尘。对凿岩、碎磨、空压等设备,通过消声、减振、隔振等措施进行噪声处理。环评要求露天采区设置洒水降尘措施,项目整个生产区采取密闭措施,防治粉尘逸散,并在主要产尘点破碎、筛分工段设置喷淋设施等降尘措施;对破碎机、空压机采取减振、隔振等措施符合(十二)应有符合安全、环保、监测等规定的废弃物处置方法,废水以及废石、尾矿和废渣等固体废物存放和处置的场地应做好防渗和地下水监测工作,废弃物不得扩散到矿区范围外造成环境污染,固体废物妥善处置率应达到100%。项目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不外排;项目弃渣及临时表土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因此无需设置防渗及地下水监测工作;项目区表土作为项目采空区回填绿化利用,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弃渣回填于采空区。项目固废处置率100%符合(十三)矿山生产过程中应从源头减少废水产生,实施清污分流,应充分利用矿井水、循环利用选矿水,选矿废水重复利用率一般达到85%以上;矿坑涌水在矿区充分自用前提下,余水可作为生态、农田等用水,其水质应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生活废水达标处置,充分用于场区绿化等。项目不产生矿井水、选矿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委托当地农户定期清掏用于周边耕地施肥。符合(十四)切实做到边开采、边治理,修复、改善、美化采区地表景观。具备回填条件的露天采坑,在保证不产生二次污染的前提下,鼓励利用矿山固体废物进行回填;对于地下开采的矿山,因矿制宜采用适用的充填开采技术。项目产生土石方作为项目采空区回填利用,做到边开采、边治理。符合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符合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文件中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5)与《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6-2018)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其相关内容与本项目的符合性分析见表表1.3-3。 表1.3-3与《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相符性分析对照表 序号相关规定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资源开发应与环境保护、资源保护和城乡建设相协调,最大限度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扰动和破坏,选择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开发方式。根据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表、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意见表(见附件13~14),本项目的建设与环境保护、资源规划相协调。本项目开采方式采取分台露天开采方式。符合2采场准备应遵循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最大限度保留原生自然环境,减少对矿区植被破坏引起的视觉污染和环境扰动。项目为露天台阶式开采,遵循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符合3排土场应通过勘测选择地质条件稳定的场所,做好防护措施,保证堆放安全,避免占压可采矿量,并方便未来矿区进行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时取用。项目不设排土场,项目临时表土堆场位于老采空区、其地质条件稳定,不压占可采矿量,方便后期用于绿化覆土及回填。本次环评提出在临时表土堆场周边设置挡墙,截排水沟,保证堆放的弃渣及临时表土安全堆放。符合4应执行矿山开采施工设计和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露天开采应实行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阶段坡面角、平台宽度及终了坡面角等主要参数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开采台阶高度不宜大于15m。项目矿山开采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和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方式为露天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阶段坡面角、平台宽度及终了坡面角等参数符合施工设计要求,开采台阶高度为10m~15m。符合5爆破前应编制爆破方案,确定合理的爆破参数,减少大块率及爆破过粉碎,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实现安全、高效、经济、环保等目的,推广应用先进的现场混装爆破技术项目通过机械凿岩、铲装开采,不采用爆破。符合6干法生产应配备高效除尘设备,并保持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湿法生产应配置泥粉和水分离、废水处理和循环使用系统。项目加工区为干法生产,粉尘经全密闭加工区及喷淋设施处理,喷淋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符合7生产加工车间的产尘点要封闭,有利于形成负压除尘,皮带运输系统廊道应选用封闭方式,防止粉尘逸撒项目整个生产区采取密闭措施,防治粉尘逸散,并在主要产尘点破碎、筛分工段设置喷淋设施等处理后,在生产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符合8应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强振的设备,应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合理设计工艺布置,控制噪声传播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生产,对产噪大的破碎机、筛分机设置减震垫,生产车间进行密闭处理,从源头及传播过程控制噪声符合9砂石骨料成品堆场(库)应地面硬化,分类或分仓储存。项目成品分区堆放于成品堆场,成品堆场设置围挡+顶棚措施符合综上,项目建设与《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6-2018)相符合。 (6)项目与《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砂石开采行业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16〕172号)符合性 根据《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砂石开采行业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16〕172号)中严格环境准入的相关要求与本项目对照情况如下表: 表1.3-4项目与云环通〔2016〕172号文符合性对照表 序号要求本矿山情况符合性1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环境敏感区域的;根据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表、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意见表等有关情况的审查意见(见附件13~14),矿山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环境敏感区域符合2位于重要城镇、城市面山的;矿山不在重要城镇面山一侧, (略) 出台相关政策之前已建成。符合3露天采石(砂)场矿界与村庄距离小于500米的;项目矿界外500m范围内仅分布散户居民20户,其中10户居住,其余已无人居住,建设单位已与无人居住的10户签订租赁协议用作采石场堆放杂物用房(协议见附件19),即距离项目最近的村庄为西南面522m处的石垭口,不在500m范围内,且本项目矿业权已取得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表、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意见表(附件13~14),相关部门均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基本符合4位于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交通干线和旅游线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项目不在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交通干线和旅游线路两侧可视范围内/5建筑用石料类新建、改建、扩建、整合重组矿山最小开采规模需≥30万吨/年;已有的最小开采规模需≥10万吨/年;露天开采的矿山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项目为现有采石场通过公开竞价后取得采矿权,属于已有矿山,根据投资项目备案证,本项目开采规模为10万t/a,服务年限为6.7年。符合因此,本项目基本符合《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砂石开采行业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16〕172号)的相关要求。 1.4项目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 (1)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其相关内容与本项目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4-1。 表1.4-1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对照表 序号相关规定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禁止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湖泊周边、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区域内采矿。本项目建设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湖泊周边、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符合2禁止在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开采本项目不在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符合3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资源本项目不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符合4禁止新建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利用的、产生破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本项目为转型升级矿山。符合5限制在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过渡区)内开采矿产资源本项目不涉及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过渡区)符合6限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土流失严重区域等生态脆弱区内开采矿产资源本项目属于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不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土流失严重区等生态脆弱区符合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本次评价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要求,有针对性的提出合理可行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以达到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避免和减少矿区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的目的。 综上,项目建设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相符。 (2)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的要求,项目与该技术规范的相符性及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表1.4-2本项目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的相符性分析表 项目规范内容本项目相符性矿山大气污染防治矿山采选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9078、GB16297、GB20426、GB25465、GB25466、B25467、GB25468、GB26451、GB28661等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略) (自治区、 (略) )人民政府发布实施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矿区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GB 3095标准要求。本项目废气排放满足相应标准要求。符合采矿清理地面植被时,禁止燃烧植被。运输剥离土的道路应洒水或采取其他措施减少粉尘。按规定清理地面植被,运输道路洒水抑尘。符合勘探、采矿及选矿作业中所用设备应配备粉尘收集或降尘设施。运输、装卸等工序洒水降尘,破碎筛分工序设置“全密闭车间+喷淋设施”等降尘设施。符合矿物和矿渣运输道路应硬化并洒水防尘,运输车辆应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矿石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帆布。符合矿物堆场和临时料场应采取防止风蚀和扬尘措施。矿石堆场密闭措施,同时设置洒水抑尘装置。符合矿井水和露天采场内的季节性和临时性积水应在采取沉淀、过滤等措施去除污染物后重复利用。项目设置雨水收集池,淋率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符合综上可知,项目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满足《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的要求。 (3)与《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 根据《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其相关内容与本项目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4-3。 表1.4-3 建设项目与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文件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序号相关文件要求项目拟建情况符合性《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22年6月1日起施行)1矿山开采、石材生产加工企业应当采取下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露天爆破、凿岩等作业过程中应当采取洒水、喷淋、吸尘等措施;项目露天铲装、凿岩等作业过程中拟采取洒水、喷淋等措施,不涉及爆破。符合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生产加工区应当封闭,并采取洒水、喷淋、吸尘等措施拟建项目破碎、筛分区域进行全封闭,并采取洒水降尘符合物料堆放区和场内、出口道路应当进行硬化或者铺装,并及时洒水、冲洗、清扫项目物料堆放区和场内、出口道路拟进行硬化处理,并设置洒水降尘设施,清扫设施符合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物料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覆盖或者洒水、喷淋等措施堆场按照要求设置围挡、顶棚等防尘设施,并进行洒水降尘处理符合出入口处设置车辆清洗设备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沙沉淀设施,车辆出场前应当对车底、车轮和车身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场地拟在矿山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扫设施,待车辆清扫干净后,再出厂区符合2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砂浆、水泥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覆盖等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装卸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水泥、石灰、石膏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相关企业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洒水、吸尘等防尘措施。项目沙石料运输采取封闭运输,装卸过程中进行洒水降尘,减少装卸粉尘符合综上分析,项目建设符合《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22年6月1日起施行)中的相关要求。 1.5其他符合性分析 (1)矿山开采选址合理性分析 据相关资料显示,本矿山开采区域属于巧家县自然资源局允许采矿区域;本矿区未在巧家县划定的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湖泊周边、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区域;本矿区不属于地址灾害危险区;矿区未在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 本矿区内无居民居住,不涉及基本农田,用地范围内未发现珍稀濒危物种,不属于矿产资源禁止和限制开发区域。 因此,本项目的开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求,选址合理。 (2)项目用地合法性分析 本项 (略) (略) 巧家县东坪镇东坪村,根据《限制用地项目名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的建设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 本项目已取得采矿许可证,同时根据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意见,巧家县自然资源局同意项目矿山开采活动,不占用生态红线,因此,矿山用地手续合法。 (3)项目临时表土堆场选址合理性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本矿山开采产生的废土石属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I类固废处置场要求进行分析。具体详见表1.5-1和表1.5-2。 表1.5-1 临时表土堆场选址的环境保护要求符合性分析 场址选择的环境保护要求临时表土堆场的符合性1、所选场址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本项目临时表土堆 (略) (略) 巧家县东坪镇东坪村原老采空区,不在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范围内,符合该项要求;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场址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项目粉尘排放厂界无超标点,因此不设置大气防护距离;项目运营期无有毒有害气体产生,不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据调查,项目矿界外500m范围内仅分布散户居民20户,其中10户居住,其余已无人居住,建设单位已与无人居住的10户签订租赁协议用作采石场堆放杂物用房(协议见附件19),即距离项目最近的村庄为西南面522m处的石垭口,不在500m范围内;项目不进行爆破,仅通过挖机凿岩开采、铲装等,对周围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3、应选在满足承载力要求的地基上,以避免地基下沉的影响,特别是不均匀或局部下沉的影响。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修改),矿区当地为抗震设防烈度8度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2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0.45s,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三组。矿区处于地壳次稳定区,地震活动相对较频繁。场址基础满足承载力要求。符合该条要求。4、应避开断层、断层破碎带、溶洞区,以及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根据储量核实报告,区内无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裂等地质灾害的隐患,岩体目前处于基本稳定状态。临时表土堆场区域无断层及断层破碎带通过,矿山地质环境复杂程度为中等类型,现状地质灾害不发育,在场区内未发现天然滑坡、溶洞及泥石流影响区。5、禁止选在江河、湖泊、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洪泛区。临时表土堆场位置高于所在区最高水位线,不属于江河、湖泊、水库洪泛区。场址符合该条要求。6、禁止选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临时表土堆场场区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也不属于水库汇水区域。场址符合该条要求。表1.5-2 项目废石场与Ⅰ类场设计的环境保护要求的符合性分析 设计选择的环境保护要求符合性1、贮存、处置场的建设类型,必须与将要堆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类别相一致。项目剥离的表土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的Ⅰ类,与表土堆场建设类型一致,符合。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应设置贮存、处置场专题评价;扩建、改建和超期服役的贮存、处置场,应重新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项目不设置废石堆场,采掘产生的废石直接用于矿区周边低洼路面铺路或回填于采空区,符合。3、贮存、处置场应采取防止粉尘污染的措施。为了防止晴天或旱季临时表土堆场无组织粉尘,对无组织扬尘采取洒水降尘,工业场地设置彩钢棚封闭措施。符合其要求。4、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避免渗滤液量增加和滑坡,贮存、处置场周边应设置导流渠。设计报告要求沿临时表土堆场外围修建截水沟,以排除上游及周边汇水。符合。5、为防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渗滤液的流失,应构筑堤、坝、挡渣墙等设施。项目临时表土堆场设计有挡渣墙。符合其要求。6、为加强监督管理,贮存、处置场应按GB15562.2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报告要求在临时表土堆场周围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符合。根据以上分析结果,本项目临时表土堆场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关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场址选择、设计的环境保护要求,合理可行。 综上,该临时表土堆场选址合理可行。 (4)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本矿山为已有矿山,根据引用监测数据和现状特征因子现状监测数据,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大气环境质量较好,尚有环境容量;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金沙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域标准要求,区域地表水体尚有环境容量;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项目区生态环境状况一般,区域内动植物受人类活动干扰较大,现有植物种类结构较简单,植物多样性的丰富程度不高。从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调查结果看,项目区域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可以满足项目建设要求。 项目建设运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粉尘、废水、固废及生态影响。运营期露天采区、运输道路及废石场等产生粉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加工区和堆料场设置湿法除尘及采用彩钢棚进行封闭处理,且石料加工区设置喷淋设施进行除尘,最大限度地降低粉尘对周边环境影响;员工生活区生活污水设置隔油池、化粪池收集后用于项目区周边农作物施肥;初期雨水设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开采过程废土石进入临时表土堆场,生活垃圾收集后妥善处理,固体废物处置率为100%;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但不会造成某一物种的消失,闭矿后及时对区内实施复垦及生态恢复措施,积极改善生态环境。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项目选用露天开采工艺,设计采用自上而下的水平分层台阶式开采,开采规模为10万t/a,矿山资源服务年限为6.7年,矿区总面积为0.0208km2,开采标高2000~1800m。项目占地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无国家珍稀保护动植物、不在铁路、高速公路及城镇等可视范围等限制性因素,因此矿山开采无限制性条件。根据巧家县政府部门《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意见》、《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表》等,相关部门均同意项目选址,矿区不涉及水源保护区、国家公园、重要湿地和林业保护利用规划等,符合沿线公路保护规定,项目选址合理可行,相关内容详见附件13~14。 综上,项目区现状环境质量较好,具有一定环境容量,矿山建成运营产生废气、噪声均可做到达标排放,废水得到合理有效处置,固废处置率达100%;矿山不在铁路、高速公路、重要城镇等可视范围内,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限制性因素,故本评价认为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设计无重大环保限制性因素,方案上是可行的。 综合分析,本项目在严格执行本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后,项目符合《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137号)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划及条例。根据项目选址周边环境及所处流域情况,结合《 (略) 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8号)等文件以及《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意见》,同意项目选址,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
二、建设内容
地理位置 | 2.1项目地理位置 巧家 (略) 东北部、 (略) 西南部的金沙江畔,东凭牛栏江与鲁甸县分界, (略) 东川区、 (略) 会泽县接壤,西、北两面以金沙江 (略) 金阳、布拖、宁南、会东四县隔江相望。地理位置位于东经102°52′至103°26′,北纬26°32′至27°25′之间,东西宽57.3km,南北长98.4km,国土面积3245km2,金沙江流经境内全长141.1km。 (略) 会昆明283km, (略) 260km。 东坪镇位于巧家县北部,东接红山乡、小河镇,南连药山,西邻大寨镇、茂租镇, (略) 凉山彝族自治州金阳县对坪镇隔江相望。区域面积157.61km2;辖区东坪、岳坪、道角、咸宁、凉坪、柯都、树叶、老街、新街、杨柳10个村民委员会,下设231个村民小组。有107个自然村。 巧家县东坪镇采石 (略) (略) 巧家县东坪镇东坪村,巧家县城15°方向,直平距约50km,在巧家县东坪镇东坪村境内。矿区地理坐标极值为东经103°03′20″~103°03′26″,北纬27°20′10〃~27°20′15″。矿区面积0.0208km2,开采标高2000~1800m。 |
项目组成及规模 | 2.2项目由来 项目矿区原采矿权及运营主体为巧家县东坪镇采石场,2009年12月首次进行采矿权登记,2013年10月进行采矿权变更登记,登记机关巧家县国土资源局,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有效期为2013年10月23日至2016年10月23日,巧家县东坪镇采石场原有矿山生产规模为3万吨/年,开采矿种:白云岩,原矿区范围由5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0.0082km2,开采深度2100m—2000m。 原项目于2010年6月编制完成《巧家县东坪采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0年6月10日取得原巧家县环境保护局( (略) 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出具的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10:巧环评准〔2010〕1号),巧家县东坪采石厂于2013年11月通过了巧家县环境保护局组织的竣工环保验收,并于2013年11月27日取得《巧家县环境保护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巧环许准验字[2013]15号),(见附件11)。 为贯彻落实《 (略) 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8号)及《 (略) 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昭政发〔2015〕26号)的精神,该矿为《巧家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中的17座改造升级矿山之一(见附件16),同时,为了满足现有矿山最低开采 (略) 场的需求,巧家县东坪镇采石场拟将生产规模由3万t/年升级为10万t/年,现已取得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有效期为2022年6月16日至2029年6月16日,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0.0208km2,开采标高2000~1800m,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根据《巧家县东坪镇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其审查意见(见附件13)。项目加工区、成品堆场、办公生活区以及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主要依托已有设施,并对其进行改造。设计矿山服务年限为6.7年;矿石加工生产线采用机械化程度较高的破碎、筛分工艺;最终产品为建筑用石灰岩生产碎石和石粉砂。项目估算总投资200万元。 2022年10月14日,项目已在巧家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并取得项目的投资备案证,根据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为2210-*-04-05-*,建设规模为年产10万t建筑砂石。建设性质为扩建(由于巧家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系统为《生态影响类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指南》公布前格式,建设性质改、扩建显示为改建,本次评价内容按照实际备案的规模内容扩建进行编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的规定,本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八、非金属矿采选业10中“11土砂石开采 101(不含河道采砂项目)”项目不涉及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三条(二)中的除(一)外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基本草原,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等敏感区,因此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受巧家县东坪镇采石场(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承担了巧家县东坪镇采石场环评文件的编制工作, (略) 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并收集了相关资料,按照国家的环评导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完成了《巧家县东坪镇采石场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表”),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查。 2.3建设项目概况 2.3.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巧家县东坪镇采石场 建设地点: (略) 巧家县东坪镇东坪村 建设单位:巧家县东坪镇采石场 建设规模:生产规模为10万t/a 矿区面积:0.0208km2 开采深度:2000m~1800m 矿山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矿山服务年限:6.7年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 2.3.2矿山基本情况 1、矿区资源情况 根据《储量核实报告》和《开发利用方案》,矿山资源储量为:截止2020年10月31日,矿区范围内累计查明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探明资源量+控制资源量77.93万t(29.97万m3),其中:保有控制资源量74.05万t(28.48万m3),动用即采空区消耗探明资源量3.88万t(1.49万m3)。 2、开采范围 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0.0208km2,开采标高2000~1800m,项目矿区的拐点坐标见表2.3-1。 表2.3-1 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表 拐点号3°带直角坐标(西安80)地理坐标3°带直角坐标(国家2000)XY东经北纬XY矿*.*.78103°03′21"27°20′15"*.*.60矿*.*.78103°03′26"27°20′15"*.*.60矿*.*.63103°03′26"27°20′12"*.*.45矿*.*.63103°03′23"27°20′10"*.*.45矿*.*.67103°03′20"27°20′11"*.*.49矿*.*.41103°03′21"27°20′13"*.*.23开采深度2000~1800m矿区面积0.0208km23、开采方式 (1)开采方式的选择 根据设计最高开采标高与最低开采标高之间距,按岩石(矿体)的力学强度确定台阶高度、边坡角。最终开采境界本着技术可行、安全可靠、合理开采、效益明显、方便施工、规范管理、高效低耗的原则来确定。矿体出露于地表,根据矿体赋存和矿山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形地貌等开采技术条件,确定矿床开采方式仍为露天开采。 (2)采区开采顺序 按从上至下逐台阶顺序开采。 4、矿体特征 (1)矿石物质组成 1)矿石矿物 矿区石灰岩为一套浅海相碳酸盐岩,颜色偏浅, (略) 昭阳区精益矿石化验分析室检测结果,体重2.60t/m3。矿物成分主要为方解石(碳酸钙),含少量石英、微量泥质物、铁质物等。矿石主要用作建筑石料。 2)矿石结构及构造 矿石主要呈细晶-粗晶结构、块状构造。矿石致密、性较脆,风化面呈灰色,局部表面具刀砍状溶蚀特征。 (2)矿石化学成分 经采样化验,矿石中主要化学组份有:CaO、Fe203、Si02、AL203、MgO、S03等,学成份分析成果详见表2.3-2。 表2.3-2 矿石主要化学成分含量表 项目CaOAl2O3SiO2Fe2O3MgOSO3密度(g/cm3)值%50.390.221.680.294.860.182.60(3)矿石风(氧)化特征 矿区内矿体地表2~3m内氧化程度中等。 (4)矿石类型及品级 矿区矿石自然类型为沉积岩,工业类型属建材层状非金属矿床。 矿山所产矿石主要用于公路、民用建筑等基础设施建设。据化学分析资料,矿石CaO含量较高,达50.39%。矿石品级为一级品,属较好的建筑石料。 (5)矿体围岩及夹石 矿区震旦系上统灯影组上段(Zz2dn2)灰岩上覆岩层为寒武系下统梅树村组(∈1m)浅灰、灰白、灰黑色白云岩、白云质磷块岩;下伏岩层为震旦系上统灯影组下段(Zz2dn1)灰色含藻白云岩,浅灰、暗灰色藻礁白云岩,深灰色层纹状白云岩、泥质白云岩,厚度323~663m。矿区所采震旦系上统灯影组上段(Zz2dn2)灰岩较厚,其围岩均为震旦系上统灯影组上段(Zz2dn2)灰岩。另外,矿体地表赋存第四系黄灰色、褐红色残坡积粘土夹碎石,厚度0~3m。矿体基本无夹石。 (6)矿床共(伴)生矿产 矿区矿床无共(伴)生矿产。 2.3.3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为扩建矿山。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为0.0208km2,开采深度:2000~1800m。矿山设计生产规模10万t/年。现有项目于2016年停产至今尚未进行过生产。拟建项目设置2条生产线,项目工程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其中主体工程包括采区;辅助工程包括破碎站、表土堆场、筛分车间、成品堆场;并配套建设截洪沟、截排水沟、挡墙、喷雾降尘系统、危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 表2.3-3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一览表 工程类别单项项目名称工程内容及规模备注主体工程露天采区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区面积约0.0208km2,设计开采深度2000m至1800m。该项目建成后开采面积增加,原采空区用作临时表土堆场等工业场地设2条生产线,占地面积约150m2,位于项目区西侧,工业场地设置成全封闭设施(四面围挡+顶棚),破碎工序安装“喷淋设施”进行粉尘治理,物料转运、通过皮带输送过程设置洒水降尘措施,破碎加工区粉尘经“全密闭车间+喷淋设施”等措施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依托原有辅助工程办公室占地面积400m2,位于项目区进场道路北侧依托原有工具房、地磅房占地面积110m2,位于工业场地北侧依托原有配电室占地面积15m2,位于地磅房东侧依托原有截洪沟在采区上部及侧方向,梯形断面,底宽0.3m,高0.5m,顶宽0.6m,总长度约为400m新建截、排水沟在矿山及表土堆场下侧设置截、排水沟,底宽0.3m,高0.5m,顶宽0.6m,总长度约为100m新建公用工程供水周边山泉水引入高位水池,高位水池容积为100m3,位于项目区南侧新建供电农网供电,设变压器1座依托原有运输道路外部运输:矿区有乡村公路穿过,交通便利。内部运输:项目进入采区的道路利用原有的道路,约100m,通往破碎站及堆料场的道路约150m,道路宽约6m,为泥结石路面。依托原有储运工程成品堆场占地面积约400m2,位于地磅房西侧,设置“三面围挡+顶棚”,周围设置喷淋设施用于洒水降尘依托原有改造完善临时表土堆场位于采空区内南侧,占地1200m2,容积约10000m3,项目每年剥离的表土量约为0.149万m3,剥离的表土堆放于采空区临时表土堆场,用于后期矿山恢复治理使用。可满足项目矿山6.7年服务期要求。用于堆放矿区剥离表土,需设置挡墙、截排水沟及洒水降尘措施。采用边采边回填的方式,临时表土暂存于表土堆场,定期由建设单位运至西南侧采空区堆存,用于后期绿化覆土,能够合理处置。新增环保工程大气防治设施(措施)改造完善破碎、筛分系统密闭设施、喷淋设施等(全密闭+喷淋除尘,其除尘效率为99%以上),完善密闭式破碎车间,破碎机进料口上安装软胶管喷头进行湿式作业;密闭筛分及输送系统并完善降尘措施;建设完善成品堆场及表土堆场周围拦挡措施及洒水降尘措施。依托原有改造完善项目内拟设置2台环保除尘雾炮机,用于破碎、筛分及输送生产系统喷洒抑尘。厂房周边拟建洒水皮管用于,用于晴天对进厂道路及厂内道路洒水降尘。新增在2条破碎生产线、成品及原料装卸点、开采区、表土堆场和矿区内部运输道路一侧分别安装洒水装置进行洒水降尘,要求在生产加工、装卸过程中进行湿式生产,以降低粉尘产生量。环评要求新增噪声防治破碎机减振垫和建筑隔声等降噪设施,机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依托原有进厂道路及厂内设置限速、禁鸣标志新增水污染防治雨、污分流:在矿区内建设排水沟100m,排水沟为浆砌石边沟,梯形断面,底宽0.4m,高0.5m,顶宽0.6m。新增1个隔油池(容积为0.04m3),1个10m3化粪池,主要收集、处理生活污水新增初期雨水收集池:在地势低洼处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不小于15m3,主要用于收集开采区、破碎加工区、成品堆场区及表土堆场淋滤废水。环评要求新增固废收处设施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2个,位于办公生活区。新增设置标准化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5m2,位于项目区西侧,用于收集机修废机油。依托原有进行规范化建设采空区生态恢复及时对采空的区域进行生态恢复。环评要求2.3.4主体工程 项目主体工程包括矿山开采区和工业场地(破碎、筛分等): (1)露天开采区:项目共设置采区1个,开采面积约0.0208km2,设计开采深度2000m至1800m。截止2020年10月31日,矿区范围内累计查明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探明资源量+控制资源量77.93万t(29.97万m3),其中:保有控制资源量74.05万t(28.48万m3),动用即采空区消耗探明资源量3.88万t(1.49万m3)。服务年限6.7年,产品规模为10万t/年,为小型矿山。项目矿山开采过程中,矿区分台阶进行开采,矿山开采时不采用爆破,通过挖机等挖掘、铲装等。 (2)工业场地:项目工业场地包括破碎、筛分加工区及堆料场,设2条破碎筛分生产线,占地面积约150m2,位于项目区西侧,工业场地设置成全封闭设施(四面围挡+顶棚),对皮带输送机进行机罩密封,并在破碎车间设置喷淋设施,物料转运、通过皮带输送过程设置洒水降尘措施,破碎加工区粉尘经“全密闭车间+喷淋设施”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成品堆场占地面积约400m2,位于地磅房西侧,四周设置“四面围挡+顶棚”,周围设置喷淋设施用于洒水降尘。 2.3.5辅助工程 (1)办公生活区:含办公室、食堂等,位于项目区进场道路北侧,1F,建筑面积约为400m2,为砖混结构。 (2)配电室:占地面积为15m2,位于项目区东侧。 (3)运输道路:矿区内有乡村道路穿过,具有良好的区位和交通优势。矿区范围无输水管网、灌渠、饮水渠等设施。 (4)截、排水沟:在南面新增截洪沟400m,表土堆场等周边新建截、排水沟100m。截、排水沟为浆砌石边沟,梯形断面,底宽0.3m,高0.5m,顶宽0.6m。 2.3.6公用工程 (1)供水:项目生产、生活用水水源主要为周边山泉水,周边山泉水引入高位水池,高位水池容积为100m3,位于项目区北侧,其水质、水量可满足需要。 (2)供电:矿区供电从东坪镇供电所接入,经矿山变压器变压后供给。 2.3.7环保工程 (1)粉尘治理:项目加工区破碎车间采用彩钢瓦进行密封,仅保留进出料口,破碎机进料口上安装软胶管喷头进行湿式作业,筛分设备采用彩钢瓦进行全密闭拦挡,在破碎、筛分机上方设置喷淋设施对破碎、筛分粉尘进行降尘处理,物料转运、通过皮带输送过程设置洒水降尘措施,破碎加工区粉尘经“全密闭车间+喷淋设施”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并在加工区四周设置洒水喷淋措施,可使降尘率达到99%;矿山开采区、加工区、表土堆场和矿区内部运输道路一侧设置洒水降尘设施,进行洒水降尘;成品堆场堆放区域周围设置拦挡,上面采用篷布等进行遮盖;项目内设置2台环保除尘雾炮机,用于破碎、筛分及输送生产系统喷洒抑尘;拟建洒水皮管用于晴天对进厂道路及厂内道路洒水降尘。 (2)噪声防治措施:现项目已对加工设备加装减振垫;机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进厂道路及厂内设置限速、禁鸣标识牌。 (3)雨、污分流系统:建设完善雨、污分流排水系统,按水保要求建设完善截、排水沟;改造完善公路、堆料场、破碎加工生产系统及办公生活区排水沟;根据项目矿区地势,在开采区、破碎加工区、成品堆场区及表土堆场配套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不小于15m3,位于项目中部南侧地势低洼处的生产区,收集淋滤水及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内洒水降尘,不外排。 (4)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办公生活区设置1个10m3的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委托当地农户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 (5)挡渣墙: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剥离表土,根据实际情况分区堆放于项目表土堆场;表土堆场下游设置挡渣墙,上游设置截水沟。 (6)固废收处设施: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专门的机修废油收集容器及危废暂存间,建立并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强化对机修产生固废的分类收集管理,建立机修废油管理台账,按规范要求设置危废管理标示、标牌,危废暂存间作防渗处理。机修废油须暂存于危险暂存间并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项目办公生活区设置2个垃圾桶,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东坪镇集镇生活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 (7)采空区生态恢复:对矿区建筑占地及裸露空闲地及矿区原采空区进行场地整治、恢复或复垦。在对矿区工业场地进行挡墙防护和土地整治后,应进行平整和覆土,覆土厚度可考虑20~750px,覆土应优先使用矿区开采的剥离废土。 2.3.8主要生产设备 主要生产设备详见表2.3-4。 表2.3-4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设备名称型号单位原有新增合计1挖掘机ZE260E台1012自卸汽车10t辆0553颚式破碎机PE-600×900台1014反击式破碎机PF1315台1015高效细破碎机PLX-1212台1016振动筛/台1017喂料机/台1018潜孔钻KQY90台1129变压器500KVA台10110装载机/台10111空压机开山牌/10m3台10112传送带/条30313水泵ISW50-315(1)台0112.3.9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主要原辅材料情况详见表2.3-5。 表2.3-5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序号原材料名称年耗量来源1水 (m3/年)8819.2自来水2电(kw·h/年)15000东坪镇供电所供给2.3.10产品方案 开采石灰岩加工成各种类型的碎石和砂料,输送至成品堆场暂存待售。最终产品为石灰岩碎石和砂料,主要用作建筑材料,销售去 (略) 政工程建设或巧家县周边居民散户建设。依托穿越矿区的乡村道路进行运输。详见表2.3-6。 表2.3-6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量(t/a)储存方式1砂石料各种规格的碎石和砂料,粒度在6-50mm。10万堆存2.3.11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 (1)劳动定员:根据项目的工作制度,项目在册职工为12人,其中:矿山生产工人10人,管理服务人员2人。 (2)工作天数:本矿山工作制采用年工作日330天,每天1班,每班10小时。矿厂员工在项目区用餐,不在项目区住宿。 |
总平面及现场布置 | 2.4平面布置情况 矿山主要由露天采区、工业场地、废石场、生活区等部分组成。露天采区位于矿区东部,工业场地位于矿区西侧,办公生活区位于项目区西北部。该项目在平面布置上生产区和非生产区功能分区布置相对独立,项目区通过合理组织功能分区,合理布置,合理组织交通运输使物料运输;保证生产工艺流程畅通,生产区距离办公生活区较远,尽可能减轻扬尘对敏感点的影响因素,保证场区平面布置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工业企业卫生要求,乡村道路从矿区中部自西向东穿过,交通运输方便,本项目平面布置合理。 项目的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 2.5施工布置情况 (1)砂、石料场 项目砂石料来自于采石场内部以前开采预留石料,项目建设期间采石场不进行生产,砂石料堆放场地加盖篷布。 (2)取土场 施工期挖方较少,回填于绿化,不需要设置取土场。 (3)弃渣场 施工期挖方较少,项目产生的弃渣堆放于临时表土堆场,项目不设弃渣场,边开挖边回填,其余部分外运进行筑路。 (4)施工便道 项目沿用现有道路进行运输,施工交通方便,因此不需要设置临时的施工便道。 (5)临时施工场地 项目施工所用混凝土来自于外购,不设临时施工场地。 (6)表土堆场 根据工程设计及实地勘察情况,项目区域表土较少,主要是石方,土方量较少,本次工程施工期使用运营期设置的表土堆场,后期绿化表土采用运营期剥离表土。 |
施工方案 | 2.6建设计划 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规划设计,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为3个月,项目预计2023年5月开工建设,预计2023年7月完工投入使用。具体见表2.6-1。 表2.6-1项目实施计划一览表 工作阶段时间前期踏勘2023年2月方案编制及评审、修改2023年3月-2023年4月工程施工2023年5月-2023年7月工程检查、验收、试运行试运行3个月内,延期最长1年投入运营竣工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2.7施工工艺 项目施工期堆料场围挡、硬化、场地截排水沟建设、废石场挡墙建设等,其他沿用原有,在此建设阶段会产生部分的废气、废水、固废、噪声。 图2.7-1 施工期流程图施工期工艺流程简述: 项目施工期的工艺主要为场地平整、表土剥离、构造工作平台、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设备安装。 (1)场地平整:将天然地面改造成工程上所要求的高度,使平整场地能够建立必要的,能够满足施工要求的供水、供电、道路以及临时建筑等基础设施。此工序中主要产生污染物为噪声、粉尘、废土。 (2)表土剥离:矿山类型属已有矿山,开采前要首先清理未扰动过的矿体表层杂草及浮土。剥离工作主要是剥掉矿体上的覆盖土,使矿体暴露出来,为采矿工作做好准备。 (3)构造工作平台:矿石裸露出来后,要开挖出适合绳锯机工作的平台,一般宽度在6m,长度根据山势确定,采矿场台阶高度10m~15m。 (4)设备安装:将设备安装就位连接成有机整体的工作。 |
其他 | 无 |
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生态环境现状 | 3.1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生态功能区划 3.1.1主体功能区划 《 (略) 主体功能区规划》中根据国家对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的要求, (略) 实际情况, (略) 国土空间按照开发方式分为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3类主体功能区。重点开发区域是指有一定经济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发育潜力较大,聚集人口和经济条件较好,应该重点进行工业化、城镇 (略) 化地区,其主体功能是提供工业品和服务产品,聚集经济和人口,但也要保护好基本农田、森林、水域,提供一定数量的农产品和生态产品。限制开发区域 (略) 农产品供给安全、生态安全,不应该或不适宜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域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域,以及其他禁止进行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需要特殊保护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规划中禁止开发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世界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湿地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牛栏江流域上游保护区水源保护核心区等。 本项 (略) (略) 巧家县东坪镇东坪村,本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项目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湿地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牛栏江流域上游保护区水源保护核心区等,根据项目与《 (略) 主体功能区规划》叠图可知(见附图9),项目 (略) 重点生态功能区,发展方向方面要求“......开发矿产资源、发展适宜产业和建设基础设施,都要控制在尽可能小的空间范围内,并做到林地、草地、湿地、水面等绿色生态空间面积不减小......”。针对本项目建设及运行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本环评已提出了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可大量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控制到最小。综上分析,项目建设符合《 (略) 主体功能区规划》。 3.1.2生态功能区划 依据《云南植被》的植被区划系统以及《 (略) 生态功能区划》,评价区隶属于: (1)Ⅲ2-5牛栏江、金沙江高山峡谷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以高山峡谷地貌为主。年降雨量700-1200毫米,植被以云南松林为主,有一定面积稀树灌木草丛。低海拔河谷地带的土壤类型以燥红土为主,山地垂直带上的土壤以黄壤和棕壤为主。 (2)滇东北高中山暖性针叶林、亚高山草甸生态亚区(Ⅲ2)。地貌以高原和山地为主,起伏较为和缓,西侧连接金沙江河谷,气候偏干冷凉,年降水量750~1000毫米,干湿季分明,气候有向我国东部亚热带过渡的色彩。因长期人为破坏,森林保存很少。现有植被主要是云南松林,荒山坡地以禾草草丛和有刺灌丛为主,牛栏江谷地有干热河谷植被,西部的药山植被垂直系列发达,但现存植被主要属次生类型,海拔3300m以上,有辽阔的亚高山草场,利于放牧,温带性的落叶果木品质较好。 本区的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牛栏江、金沙江下游高山峡谷地区的水土保持。此地区的生态保护工作着重放在改变土地利用方式,发展以经济林木为主的生态林业,严格控制矿产资源的开发,对生态严重破坏地区实施生态移民。 本项目属于矿山开采项目,建成后将采取相应环保治理措施及闭矿后的矿山恢复治理方案, (略) 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定位。综上,本规 (略) 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本 (略) 生态功能区划关系图见图3.1-1。 3.2项目用地及周边生态环境现状 3.2.1土地利用类型 巧家县东坪镇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 (略) (略) 巧家县东坪镇东坪村,巧家县城15°方向,直平距约50km,在巧家县东坪镇东坪村境内。矿区地理坐标极值为东经103°03′20″~103°03′26″,北纬27°20′10〃~27°20′15″。矿区占地面积0.0208km2,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灌木草丛及建设用地等。项目生态评价范围内土地利用类型图详见附图6。 3.3其他环境质量现状 3.3.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3.3.1.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项 (略) (略) 巧家县东坪镇东坪村,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 3.3.1.2县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报告参照《巧家县环境空气状况公报(2020年)》分析,2020年巧家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实际监测天数366天,有效天数为341天,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结果表明:优69天,占比例20.2%;良226天,占比例66.3%。本年度以PM10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46天,占13.5%。其具体监测结果见表3.3-1所示。 采样时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站点地点:巧家县监测站 监测点编号:* 表3.3-1《巧家县环境空气状况公报(2020年)》 监测时间SO2(ug/m3)NO2(ug/m3)CO(mg/m3)O3(ug/m3)PM10(ug/m3)PM2.5(ug/m3)2020-*.*-*.*-*.*-*.*-*.*-*.*-*.*-*.*-*.*-*.*-*.*-*.*样本数*最小值3110.*最大值22461.*平均值10270.*标准限值*是否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3.3.1.3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补充监测 ①监测点位:为了解项目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在项目区下风向设一个监测点。 ②监测因子:TSP。 ③监测时间和频率:2023年3月28日~3月30日,连续监测3天,提供TSP日均值。 注:矿山开采项目同时涉及污染影响类和生态影响类,根据指南要求,编制格式按照生态影响类进行编制,根据生态影响类中生态环境现状要求:无相关数据的,大气、固定声源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相关规定开展补充监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 》中要求:“大气环境无相关数据的选择当季主导风向下风向1个点位补充不少于3天的监测数据”。故本项目选取下风向1个监测点位进行3天的特征污染物监测。 3.3.1.4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 ①评价方法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方法采用单项标准指数法,即: Pi=Ci/Ci0 式中:Pi——为i等标污染指数; Ci——为i污染物实测浓度,mg/m3; Ci0——为i污染物最高容许浓度,mg/m3; ②评价标准 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二类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5)监测结果统计分析 监测结果见表3.3-2。 表3.3-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检测结果一览表 检测内容TSP(μg/Nm3)点位名称样品编号采样日期项目区下风向*Q1-1-12023.03.*Q1-2-12023.03.*Q1-3-12023.03.3075日均值75标准值300达标情况达标根据上表分析,巧家县县域环境空气质量达标,项目位于巧家县东坪镇东坪村,属于农村地区,其周边无排污单位,且监测点处监测因子(TSP)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3.3.2地表水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周围地表水体主要为项目西北侧1818m处的新街河及6132m处的金沙江,根据《 (略) 水功能区划2019年)可知,金沙江2020年和2030年水质目标均为Ⅲ类,故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C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根据支流不得低于干流的保护原则,新街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C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略) 生态环境局2022年2月9日公布的《 (略) 地表水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依据2021年1~12月各监测断面监测结果,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21项评价,用于评价金沙江的水质现状,具体评价结果见表3.3-3所示。 表3.3-32022年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类别表 流域河流名称河流分级断面名称断面所在地水功能类别控制属性2021年水质类别2022年水质类别2022年水质状况金沙江金沙江干流倒流子绥江县Ⅲ国控ⅠⅡ优金沙江金沙江干流黄沙坡绥江县Ⅲ国控ⅠⅠ优金沙江金沙江干流逗号码 (略) 控ⅡⅡ优金沙江金沙江干流麻 (略) 控ⅡⅠ优金沙江金沙江干流蒙 (略) 控ⅡⅡ优根据上表分析,金沙江在控制断面的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金沙江水质良好,即项目周边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3.3.3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 (略) (略) 巧家县东坪镇东坪村,所在地区属于农村区域,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声环境质量类别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项目区主要噪声源为采石场的生产噪声,目前项目处理停产状态。 (1)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①监测点位:共布设4个监测点,分别为厂界东、南、西、北侧外1米处; ②监测项目:等效连续A声级 Leq,监测结果以 dB(A)表示; ③监测时间和频率:2023年3月28日,连续监测1天,昼、夜各监测1次; (2)评价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为声环境2类功能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3)监测结果统计分析 监测结果见表3.3-4。 表3.3-4声环境监测及评价结果 监测时段点位 项目2023/03/28昼间夜间项目区东侧厂界外1mLeq(A)43.438.6项目区南侧厂界外1mLeq(A)44.140.3项目区西侧厂界外1米Leq(A)47.342.1项目区北侧厂界外1米Leq(A)45.239.1标准值Leq(A)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达标情况达标达标根据现状监测结果,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3.3.4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为石灰岩矿开采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HJ964-2018)(试行),本项目属于土壤环境生态影响型与污染影响型两种影响类型相结合的项目,加工区(工业场地、成品堆场、表土堆场)为污染影响型,开采区为生态影响型,分别按土壤环境生态影响型与污染影响型两种类型确定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HJ964-2018)(试行)附录A.1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摘录),本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见表3.3-5。 表3.3-5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表 行业类别项目类别Ⅰ类Ⅱ类Ⅲ类Ⅳ类采矿业金属矿、石油、页岩油开采化学矿采选;石棉矿采选;煤矿采选、天然气开采、页岩气开采、砂岩气开采、煤层气开采(含净化、液化)其他/根据项目生产工艺判定,本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属于“采矿业”中“其他”,因此,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Ⅲ类。 1、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判定 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土壤环境敏感程度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判别依据见表3.3-6。 表3.3-6污染影响型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 敏感程度判别依据本项目敏感建设项目周边存在耕地、园地、牧草地、饮用水水源地或居民区、学校、医院、 (略) 、 (略) 等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本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耕地、园地、牧草地较敏感建设项目周边存在其他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不敏感其他情况/本项目工业场地占地区域及周边50m范围内无耕地、园地、牧草地、饮用水水源地或居民、学校、医院、 (略) 、 (略) 等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本项目土壤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 ③根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占地规模与敏感程度划分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3.3-7。 表3.3-7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较敏感程度评价工作等级占地规模ⅠⅡⅢ大中小大中小大中小敏感一级一级一级二级二级二级三级三级三级较敏感一级一级二级二级二级三级三级三级-不敏感一级二级二级二级三级三级三级--注:“-”表示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综上所述,本项目工业场地、成品堆场、表土堆场占地面积为1750m2,其土壤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占地规模属于小型,项目类别为Ⅲ类。因此,确定本项目污染影响类土壤可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生态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判定 ①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HJ964-2018)(试行)“6.2.2污染影响性”,将建设项目占地规模分为大型(≥50hm2)、中型(5~50hm2)、小型(≤5hm2),建设项目占地主要为永久占地。 本项目工业场地、表土堆场、成品堆场占地面积共计为1750m2,占地规模属于小型。 ②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土壤环境敏感程度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判别依据见表3.3-8。 表3.3-8生态影响型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 敏感程度判别依据盐化酸化碱化敏感建设项目所在地干燥度a> 2.5且常年地下水位平均埋深<1.5m的地势平坦区域;或土壤含盐量>4 g/kg的区域PH≦4.5PH≧9.0较敏感建设项目所在地干燥度> 2.5且常年地下水位平均埋深≧1.5m的, 或1.8<干燥度≤2.5且常年地下水位平均埋深<1.8 m的地势平坦区域;建设项目所在地干燥度> 2.5或常年地下水位平均埋深<1.5m的平原区;或2 g/kg<土壤含盐量≤4 g/kg的区域4.5≦PH≦5.58.5≦PH≦9.0不敏感其他5.5<PH<8.5a是指采用E601观测的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与降水量的比值,即蒸降比值。 根据2023年3月28日云南蓝环 (略) 对项目区土壤采样分析,项目区土壤质量现状pH的最大背景值为7.45(无量纲)。结合当地的蒸发量和降雨量可知,建设项目所在地干燥度为2529.3mm(多年蒸发量)/1160mm(多年降雨量)=2.18<2.5,同时通过对项目区监测结果,项目区土壤pH介于7.17-7.45之间,项目矿区位于山区,因此,判定土壤环境不敏感。 ②根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占地规模与敏感程度划分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见表3.3-9。 表3.3-9生态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项目类别评价工作等级 敏感程度Ⅰ类Ⅱ类Ⅲ类敏感一级二级三级较敏感二级二级三级不敏感二级三级-注:“-”表示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综上所述,确定本项目的土壤环境敏感程度为较敏感,项目类别为III类,因此,确定本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3.3.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本矿山为土砂石开采,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为Ⅳ类,做一般性分析,不需要进行现状监测,根据调查情况,矿山为露天开采,最低开采标高高于当地地下水位,开采过程中不会产生涌水。 3.3.5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区的植被可以分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两大类型,自然植被是未经人为种植而自然形成的植被类型,人工植被是由人工种植形成的植被。矿区范围内植被区系属于滇东北高原半湿润常绿阔叶林,由于人为活动反复长期的干扰,目前区域内植被基本为次生林,并且由于人为活动干扰长期反复存在,导致区域内植被以灌木为主,其次为少量云南松等,整体覆盖度不高。矿区范围内主要植被类型为乔木和灌草丛,无国家级、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项目区植被类型见表3.3-10,植被类型分布见附图8。 表3.3-10项目区主要植被类型 植被属性植被型植被亚型群系自然植被亚寒带针叶林松科、松属植物云南松灌丛寒性灌丛车桑子群落草丛暖温性草丛狗牙根、针茅群落人工植被人工经济林、农田植被核桃、李子、桃子,玉米、土豆、豆类及各类蔬菜类项目区的松科、灌木、草丛均受人为干扰影响,乔木层相对稀疏,群落的物种组成也较为简单,而且以滇东北地区的常见种、广布种为主,缺乏当地的特有物种。 ①自然植被 项目区属于次生性的植被类型,此类植被多分布在地势相对平缓,土层较厚的区域,多数被周边的耕地包围,受人为砍伐、采挖、放牧影响显著。 群落乔木层高3-9m,层盖度 3%-10%,组成种类约 6 种,受人为砍伐影响,胸径较细,平均为2.5-8cm ,最粗不超过500px。群落乔木层以松科(Pinaceae Spreng.ex F.Rudolphi)为优势,伴生有旱冬瓜(Alnusnepalensis )、等。 灌木层高4m以下,层盖度25%~45%,组成种类较丰富。其中有许多种类是乔木层的更新幼树,如松科(Pinaceae Spreng.ex F.Rudolphi)、旱冬瓜(Alnusnepalensis )等。真正的灌木成分有火棘(Pyracantha fortuneana)、 猪筋条(Dichotomanthes tristaniaecarpa)、粉叶小檗(Berberispruinosa)、大叶小檗(Berberisferdinandi-coburgii)、滇中矮生栒子(Cotoneaster dammerii ssp.songmingensis)、西南栒子(Cotoneaster franchetii)、铁仔(Myrsineafricana)、青刺尖(Prinsepia utilis)、马桑(Coriaria nepalensis)。 草本层盖度约 10%~40%,高度0.2~1m。组成种类丰富,达 14 余种,主要是蕨(Pteridium aquilinum)、沿阶草(Ophiopogon bodinieri)、野拔子(Elsholtzia rugulosa)、紫茎泽兰(Ageratina adenophora)、野古草(Arundinella anomala)、狗尾草(Setaria viridis)、金茅(Eulalia speciosa)、芒萁(Dicranopterispedata)、狗牙根(Cynodon dactylon)、风轮菜(Clinopodium chinense)、华西复叶耳蕨(Arachniodes simulans)、粘冠草(Myriactis wallichii)、百球藨草(Scirpus rosthornii)、滇香薷(Origanum vulgare)等。 层间植物种类和数量较少,包括藤本植物和附生植物。常见的藤本植物有小木通(Clematis armandii)、长尖叶蔷薇(Rosa longicuspis)、铁线莲(Clematis florida)等。 ②人工植被 本区农业生产的历史悠久,农业生产较为发达,种植品种以传统粮食作物为主。项目区人工植被可分为人工经济林和农田植被。 ●火把果、李子、桃子等 项目区火把果、桃子、李子等,主要分布在村寨周边的山坡及耕地周边,小面积分散分布,树高2-5m,种植密度不大,是近几年来发展起来的新型种植产业。 ●旱地 旱地植被是项目区最为常见和分布面积最广的一类人工植被,主要分布在项目区工程附近及村寨附近,旱地内主要种植玉米Zea mays、马铃薯Solanum tuberosum、烟草Nicotiana tabacum、豆类及各类蔬菜类等。 ③珍稀保护植物 根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1999年)和《 (略) (略) 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云政发(1989)110号文〕》野外考察,在工程区域内无国家、 (略) 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分布,也未发现古树名木和特有物种。 (4)野生动物现状调查 外业期间在向县林业局、乡林业站工作人员详细询问,走访项目区周边的群众, (略) 生物考察资料和动物记录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项目区周边及项目区内外林地、园地、河流进行了野生动物调查。 项目区长期受人类活动影响,现有植被除农田外,多以松科和灌草丛为主,少量自然植被全为残存性质,动物多样性贫乏,无大型野生动物,主要为适应人类活动的种类。 经实地踏勘调查和查阅相关资料,区内可能出现的兽类主要是啮齿类动物, 种群数量从大到小依次为鼠科、松鼠科、鼯鼠科;鸟类种群数量较大的是画眉亚科、雀科、伯劳科、文鸟科,两栖爬行类多为常见种。 ①两栖类 两栖动物主要分布于有水环境。现代农业生产大量施用化肥农药,对两栖动物的影响大,种类和数量正在日趋减少。在项目区的河流生境,臭蛙、棘蛙为常见物种。农田生境,则以蟾蜍、滇蛙为常见物种,其他的种类较少见。 ②爬行类 在项目区的农田和村落,云南半叶趾虎和铜蜓蜥为常见种。而颈槽蛇和虎斑颈槽蛇主要栖息在灌丛、农田,属较常见物种。其他物种均少见。 颈棱蛇(Macropisthodon rudis):生活于山区和林木茂密的丘陵地带,常活动于灌丛、草丛、茶林、树林中。在项目区属偶见种。 颈槽蛇(Rhabdophis nuchalis):栖息于海拔林木茂密的丘陵地带,多在农耕地及其附近活动。在项目区属常见种。 ③鸟类 项目区内鸟类众多,在农耕地、村落栖息的鸠鸽科、燕科、鸦科、文鸟科和雀科鸟类最常见;在水环境及其附近栖息的鹭科、鸭科、秧鸡科、鹬科和翠鸟科鸟类较常见;在灌丛、林地栖息的杜鹃科、黄鹂鸟科、鹟科、?科和雀鸟科鸟类少见。 经调查,项目区未 (略) 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 3.3.6水土流失现状 项目区属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根据生态影响专项评价结论,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概要如下: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云政发[2007]165号),项目所在地巧家县属于国家级“重点治理区”和省级“重点治理区”。 项目建设区在天然状态下,其水土流失的主要形式是水力侵蚀,有少量的重力水力混合侵蚀。根据《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项目区土壤侵蚀类型属于水力侵蚀为主的西南岩溶区,土壤流失容许流失量为500t/(km2·a),项目区原始土壤侵蚀模数为2382.76t/(km2·a),判定为轻度。 |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 3.4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3.4.1原有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矿区原采矿权及运营主体为巧家县东坪镇采石场,2009年12月首次进行采矿权登记,2013年10月进行采矿权变更登记,登记机关巧家县国土资源局,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有效期为2013年10月23日至2016年10月23日,巧家县东坪镇采石场原有矿山生产规模为3万吨/年,开采矿种:白云岩,原矿区范围由5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0.0082km2,开采深度2100m—2000m。 表3.4-1原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 拐点编号1980西安坐标系3°带直角坐标地理坐标XY东经北纬矿*.*.54103°03′13"27°20′15"矿*.*.87103°03′18"27°20′13"矿*.*.18103°03′19"27°20′12"矿*.*.77103°03′19"27°20′11"矿*.*.83103°03′14"27°20′12"开采深度2100~2000m矿区面积0.0082km23.4.2原有项目环保手续办理情况 2010年6月,昆明天馨 (略) 编制完成《巧家县东坪采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 2010年6月10日取得原巧家县环境保护局( (略) 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出具的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10:巧环评准〔2010〕1号); 巧家县东坪采石厂于2013年11月通过了巧家县环境保护局组织的竣工环保验收,并于2013年11月27日取得《巧家县环境保护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巧环许准验字[2013]15号);原《排污许可证》已注销。 综上,环保手续齐全。根据现场踏勘及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原有项目已于2016年停产,至今尚未进行过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3.4.3原有项目产排情况、遗留问题及整改措施 根据原有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原有项目竣工验收废气和噪声均达标排放。废水、固废均能妥善处置,废水、废气达标排放。原有项目已于2016年停产,至今尚未进行过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根据现场踏勘,原巧家县东坪采石厂因停运多年,其内的闲置场地、原有加工区及生活办公用房均无人使用,处于闲置状态,无遗留污染物;原项目开采形成的1个采空区,该采空区内堆存有少量沙石料,其尚未进行绿化复垦,拟用作“巧家县东坪镇采石场”临时表土堆场等使用,现状已无其他排污单元,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原有污染情况。 (1)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1)开采多年的采空区未进行绿化,不符合停采后采空区需进行绿化复垦的环保要求; 2)原项目矿山开采不规范,台阶设置不合理,部分台阶坡面较陡,极易产生滚石、掉块灾害。 (2)整改措施 1)*续对采空区进行矿山修复治理,采用拟建项目产生的废土石进行回填,表土用作采空区绿化覆土使用,根据制定的矿山恢复治理方案对闭矿后的采空区开展相关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2)后续矿山开采将严格按照开采方案从上至下逐台阶顺序开采,可有效避免滚石、掉块灾害。 3.4.4“三本账分析” 项目建成前后污染物排放情况及变化情况汇总于表3.4-2。 表3.4-2 项目建成前后“三本帐”汇总一览表 污染源污染物原有工程拟建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总排放量排放增减量排放量产生量排放量废水①生活污水(t/a)废水量0221.760-221.7600COD00.040-0.0400SS00.040-0.0400BOD500.0220-0.02200氨氮00.0070-0.00700动植物油00.0040-0.00400废气②无组织粉尘(t/a)TSP04.4810.9055-3.57550.9055-3.5755固体废物③生活垃圾(t/a)01.91.901.9+1.9危险废物(t/a)00.10.100.1+0.1注: “+”代表增加,“-”代表减少 |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 3.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据现场调查及相关资料查询,项目用地边界外500m范围内没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地质遗迹、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也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项目建设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敏感点主要是周边居民点、新街河等,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5-1,环境保护目标分布见附图4。 表3.5-1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保护目标方向坐标与矿界距离(m)人口数量备注保护级别经度纬度声环境50m周边居民//////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大气环境散户(2户)西面103°3"9.67"27°20"14.33"2802户,6人有缓坡相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汪家湾西南面103°2"44.88"27°19"56.22"*户,90人有缓坡相隔大塆子西北面103°2"44.50"27°20"24.01"*户,102人有缓坡相隔桥园西北面103°2"57.35"27°20"37.45"70415户,45人有缓坡相隔阿波罗东北面103°3"27.73"27°20"39.14"64216户,48人有缓坡相隔凉风坳东北面103°4"18.34"27°20"35.66"*户,42人有山坡相隔散户(5户)东南面103°3"35.91"27°20"9.63"2555户,15人位于矿区山坡背面,该散户临近10户已租与建设单位,租赁期无人居住,详见附件19散户(5户)南面103°3"29.78"27°20"3.26"3215户,15人位于矿区山坡背面安家坪东南面103°4"6.93"27°20"2.92"*户,54人位于矿区山坡背面松林东南面103°3"43.91"27°19"51.30"78735户,105人位于矿区山坡背面石垭口西南面103°3"21.06"27°19"53.69"51840户,120人位于矿区山坡背面东坪镇南面103°3"34.99"27°19"14.71"*人位于矿区山坡背面地表水新街河西北面----1818--本项目废水不外排《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金沙江西北面----6132--地下水根据调查,矿区范围内无出露泉点。保护目标主要露天采场、表土堆场及周边区域的水文地质单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GB/T14848-2017生态环境保护矿区周围农田、农作物,保护现有动、植物及植被,当地的生态环境质量不降低,水土流失在可控制范围内,避免下游农田以及生态系统受到矿山开采带来的环境风险 |
评价 标准 | 3.6环境质量标准 3.6.1环境空气 项 (略) (略) 巧家县东坪镇东坪村,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属于二类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标准限值见表3.6-1。 表3.6-1 环境空气二级标准限值(单位ug/m3) 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二级标准浓度限值总悬浮颗粒物(TSP)单位:ug/m3年平均200日平均300二氧化硫(SO2)单位:ug/m3年平均60日平均1501小时平均500二氧化氮(NO2)单位:ug/m3年平均40日平均801小时平均200一氧化碳(CO)单位mg/m3日均41小时平均10臭氧(O3)单位:ug/m3日最大8小时平均1601小时平均200颗粒物(PM10)单位:ug/m3年平均70日平均150颗粒物(PM2.5)单位:ug/m3年平均35日平均753.6.2地表水 项目所在区域周围地表水体主要为项目西北侧1818m处的新街河及6132m处的金沙江,根据《 (略) 水功能区划2019年)可知,金沙江2020年和2030年水质目标均为Ⅲ类,故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C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根据支流不得低于干流的保护原则,新街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C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3.6-2。 表3.6-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值单位:mg/L,pH值无量纲 序号项目Ⅲ类1pH值(无量纲)6~92溶解氧≥53化学需氧量(COD)≤204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45氨氮(NH3-N)≤16总磷(以P计)≤0.2(湖、库0.05)7总氮≤18石油类≤0.059粪大肠菌群(个/L)≤100003.6.3地下水 项目区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II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详见表3.6-3。 表3.6-3 地下水质量III类标准限值(摘录) 序号水质指标III类标准序号水质指标III类标准1色度≤155亚硝酸盐≤1.02臭和味无6硝酸盐(以N计)≤203pH6.5~8.57氨氮≤0.54总硬度≤4508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3说明:pH无量纲,其他单位:mg/L3.6.4声环境 项目 (略) (略) 巧家县东坪镇东坪村,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标准值见表3.6-4。 表3.6-4 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一览表(单位:Leq[dB(A)]) 序号标准执行区域功能类别标准值昼间夜间1项目区及周边居民点2类60503.7污染物排放标准 3.7.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施工期、营运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无组织排放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标准限值见表3.7-1。 表3.7-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放限值 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监控点浓度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3.7.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区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手等废水经临时化粪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工序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故不设废水排放标准。 (2)运营期项目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委托当地农户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故项目不设置排放标准。 3.7.3噪声排放标准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值见表3.7-2。 表3.7-2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时段昼间夜间噪声限值(dB(A))7055(2)运营期 项目位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排放限值见表3.7-3。 表3.7-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时段功能区类别昼间dB(A)夜间dB(A)2类区60503.7.4固体废弃物 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规定;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要求。 |
其他 | 根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技术指南(2022年修订)》(环办综合函﹝2022﹞350号),主要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的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4项污染物。 1、大气污染物 根据测算,项目的污染物主要是颗粒物,无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委托当地农户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 综上分析,项目建设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 |
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 4.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4.1.1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取截排水沟基础开挖不可避免地使地表受到扰动,破坏了原有的植被,使地表裸露于外界环境中,易形成新的水土流失。应结合当地政府部门所制定的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水土保持规划,协助当地政府搞好矿区的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加强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的监督管理措施。生态管理人员编制,建议纳入项目的环境管理机构,并落实生态管理人员的职能。临时占地可通过后期植被恢复,恢复生态环境。其次,项目工程影响评价区未发现保护植物、名木古树及狭域特有植物,未发现珍稀濒危保护动物、 (略) 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布和地方特有物种。总之,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4.1.2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源自土方开挖、车辆运输中产生的地表扬尘和施工机械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运作产生的尾气。该部分污染呈间歇性,排放源位置、排放总量不固定。从项目区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的分布来看,施工期废气对最近敏感点约255m,且有山体相隔、影响较小,同时经洒水降尘和施工场界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等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废气对外环境及关心点的影响处于可接受的程度范围,并将随施工期的结束而消除。 4.1.3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清洗废水和施工人员洗手等的生活污水。施工期污废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内洒水抑尘,不外排。对评价区域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4.1.4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种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产生的作业噪声,以及打桩作业的噪声。不同的施工阶段会使用不同的机械设备,所以施工现场会产生强度较高、无规则、不连续的施工噪声。其强度与施工机械的类型、功率、工作状态等因素都有关。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建立临时围挡等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外环境及关心点的影响基本可以接受,并将随施工期的结束而消除。 4.1.5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基础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处置率100%,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
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 4.2运营期工艺流程 4.2.1运营期工艺流程 1、采矿及加工作业 根据矿体的石材质量特征及各项化验指标分析,有害元素含量低于工业要求指标,符合普通建筑石材的用途质量标准,可直接销售原矿石作民用建筑石材,也可破碎后供建筑浇灌、修筑道路等用途,本矿山开采石料主要加工成公分石和砂等,供建筑行业等使用。 根据本矿山以往的开采情况来看,矿石加工效果较好,矿石加工技术性能及物理性质,化学成分均能够满足矿山建筑石料相关要求。其开采工艺流程如图4.2-1所示,加工工艺如图4.2-2所示。 工艺流程简述: (1)剥离表土 根据拟设采矿权范围、矿体赋存条件及地形地貌特征,设计采用露天方式自上而下分台阶顺序开采。因剥离物为第四系浮土,不爆破。因此剥离作业采用挖掘机挖掘铲装为主,人工为辅的剥离作业方式。在保证露天开采安全的前提下,由于受矿区范围的限制,露天开采边坡不能越界,同时也应该满足作业条件的要求。最终台阶高度10m,台阶边坡角≤61°,安全平台宽度3m,清扫平台宽度5m,最终边坡角≤50°。 (2)凿岩 采用潜孔钻机(KQY90)、挖掘机等凿岩,松散岩层。 (3)矿区打破 露天采场出矿块度控制在50cm以下,大于50cm大块需进行二次破碎,采用挖掘机配液压碎石锤,对工作面开挖出来的大块矿石进行二次破碎。 (4)装车运送 挖掘机、装载机铲装上车,同时清理及平整采场。 (5)直接外售或运至项目加工区 项目所采矿石经自卸汽车将直径<125px碎石直接外售,≥125px运至工业场地上的破碎筛分区加工成<125px、125px~250px的砂石后,堆放于项目成品堆场待售。 工艺流程简述: (1)原料来源:直接由项目采矿区运输车输送。 (2)给料:装载机将原矿石从原料堆场运至喂料机中,喂料机将原矿物料均匀、定时、连续地输送至受料装置中,可为加工生产线的破碎机械连续均匀的喂料。该工序主要是噪声、粉尘的产生。 (3)一级破碎:喂料机将原矿石运至颚式破碎机进行破碎。物料从顶部入口倒入含有颚齿的破碎室,颚齿以巨大的力量将物料顶向室壁,将其破碎成更小块。支持颚齿运动的是一根偏心轴,此轴贯穿机身构架,在电动机驱动皮带和皮带轮的驱动下,通过偏心轴使动鳄上下运动,当动哪上升时,肘板和动鄂间夹角变大,从而推动动鄂向定鄂板接近,与此同时物料被挤压、搓、碾等多重破碎。当动鄂下行时,肘板和动鄂间夹角变小,动鄂板在拉杆、弹簧的作用下离开定鄂板,从而使已被破碎的物料从破碎腔中排出,随着电动机的连续转动,破碎机动鄂周期性的压碎和排料。该工序主要是噪声、粉尘产生。 (4)二级破碎:一次破碎后的碎石不能达到产品要求,需进一步采用反击破碎机破碎成更小粒径的矿石。该工序主要是噪声、粉尘产生。 (5)筛分:破碎后矿石粒径大小不等,细碎的石料由皮带运输机送进平板振动筛(二层)进行筛分,成品(粒径<125px、粒径5~250px等两种矿石)被各自的传送带运输至成品堆场堆放,不合格砂石料收集后返回颚式破碎机继续破碎,直到合格为止。该工序主要是噪声、粉尘的产生。 (6)外售:使用装载机将产品装到买方的车,通过地磅称重后运出项目区。该工序主要是噪声、粉尘的产生。 4.2.2闭矿期工艺 闭矿期主要为表土回用、植被恢复和场地恢复工作等水土保持措施。 图4.2-3闭矿期工艺流程示意图4.3项目运营期污染源源强核算 本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废气、废水、固废及噪声。 4.3.1废气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有粉尘、机械尾气和食堂油烟。 (1)粉尘 ①露天采区作业粉尘 项目露天开采区作业粉尘主要为表土剥离和矿石采挖、装运过程中产生的面源扬尘,开采区作业粉尘采用经验公式进行计算: Q=0.009U4.1e-0.55w 式中:Q——采场作业扬尘量,(kg/a.m2) U——风速(m/s),取巧家县近5年平均风速1.9m/s W——矿石含水率(%),类比石灰岩矿含水率取5% 本矿山露天台阶式边剥离边开采,采场作业扬尘量约为0.1217kg/a·m2,根据项目《储量核实报告》及《开发利用方案》,项目开采面积为10704.5m2/a(矿区露天采场面积20800m2,按6.7年开采,则开采面积为3104.48m2/a),以最大开采面积进行核算,粉尘产生量为0.378t/a,项目开采过程中进行洒水降尘,其起尘量减少约70%,则开采作业过程中粉尘的排放量为0.1134t/a(0.034kg/h)。类比相似矿山,露天采场作业的粉尘浓度一般为10~40mg/m3。项目露天采场作业产生的粉尘呈无组织排放,基本上自然降落到矿区内,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作业场地100m范围内。 ②石料加工区(破碎、筛分)粉尘 项目石灰岩加工过程包括破碎和筛分,加工过程会产生粉尘。参考《环境保护实用数据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矿石在破碎、筛分过程中的扬尘量为0.015kg/t,本项目矿石加工量按10万t/a计,则粉尘产生量为1.5t/a,建设单位拟对破碎、筛分加工设备进行全封闭,拟对皮带输送机进行机罩密封,并在破碎车间设置喷淋设施,物料转运、通过皮带输送过程设置洒水降尘措施,破碎加工区粉尘经“全密闭车间+喷淋设施”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并在加工区四周设置洒水喷淋措施,可使降尘率达到99%。采取上述措施后,粉尘排放量为0.015t/a(0.0045kg/h)。 ③堆场扬尘 项目堆场主要包括成品堆场和临时表土场。在干旱大风天气下堆场堆存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粉尘,本次粉尘评价采用西安 (略) 的起尘量推荐公式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Q=4.23×10-4·U4.9·Ap 式中:Q—起尘量,mg/s; Ap—堆场面积,m2; U—平均风速,m/s,取巧家县平均风速1.9m/s。 项目堆场面积(成品堆场+临时表土堆场)为1600m2,则Q为15.7mg/s,则产品堆场扬尘产生量为0.057kg/h,即0.451t/a。堆场设置“三面围挡+顶棚”周边设置喷淋设施,依据《扬尘源颗粒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堆场扬尘控制措施:建筑堆料的三边用孔隙50%的围挡遮挡措施,对TSP的控制效率为90%”,则堆场粉尘的排放量为0.0451t/a(0.0057kg/h)。项目堆场产生的粉尘呈无组织排放,基本上自然降落到堆场范围附近,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堆场范围大约50~100m。 ④运输道路扬尘 项目加工区距成品堆场距离较近,主要通过输送带运输,环评要求对加工生产系统输送带用彩钢瓦进行封闭,本次计算主要考虑从采区至加工区产生的道路扬尘(呈无组织排放),运输过程产生的粉尘量主要由运输量以及运输距离确定,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QP——道路扬尘量(kg/km·辆); QP1——总扬尘量(kg/a); V——车辆速度(km/h); M——车辆载重(t/辆); P——道路灰尘覆盖量(kg/m2),项目场内运输道路为泥结石碾压路面,故道路灰尘覆盖量P取0.5kg/m2; L——运输距离(km); Q——运输量(t/a)。 项目建设后场内年运输量(成品10万t+剥离废弃土石约1490m3/a(密度按2.66t/m3计,约3963.4t/a))按10.4万t计,年生产330天,每天运输量为315.15t,从采区至加工区往返公路里程平均按400m,采用10t的自卸汽车运输,运输车辆时速约5.0km/h,经计算得道路扬尘量QP为0.1707kg/km·辆。则矿区内运输道路扬尘产生量为2.152t/a。环评要求对矿区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围挡,依据《扬尘源颗粒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对于铺装道路扬尘控制措施,洒水降尘对TSP的控制效率为66%,则道路扬尘排放量为0.732t/a,0.2218kg/h(10h计)。采场内道路扬尘一般为间歇式无组织排放。 项目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如表4.3-1所示。 表4.3-1 粉尘产生排放一览表 排放方式粉尘产生工段产生量(t/a)防治措施去除效率排放量t/akg/h无组织排放加工粉尘1.5对破碎、筛分加工设备进行全封闭,拟对皮带输送机进行机罩密封,并在破碎车间设置“喷淋设施”,破碎加工区粉尘经“全密闭车间+喷淋设施”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并在加工区四周设置洒水喷淋措施99%0.0150.0045露天采场粉尘0.378洒水降尘70%0.11340.034堆场粉尘0.451洒水降尘90%0.04510.0057运输道路扬尘2.152洒水降尘66%0.7320.2218粉尘产、排放合计4.481//0.90550.266(2)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 矿山在开采、装卸和运输时,使用挖掘机、汽车等燃油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排放少量尾气,尾气污染物主要有烟尘、NOx、CO及CHx等。 (3)食堂油烟 项目食堂采用电、液化气为燃料,为清洁能源。 矿山运营后职工为12人,在项目区用餐,不在项目区住宿。炊事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油烟,厨房仅设置一个灶头,烹饪活动油烟产生量较少,经抽油烟机抽出后引至厨房外排放。 4.3.2废水 (1)生产废水 1)加工用水 项目不设置机修车间,无机修废水。项目加工用水主要为加工区湿式破碎作业用水,项目封闭式破碎车间安装固定式洒水喷淋设施降尘,破碎过程加水,采用湿式破碎,降低粉尘的产生量。项目在湿式破碎过程中控制洒水量,使石料表面保持一定的含水率,降低粉尘产生量。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破碎机湿式破碎用水量约为2m3/h,本矿山年工作330天,每天工作10h,则项目加工湿式破碎用水量为20m3/d,6600m3/a,该部分用水附着于石料表面,经自然蒸发消耗,项目无加工废水产生。 2)降尘用水 根据本项目开发利用方案,本矿山洒水降尘主要为矿山开采作业面、工业场地、表土临时堆场、成品堆场等面积约4854.48m2。洒水量按1L/m2·次,每天2次进行计算,则用水量约为9.71m3/d,年工作330天,其中非雨天按200天进行计算,则降尘用水量为1942m3/a。矿山降尘用水部分取自于初期雨水收集池内的初期雨水,其余由新鲜水进行补给。 (2)生活污水 根据项目的工作制度,每天1班,每班10小时,工作330天。本矿山职工12人,项目办公生活区设置办公室、员工食堂等生活设施。根据《 (略) 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3T168-2019)中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确定本项目用水定额为65~90L/(人·d),根据当地用水情况,取70L/(人·d)进行核算,则生活用水量为0.84m3/d,277.2m3/a,产污系数取0.8,则污水产生量为0.672m3/d,221.76m3/a。其中:食堂用水量占20%,即食堂废水量为0.1344m3/d,44.352m3/a。 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BOD5、COD、NH3-N等,根据《城市污水回用技术手册》(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 (略) 生活污水水质统计数据,本项目生活污水中产生的污染物浓度为COD200mg/L、BOD5100mg/L,SS200mg/L、氨氮30mg/L。员工日常生活清洗污水中的污染物含量相对较低,污水量较小。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化粪池委托当地农户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 表4.3-2 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情况 污染源废水产生量污染因子浓度(mg/L)产生量(t/a)排放量(t/a)生活污水0.672m3/d221.76m3/aCOD2000.04委托当地农户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SS2000.04BOD51000.022氨氮300.007动植物油150.004(3)雨季地表径流 矿山为山坡露天矿。项目实行清、污分流原则,设置截洪沟和截水沟两条管线,采场上部设置截洪沟,采场上部的雨季地表径流经采场上方的截洪沟进行收集,在采场内的雨季地表径流经截水沟进行收集至初期雨水收集池进行处理。 根据储量报告提供的地质资料,项目区地下水埋藏较深,项目开采标高内无地下水,地表径流主要是大气降水。为避免雨季地表径流对临时表土堆场的冲刷,主体工程已考虑在临时表土堆场周边修筑排水沟,排水沟连接初期雨水收集池,在项目区中部北侧设置一个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不小于15m3,将雨水排至场外,防止表土堆场外的大气降水汇入场内。防洪排水主要成分为SS,水质成分与雨水接近,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剩余部分外排。 1)生产加工区产品堆场淋滤水 大气降雨对于堆料场的冲刷会产生成品料淋滤水和初期雨水。根据主体工程设计,已在生产加工区周边设置了截水沟,并在产品堆料场设置了防雨顶棚或加盖篷布,故工业场地及成品料堆场无淋滤水产生。 2)雨天露天采场地表径流水 矿区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石料,露天采场雨季在雨水的冲刷下会有一定量的地表径流产生。环评提出在露天采场周边设置截排水沟,经过截水沟截留后进入采场的雨水将大大减少。根据巧家县近30年来的气象资料,年均降雨量为822.7mm;蒸发量2529.3mm,5~10月为雨季, (略) 暴雨强度计算公式及参数进行计算: 则露天采场汇水面积内一日水量按下式计算: 式中: q——设计暴雨强度,L/s.hm2; t——降雨历时,min; P——设计重现期,a,取1a 项目区位于巧家县,巧家县植被生长情况较好,工业场地及成品料堆场无淋滤水产生。主要为采区淋率废水,主体设计资料已在采区范围外布设了截排水沟,截留外围雨水。q值为95.43L/s·hm2,项目采区露天采场面积为3104.48m2,结合项目区地形地貌,项目区采场主要为级配碎石路面,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9(2009版)中4.9.6规定,级配碎石路面的径流系数为0.45, (略) 暴雨强度计算公式,经计算,遇30年一遇最大降水时露天采场产生的汇水量约为47.99m3/h。因此采场雨季均汇水量约有47.99m3/h在低洼处汇集,本评价新建初期雨水收集池(≥15m3),考虑收集15min内雨水收集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外排。 图4.3-1 暴雨强度计算过程截图(4)绿化用水 项目区绿化面积为300m2,绿化用水根据《 (略) 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3/T168-2019),定额取3L/(m2·次),每天绿化1次,则非雨天绿化用水量为0.9m3/d,非雨天每年按200d计,非雨天绿化用水量为180m3/a,绿化用水全部自然蒸发、渗透损耗,不外排。 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如表4.3-3所示。 表4.3-3 项目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 项目日耗水量(m3/d)排污系数日产废水量(m3/d)年产废水量(t/a)年排废水量(t/a)加工*洒水降尘9.*生活0.840.80.*.760绿化非雨天0.9—000雨天00合计非雨天31.450.*.760雨天20.840.*.760注:雨天不进行洒水降尘和绿化项目水量平衡图见图4.3-2。 4.3.3噪声 根据项目特点,运营期噪声可分为固定声源的稳态噪声和移动线声源噪声,其中固定声源的稳态噪声主要包括挖掘机、装载机、破碎机、筛分机等开采和加工设备,生产过程中其噪声的位置和声源大小相对固定,也是本项目的主要声环境影响源;移动线声源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噪声,其影响主要集中在运输线路附近。 根据设备及型号分析,项目噪声源强在85~105dB(A)之间。为降低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在进行设备安装及使用时需采取适当的措施,在采取措施后噪声源强详见表4.3-4。 表4.3-4 项目机械设备噪声源强一览表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同时运行台数单台设备噪声级dB(A)声源位置噪声治理措施采取措施后设备噪声级dB(A)声源排放方式1挖掘机1185采场和加工区减速慢行70移动声源2自卸汽车5585减速慢行80移动声源3颚式破碎机1185减震80间断产生4反击式破碎机1185减速慢行80移动声源5高效细破碎机1185减速慢行80移动声源6振动筛1185减震80间断产生7喂料机1185减速慢行70间断产生8潜孔钻2285减震80连续产生9装载机1185减震70间断产生10空压机1195减震70连续产生11水泵1195减震70连续产生4.3.4固体废物 ①生产固废 根据矿石矿体特性,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固废主要为剥离表土及废石。根据开发利用方案可知,项目表土及废石产生量约为3963.4t/a,其中表土暂存于采空区临时表土堆场,后期用于绿化覆土;废石回填于采空区或用于填补项目区道路低洼处;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资料,本项目设置了1个临时表土堆场,临时表土堆场位于老采空区南侧,占地面积1200m2。可满足项目矿山6.7年服务期要求(项目剥离废弃土石约1490m3/a,该表土堆场容纳能力为10000m3)。 ②生活垃圾 运营期职工为12人,全部在厂内食宿,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2008.3)》第一分册 城镇居民生活源污染物产生、排放系数 第一部分 城镇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中,四区三类(云南属于四区,巧家县 (略) )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48kg/人·天。则项目生活垃圾的产生量约为5.76kg/d、1.9t/a。项目在办公生活区设置2个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东坪镇集镇生活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 ③机修废弃物 项目机械设备在使用和检修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弃零件、废机油、废润滑油及废机油桶和废润滑油桶。 根据类比同类型项目,废弃零件产生量为0.1t/a,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机油桶和废润滑油桶产生量为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本项目产生的含油手套、纱布产生量约为0.05t/a,等属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代码为“900-041-49”的“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故按“名录要求”,由于产生量较少,且不会同时产生,因此本次产生的含油手套、纱布等可与生活垃圾一起进行处理,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环评要求规范设置废油收集桶和危险废物临时暂存间,建立管理台账和标示、标牌,产生的维修废油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④厨房泔水和隔油池废油 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隔油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油脂。根据废水污染物消减量计算分析,生活污水隔油池废油脂产生量为0.004t/a。泔水产生量约为1.55t/a。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餐饮行业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脂是否属于生活垃圾的复函》(环函〔2006〕395号):宾馆、饭店、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饮行业的活动属于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其产生的餐厨垃圾,泔水。包括废弃食用油脂属于生活垃圾范畴。故本项目产生的少量厨房隔油池油渣经收集后并入生活垃圾处理。 ⑤化粪池淤泥 项目在运营期设置化粪池,项目劳动定员12人,年生产天数为330天。粪便产生量按0.25kg/人·d计算,运营期产生粪便量为0.99t/a,化粪池淤泥定期清掏用于项目周边农作物施肥。 综上,项目在运营期间产生污染物主要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建成后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见表4.3-5。 表4.3-5项目运营期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表 污染源污染物名称治理前治理后污染物削减量(t/a)处理处置方式产生量(m3/a)浓度(mg/L)产生量(t/a)浓度(mg/l)排放量(t/a)废水生活污水COD0.672m3/d221.76m3/a2000.04000.04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SS2000.04000.04BOD51000.*.022氨氮300.*.007动植物油150.*.004废气粉尘无组织粉尘/4.481/0.90553.5755采取围挡、封闭及洒水降尘等措施破碎筛分车间设置“全密闭车间+喷淋设施”进行废气治理,治理后是粉尘呈无组织排放声环境采场、工业场地噪声85~105 dB(A)70~80dB(A)/采取减震、减速慢行、消声及建筑封闭隔声等措施固体废物剥离表土及废石t/a//3963.4/0/表土暂存于采空区临时表土堆场,后期用于绿化覆土;废石回填于采空区或用于填补项目区道路低洼处生活垃圾t/a//1.9/0/项目在办公生活区设置2个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东坪镇集镇生活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废弃零件t/a0.1收集后外售隔油池油渣//0.004/0/经收集后并入生活垃圾处理泔水//1.55/0/化粪池淤泥//0.99/0/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废弃含油抹布t/a//0.05/0/与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废机油t/a//0.1/0/产生量较少,经危废暂存间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4.4运营期污染影响分析 4.4.1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为主要为无组织粉尘、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和食堂油烟。无组织粉尘主要来自于矿山露天开采作业、场内运输道路扬尘、矿石加工、堆场扬尘。 1、预测模型及相关说明 本次评价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中推荐的估算模型AERSCREEN进行估算后,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规定,二级评价项目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只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 ①预测因子:根据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分析,确定本项目大气污染物的预测因子为TSP。 ②预测范围:根据本报告总则部分确定的大气评价范围,并考虑了污染源的排放高度、评价范围的主导风向、地形以及周围环境敏感区的位置等情况,确定预测范围为以采场中心为中心区域,边长为5km的矩形区域。 ③污染源计算清单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为露天采场粉尘、各堆场粉尘、加工(破碎、筛分)粉尘及运输道路扬尘。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强参数见表4.3-1。 ④预测内容:各个污染源的最大落地浓度及占标率。 ⑤预测模式: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推荐的估算模型AERSCREEN。 ⑥预测分析及评价:正常情况下,根据估算模型计算结果作为大气环境影响分析评价的依据。 项目破碎间、加工区采取全密闭降尘措施,且破碎车间设置“喷淋设施”进行废气治理,成品堆场设置:“四面围挡+顶棚”+喷淋设施,临时表土堆场设置土工布覆盖及洒水车洒水降尘措施,矿山开采区和矿区内部运输道路设置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等措施。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大幅度降低无组织TSP产生量,根据前文核算,项目无组织TSP排放量为4.481t/a。 本矿山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根据HJ2.2-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要求,采用估算模型即为AERSCREEN进行估算分析。本次环评将采区(含露天采场及场内运输道路)、生产加工区(含各堆场及破碎筛分工段)考虑为2个矩形面源分别进行无组织粉尘预测,经估算模型计算出的最大地面浓度理论上大于进一步预测模式的计算结果。 项目无组织粉尘污染源参数(矩形面源)见表4.4-1,估算模式所用参数见表4.4-2,无组织粉尘排放估算结果见表4.4-3,预测结果见表4.4-4。 表4.4-1 主要废气污染源参数一览表(矩形面源) 污染源名称坐标海拔高度/m矩形面源污染物排放速率单位XY长度宽度有效高度露天采场和道路103.*.*.*TSP0.2558kg/h加工车间和堆场103.*.*.0042.0040.0010.00TSP0.0102kg/h表4.4-2 AERSCREEN估算模型参数表 (略) / (略) /农村农村人口数(城市人口数)/最高环境温度33.5最低环境温度-13.3土地利用类型阔叶林区域湿度条件潮湿是否考虑地形考虑地形否地形数据分辨率(m)/是否考虑岸线熏烟考虑岸线熏烟否岸线距离/m/岸线方向/°/表4.4-3 项目无组织粉尘(TSP)排放估算结果表(矩形面源) 下方向距离(m)道路和采场矩形面源加工车间和堆场矩形面源TSP浓度(ug/m3)TSP占标率(%)TSP浓度(ug/m3)TSP占标率(%)50.066.35907.377.23560.80100.084.96709.445.20590.58200.078.96008.773.63400.40300.064.58607.182.80020.31400.056.17206.242.38830.27500.049.49105.502.06590.23600.043.96304.881.81750.20700.040.11304.461.64500.18800.036.75704.081.49940.17900.033.95003.771.38000.*.031.58503.511.28110.*.027.77603.091.12600.*.024.65902.740.99650.*.022.06102.450.88990.*.019.89302.210.80110.*.018.06402.010.72630.*.014.55401.620.58370.06下风向最大浓度86.99909.678.53220.95下风向最大浓度出现距离126.026.0表4.4-4本项目无组织粉尘正常排放的Pmax和D10%预测和计算结果一览表 污染源名称评价因子评价标准μg/m3)Cmax(μg/m3)Pmax(%)D10%(m)结果评价露天采场和道路矩形面源TSP900.08.53220.9500/达标加工车间和堆场矩形面源TSP900.086.99909.6700/达标表4.4-5本项目无组织粉尘对最近居民点预测结果一览表 污染源名称评价因子评价标准(μg/m3)Cmax(μg/m3)结果评价散户(5户)TSP900.0<78.96达标由以上预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Pmax最大值出现为露天采场和道路矩形面源排放的TSPPmax值为9.67%,Cmax为86.999μg/m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分级判据,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项目运营期间无组织排放的TSP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厂界排放浓度1.0mg/m3的限值要求。 根据项目区气象条件,旱季(起尘最大季)风向多为北,与项目区最近的西侧散户居民处于旱季风向的侧风向,距离项目255m。最大地面浓度值是在估算模式对预测筛选后的最大值,已考虑了污染最严重的情况,且200m处和300m处的预测值均低于预测的最大落地浓度值,因此,用估算模式计算的最大地面浓度来分析环境影响具有很高的可靠性,其预测结果为最不利情况下的影响预测值,同时,山坡阻隔,植被吸收对采场扬尘影响也会有一定减轻,因此,关心点实际粉尘浓度会低于表4.6-5中的预测值,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 由以上预测分析结果可知,项目建设运营后,各除尘措施正常运转情况下,敏感点处TSP地面浓度能够达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浓度限值,矿山开采产生的扬尘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相关规定,“对于项目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但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的,可以自厂界向外设置一定范围的大气环境防护区域,以确保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外的污染物贡献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均低于环境质量浓度限值,因此自厂界外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 矿山在开采、装卸和运输时,使用挖掘机、汽车等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排放少量尾气,项目所在区域地势较为空旷,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经自然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4、食堂油烟 项目食堂采用电、液化气为燃料,为清洁能源。 矿山建成运营后仅部分职工在厂内食宿,烹饪活动油烟产生量较少,与技改前相比变化不大,经抽油烟机抽出后引至厨房外排放,对环境影响甚微。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4.2运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1、排水体制 项目运营期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其余雨水通过溢流口外排;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委托当地农户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 2、废水处理工艺及规模分析 (1)初期雨水收集池 矿区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石料,露天采场雨季在雨水的冲刷下会有一定量的地表径流产生。环评提出在露天采场周边设置截排水沟,经过截水沟截留后进入采场的雨水将大大减少。根据巧家县近30年来的气象资料,年均降雨量为822.7mm;蒸发量2529.3mm,5~10月为雨季,主体设计资料已在采区范围外布设了截排水沟,截留外围雨水。根据项目区地形,项目采区露天采场面积为3104.48m2,结合项目区地形地貌,项目区采场主要为级配碎石路面,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9(2009版)中4.9.6规定,级配碎石路面的径流系数为0.45, (略) 暴雨强度计算公式,经计算,遇30年一遇最大降水时露天采场产生的汇水量约为47.99m3/h。因此采场雨季均汇水量约有47.99m3/h在低洼处汇集,本评价新建初期雨水收集池(≥15m3),考虑收集15min内雨水收集后部分回用,其余雨水通过溢流口外排,故容积能够满足要求。 (2)隔油池 项目区设置一个隔油池,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沉淀池处理,项目含油废水的产生量约为0.1344m3/d,项目新建隔油池规模为0.04m3(含油污水在池内的停留时间为60min,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中停留时间不宜小于0.5h),隔油池规模满足项目需求。 (3)化粪池 项目设置1个化粪池,用于收集项目区产生的各类废水,化粪池的容积应满足污水在池内停留时间24h要求,同时考虑1.2的冗余系数,项目拟进入化粪池的废水24小时产生量为0.672m3/d,根据设计资料,本项目拟在位于项目办公楼西侧设置1个容积为10m3的化粪池,可以满足项目废水处理要求。 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环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进行设计和施工,确保处理效果,其具体规模以最终设计为准,收集处理后的废水委托当地农户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 (4)生活污水不外排可行性分析 项目生活污水为一般的生活污水,员工日常生活清洗污水中的污染物含量相对较低,污水量较小。餐饮废水经隔油池(0.04m3)隔油处理后与日常的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10m3),化粪池定期清掏,建设项目位于农村地区,根据资料显示,项目区周边500m范围内共有耕地200余亩,施肥作物主要为玉米、土豆。施肥周期约为1个周一次,下雨不施肥的情况,化粪池能够暂存15天,化粪池7天清掏一次。农作物对农家肥需求量大,且农作物种植长期需要施肥,因此项目化粪池淤泥定期清掏作农肥是可行的。 (5)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能力可行性分析 工业加工场地及成品堆场均设置成“四面围挡+顶棚”,不会产生淋滤水,采场裸露地表在降雨时,会产生冲刷初期雨水, (略) 暴雨强度计算公式,采场初期雨水的产生量为47.99m3/h。因此采场雨季均汇水量约有47.99m3/h在低洼处汇集,根据初期雨水的控制要求,前15min的雨水中污染物SS、COD浓度较高,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设置与降雨深度有关,把污染区地面10-15mm厚已形成地表径流的降水,要求在10-15min内收集至初期雨水收集池,本项目矿石主要为石灰岩矿山,根据成分表可知,不含重金属,主要污染物为SS,同类型矿山初期雨水中SS浓度约为500mg/L,项目采场汇水区域面积为3104.48m2,在前15mm降雨厚度产生的初期雨水量为12m3,初期雨水直接外排会直接造成地表水体污染,本评价新建雨水收集池(≥15m3),能够收集15min内雨水,经过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的雨水SS浓度能够降低,出于对项目经济成本的考虑,经过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初期雨水,可回用于项目破碎工序的湿法破碎阶段及洒水降尘措施,回用的作用主要用于降低粉尘产生量,破碎工序及洒水降尘对水质要求不高,因此项目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是可行的。 4.4.3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开采使用挖机等,不采用爆破,其噪声主要来源于矿山开采区、加工区和场内运输,主要声源为装载机、挖掘机、破碎机、振动筛、空压机等设备噪声以及汽车交通噪声,噪声源强见表4.4-6。 表4.4-6项目噪声源情况汇总表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同时运行台数单台设备噪声级dB(A)声源位置噪声治理措施采取措施后设备噪声级dB(A)声源排放方式1挖掘机1185采场和加工区减速慢行70移动声源2自卸汽车5585减速慢行80移动声源3颚式破碎机1185减震80间断产生4反击式破碎机1185减速慢行80移动声源5高效细破碎机1185减速慢行80移动声源6振动筛1185减震80间断产生7喂料机1185减速慢行70间断产生8潜孔钻2285减震80连续产生9装载机1185减震70间断产生10空压机1195减震70连续产生11水泵1195减震70连续产生(1)预测模式 关于项目噪声预测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中推荐的预测模型进行预测分析。 根据“HJ2.4-2021”附录B中的B.1.3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方法,报告拟采用计算某一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或A声级,具体公式如下所示: 式中:Lw——点声源声功率级(A计权或倍频带),dB; 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当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处时,Q=8; R——房间常数;R=Sa/(1-α),S为房间内表面积,m2;α为平均吸声系数; r——声源到靠近围栏结构点处的距离,m; 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i倍频率带叠加声压级,公式如下所示: 式中:LP1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LP1ij——室内j声源i倍频带的声压级,dB; N——室内声源总数; 户外声传播衰减包括几何发散(Adiv)、大气吸收(Aatm)、地面效应(Agr)、障碍物屏蔽(Abar)、其他多方面效应(Amisc)引起的衰减。 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应根据声源声功能率或参考位置处的声压级,户外声传播衰减,计算预测点声级,具体公式如下所示: 预测点的A声级LA(r)按以下公式计算,即将8个倍频带声压级合成,计算出预测点的A声级[LA(r)],公式如下所示: 式中:LA(r) ——距声源r处的A声级,dB(A); Lpi(r)——预测点(r)处,第i倍频带声压级,dB; ΔLi ——第i倍频带的A计权网络修正值,dB; 在只考虑几何发散衰减时,按下式进行核算: 式中:LA(r) ——距声源r处的A声级,dB(A); Lpi(r0)——预测点r0处的A声级,dB(A); 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 工业企业噪声计算: 设第i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i,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i;第j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j,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j,则拟建工程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Leqg)为: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 T——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 N——室外声源个数; ti——在T时间内i声源工作时间,s; M——等效室外声源个数; tj——在T时间内j声源工作时间,s。 (2)预测结果 表4.4-7各主要机械在不同距离处的贡献值及预测值 机械名称运行数量不同距离处的噪声预测dB(A)1m30m50m60m80m100m140m150m200m挖掘机17040.4536.0234.4331.*.0726.4823.97自卸汽车58050.4546.0244.4341.*.4833.97颚式破碎机18050.4546.0244.4341.*.4833.97反击式破碎机18050.4546.0244.4341.*.4833.97高效细破碎机18050.4546.0244.4341.*.4833.97振动筛18050.4546.0244.4341.*.4833.97喂料机17040.4536.0234.4331.*.0726.4823.97潜孔钻28050.4546.0244.4341.*.4833.97变压器17040.4536.0234.4331.*.0726.4823.97装载机17040.4536.0234.4331.*.0726.4823.97空压机17040.4536.0234.4331.*.0726.4823.97水泵17040.4536.0234.4331.*.0726.4823.97表4.4-8各主要机械在厂界及敏感点处的贡献值及预测值 机械名称运行数量厂界噪声预测dB(A)北厂界南厂界西厂界东厂界距离m预测值距离m预测值距离m预测值距离m预测值挖掘机*.63239.*.*.7颚式破碎机13549.18641.*.06843.3反击式破碎机13948.18241.*.06843.3高效细破碎机13948.18241.*.06843.3振动筛14048.08141.*.06843.3喂料机14536.97632.*.06833.3潜孔钻*.84250.*.*.1装载机*.05435.*.*.8空压机14237.57832.29830.*.3水泵13539.17033.16234.*.6预测值/54.952.844.350.1标准值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A);项目夜间不生产。周边最近敏感点距离项目厂界约255m,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其影响较小。是否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厂界达标预测 项目开采设备在开采区内随开采进度向前移动,采场噪声源随采场高度、宽度及长度变化而变化。根据现场踏勘,结合矿区重新划定的项目范围平面图(见附图2),建成后矿石开采范围位于南部,东部,破碎、筛分加工区位于项目区西部,成品堆场位于加工区西部,根据设备放置情况,距离项目区东、西、南、北四周的厂界距离均大于32m,项目南面、北面均为较大山体,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西厂界255m处的散户,地势高差明显,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夜间不进行生产。 3、产品运输噪声影响分析 本矿山在矿区范围内运输废土石及加工石料将产生交通噪声,但车辆仅在矿区内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本项目产品运输频次不固定,产品运输销售涉及道路为现有乡村公路。本次评价要求,在厂区进出口设置限速、禁鸣标志,提醒运输成品的运输车辆驾驶员在经过村庄时必须匀速慢行,禁止鸣笛等,以降低交通噪声对沿途村庄的影响。 4、噪声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影响分析 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西侧255m处的散户,项目噪声贡献值较小,即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边敏感点影响不大。 5、运营期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分析,项目开采设备在开采区内随开采进度向前移动,采场噪声源随采场高度、宽度及长度变化而变化,建成后矿石开采范围位于东部,破碎、筛分加工区位于项目区西侧,成品堆场位于加工区西侧,根据设备放置情况,距离项目区东、西、南、北四周的厂界距离均大于32m,项目南面、北面均为较大山体,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西厂界255m处的散户,地势高差明显,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厂界外255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分布,项目夜间不进行开采和加工,昼间开采区和加工区噪声影响半径主要在30m范围内,周边敏感点噪声可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开采区和加工区噪声源经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本环评要求,本矿山应加强生产设备管理,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保持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转,从噪声源本身降低源强,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4.4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分析 (1)固体废物种类、数量及处置 ①生产固废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固废主要为剥离表土及废石。项目剥离表土暂存于采空区临时表土堆场,后期用于绿化覆土;废石回填于采空区或用于填补项目区道路低洼处。 ②生活垃圾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在办公生活区设置2个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东坪镇集镇生活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 ③危险废物 项目矿山在开采运营过程中机械设备较多,在日常管理维护和维修过程中会产生部分废弃零件和维修废油等。因此本次产生的含油手套、纱布等可与生活垃圾一起进行处理,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环评要求规范设置废油收集桶和危险废物临时暂存间,建立管理台账和标示、标牌,产生的维修废油集中收集。环评要求规范设置2个废油收集桶和1个5m2危险废物临时暂存间,废机油产生量较少,经危废暂存间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④厨房泔水和隔油池废油 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隔油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油脂。产生的餐厨垃圾,泔水经收集后并入生活垃圾处理。 ⑤化粪池淤泥 项目在运营期设置化粪池,化粪池委托农户定期清掏用于项目周边农作物施肥。 项目运输对周边居民影响分析 项目成品运输路线为项目区—乡村公路—盐连公路—各需求点,运输沿线经过路边散户居民,粉尘会影响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项目成品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防止成品掉落,大风天气产生碾压粉尘,同时,建设单位应定期对运输沿线道路进行清扫,运输车辆进出村庄减速慢行,运输车辆进出进行冲洗,禁止鸣笛,夜间禁止运输作业,减少项目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建设单位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措施后,对周边居民影响不大。 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要求 为了减小废物储运风险,防止危废流失污染环境,本项目拟在加工区西面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5m2。地下部分用玻纤布涂酚醛树脂作防渗处理,四周开防渗沟,在有物料渗出时及时收集处理。危险废物内部转运作业应满足如下要求: ①危险废物内部转运应综合考虑厂区的实际情况确定转运路线,尽量避开办公区和生活区。 ②危险废物内部转运作业应采用专用的工具,危险废物内部转运应参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附录B填写《危险废物厂内转运记录表》。 ③危险废物内部转运结束后,应对转运路线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无危险废物遗失在转运路线上,并对转运工具进行清洗。 只要建设单位认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的要求,进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及贮存设施的建设、运行管理,本项目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有效地控制。本项目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有效地控制。 综上所述,项目运营期间固废妥善处置率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6.5生态影响分析 依据《云南植被》的植被区划系统以及《 (略) 生态功能区划》,评价区隶属于:(1)Ⅲ2-5牛栏江、金沙江高山峡谷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以高山峡谷地貌为主。年降雨量700-1200毫米,植被以云南松林为主,有一定面积稀树灌木草丛。低海拔河谷地带的土壤类型以燥红土为主,山地垂直带上的土壤以黄壤和棕壤为主。 (2)滇东北高中山暖性针叶林、亚高山草甸生态亚区(Ⅲ2)。地貌以高原和山地为主,起伏较为和缓,西侧连接金沙江河谷,气候偏干冷凉,年降水量750~1000毫米,干湿季分明,气候有向我国东部亚热带过渡的色彩。因长期人为破坏,森林保存很少。现有植被主要是云南松林,荒山坡地以禾草草丛和有刺灌丛为主,牛栏江谷地有干热河谷植被,西部的药山植被垂直系列发达,但现存植被主要属次生类型,海拔3300m以上,有辽阔的亚高山草场,利于放牧,温带性的落叶果木品质较好。 项目在矿山开采中应着重控制地表裸露面积,采取逐步开采,逐步进行植被恢复措施,及时在废弃开采地带覆土植被,避免产生大面积水土流失,以最大程度避免该地区生态防护效能减弱。项目后期进行植被恢复时做好环境管理工作,保证植被恢复资金到位,以“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选择树种进行生态的恢复,并在绿化植树后加强管理维护,保证一定的成活率,在这种条件下可保证当地生态环境的恢复,避免出现石漠化。 综上所属,本矿山在开采过程中逐步进行植被恢复,生态保护措施满足《 (略) 生态功能区划》中提出的保护措施与发展方向,本矿山的建设不会对当地生态功能造成较大影响。 (1)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根据本项目重新勘界划定的矿区范围,项目占地范围由6个拐点坐标圈定,占地面积0.0208km2,项目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及开发结束后将对以上用地进行复垦和恢复,因此,项目建设对周边土地利用影响较小,总体不会改变当地土地利用格局。 (2)对动、植物资源的影响 1)对植被的影响 根据现场调查可知矿区内的植被主要以自然生长的云南松、灌木丛、草丛为主,矿区内无珍稀保护植物分布,植物群落组成简单,这些矿区内被破坏的植被在矿区其他地方及矿区外有大量分布,因此,本项目的开采对区域内植被影响较小。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区的露天采场在矿山闭矿后都将进行土地复垦,采用植物措施和工程措施对地表植被及时进行恢复,把对植被的影响降低到最小。 ①占地对植被影响 矿区永久占地及临时占地对植被的破坏是直接彻底的,开采和加工占地不仅改变了现有的地形地貌、土壤结构,也会使植被类型发生不可逆的改变。经过土地复垦绿化后矿区的植被类型由原来的自然植被转变为栽培植被。相对于原来的灌木林地来说,植被占地面积有所减少,植被组成趋于简单化,生物量有所减少。开采占地对植被造成的损失是不可避免的,在进行绿化恢复时应选择多种类的绿化树种,保证足够的绿化率,以弥补生物量的损失,保证闭矿后矿区的生态功能得到恢复。 ②人为活动对植被的影响 开采期间开采的方式是否合理,机械的操作是否规范,物料堆放是否 到位,作业人员是否遵守开采规定等对植被造成的影响程度不同。若随意 砍伐践踏、跨界开采、任意堆放,将对植被造成不必要的损害,所以运营期应做好作业人员的管理及环保意识教育工作。 2)对动物的影响 项目所在区域人类活动频繁,因此矿区内野生动物的种类及数量都不多,主要是中低山陡坡地区的一些小型哺乳动物、爬行类、昆虫和常见鸟类。项目对野生动物产生的影响主要有三个方面: ①项目运营期矿山开采面剥离工程将使原栖息地上的动物丧失栖息地和觅食地,为觅食和寻找适宜的栖息地而向四周迁移。但矿区内动物都是些普通的常见种类,评价区域内地形、地貌、生境等因素对野生动物逃遁较为有利,矿区不被扰动的地方及矿区外有大面积生境与项目开采所破坏的生境相似,只要它们不被人类捕杀,最终它们中的大多数将辗转至矿区周边其它地带。因此,项目开采所造成的现有动物迁移,不会影响区域野生动物群系组成,对整个区域的野生动物影响不大。 ②矿区开采期间,生产活动车来人往所产生的各种噪声,对生活在周边的野生动物也会产生不利影响。预计在营运期间,附近的部分动物因不能忍受噪声干扰而向远离矿区的方向迁移,从而使矿区四周动物种类和数量减少,但矿区周边类似的生境分布较广,动物迁移后能很快适应新的环境。 ③项目运营期间,由于外来人员聚集,将对周围的野生动物造成骚扰,有些人可能在闲暇之时,对野生动物进行狩猎,这将对野生动物生存构成严重影响,且这种影响往往要经过较长时间才能恢复,甚至是不可逆的。对这种影响必须采取强有力的保护措施,防患于未然,将影响的程度控制在最低限度。 (3)对区域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分析 物种的多样性是构成生态系统多样性的基础,也是使生态系统趋于稳定的重要因素。根据现场调查,矿区所占用土地类型为裸地,植被物种多为人工栽培种和区域常见、广布的物种,组成结构较简单,矿区植被物种在矿区其他地方及矿区外有大量分布,区域的野生动物的数量少,没有发现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野生植物。并且本工程开采影响范围小,矿产开采影响的也极其有限,不会对区域动植物的生境产生重大变化。 因此,项目的建设对动植物的物种组成及区系变化的影响不大,对区域动物多样性的影响也较小。 (4)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分析 项目对周围土壤环境的污染,主要是项目污染物以大气扩散沉降的方式进入土壤,大气污染物中的有害成分与土壤中的某些物质发生物理、化学作用,部分被植物吸收,部分被水带走,部分沉积于土壤中。 本项目所采矿种为石灰岩矿,矿石质地较纯,根据矿山勘查地质报告,矿石化学成分CaO 50.39%、MgO4.86%、SiO2 1.68%,Al2O30.22%、Fe2O30.29%,CaO含量高,有害组分含量甚微;本项目不涉及《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中的镉、汞、砷、铅、铬、铜等“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中的重金属和类金属类指标。因此,项目建设对评价区土壤影响甚微。 项目矿区占地面积约为0.0208km2,项目属于不敏感土地,根据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项目本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设置有完善的废水、雨水收集系统,项目运营期不向土壤排放污染物,危废暂存间做好防渗措施,则项目正常情况下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5)对生态系统的影响 项目区内未发现国家、省、县级重点保护珍稀动植物。项目区内主要为林地和耕地,区内主要有杂草及少量灌木;区域内由于人为活动频繁,基本没有大型野生哺乳动物分布,主要以小型兽类、啮齿类种类和数量居多,均为当地常见物种。 项目运营期需对矿区表土进行剥离,区内植被需全部清除,使栖息于区内的动物全部迁徙。矿山开采过程中植被破坏可能会影响动物的栖息环境、取食地和巢穴等,加上运营期机械噪声、人员活动产生的影响,对周围动物的生活造成干扰,使它们的生活受到威胁而迁徙,远离矿山周围,但项目建设不会导致植物种类灭绝,也不会使受影响种类的遗传多样性及种群结构受到严重影响,对当地植物资源的数量及利用方式产生影响很小。本次环评提出项目建设单位加强工作人员的教育及管理,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学衡。栖息于区内的动物可以迁徙到矿区附近生境,对动物数量影响较小,不会影响区内生态平衡。 项目后期进行植被恢复时做好环境管理工作,保证植被恢复资金到位,另外一方面在树种选择上选择乡土树种进行生态的恢复,并且在绿化植树后加强管理维护,保证一定的成活率,以避免出现石漠化。 (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结合现场调查,项目评价区评价区内植物种类主要以狗牙根、针茅、龙芽草、大叶栎、黄毛草莓、茅栗等为常见种。项目运营期需对矿区表土进行剥离,区内植被需全部清除,使栖息于区内的动物可以迁徙到矿区附近生境。矿区区域内野生小动物为当地常见物种,项目实施不会引起物种灭绝,对当地物种影响小,对动物数量影响较小,不会影响当地生态系统平衡。 根据项目开发利用方案,保证复垦绿化资金到位,以“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选择树种进行生态的恢复,并在绿化植树后加强管理维护,保证一定的成活率,在这种条件下可保证当地生态环境的恢复,避免出现石漠化。 因此,本矿山建设对区域内生态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4.6景观影响分析 项目建设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项目实施区域内原有的自然景观,使评价区景观破碎化程度加深,主要表现在: (1)项目实施后,矿区露天开采,对原地表形态、植被等将造成直接的破坏,随着矿体的不断挖掘矿山台面将逐步变低,相应的局部地形就不断下降,地形的改变破坏了山体连绵不断的视觉效果,使评价区景观破碎化程度加深,将在原来较为单纯的山地景观上增加新的斑块。 (2)对土地的占用,使原有的自然景观类型变为开采区、加工区、办公生活区、运输公路;随着矿山的开采,将形成裸露的边坡、表土堆场等一些人为景观,会造成从色彩上与周边自然景观的不相协调。 (3)加工区、办公生活区、矿山道路建成后,会对原有的景观进行分隔,造成景观生态系统在空间上的非连续性,对原有的景观产生一定的影响。 (4)项目开挖、剥离及建筑材料的堆存摆放等,使评价区范围局部区域的地形地貌发生改变。由于项目建设场地裸露,旱季将会导致施工现场内尘土飞场,而雨季将造成泥沙流失,废土、构筑物及建筑材料的堆放,将使场地的视觉景观质量变得很差,项目建设期对评价区内景观格局的改变与影响是不可避免的; (5)营运期露天开采对原地貌以及植被遭受的破坏,会随着采场工作面的推进而逐步增大,届时矿区采场会出现一定面积的“光秃”现象。开采活动还会改变矿体赋存山体的地形地貌,形成一定面积采空区,另外雨季时由于雨水冲刷开采工作面会造成污流和泥泞,影响人的视觉感观。 评价区景观基质中最重要的灌木林地景观,在评价区外均有大面积分布,该区域干雨季分明、降雨量丰富,工程不会阻断植物基因的交流,也不会造成各组成物种的消失,不会因为本工程的实施而阻断。 项目不在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交通干线和旅游线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对人的视觉景观影响较小。 本评价要求,在项目闭矿后须对整个矿区进行土地整治,采取植被恢复、截排水、拦渣等水土流失防治和植被恢复措施,对开采形成的裸露坡面进行植被恢复,并拆除遗留的建构筑物。在采取有效的景观保护和生态恢复措施后,可使矿区与周边自然景观逐渐协调。 综上所述,评价区主要有山地等景观要素,景观价值不高;项目实施后,在一定程度上会使评价区景观破碎化程度加深,使原来较为单纯的自然山貌景观发生变化,增添了形状不同的3个新的斑块(采场、生产加工区和成品堆场),对小范围内的自然景观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但从较大范围的生态景观以及地质风貌来说,影响面甚小。随着闭矿后覆土植被、生态补偿等措施的实施,上述景观影响将逐渐减弱,矿区与周边自然景观会逐渐协调。 4.4.7水土流失影响简述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 (略) 水利厅《 (略) 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2017 (略) 水利厅公告第49号),本矿山位于巧家县东坪镇,属于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报告》,项目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防治目标、水土流失量预测、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及其工程量等以项目水保方案相关内容为依据,本评级仅根据项目开发利用方案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进行梳理归纳,不再作具体分析论述和补充要求。 根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分为工程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针对工程建设过程及运营过程中可能引发水土流失的特点和造成的危害程度,合理设计并采取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将以植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永久措施与临时防护措施相结合,并把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设施纳入水土流失防治体系中,建立完整有效的水土保持防护体系,合理确定水土保持方案总体布局,以形成完整的、科学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 4.4.8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主要引用项目《开发利用方案》中矿山地质及开发利用条件的内容和结论。 (1)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 ①矿区地处低中山岩溶斜坡地貌,矿山土地类型为灌木草丛,植被中等发育;矿区及周围没有名胜古迹,不属于珍稀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矿体和围岩中没有影响人体健康的有害元素和气体,岩石多属硬质岩组,岩层稳固性好。 矿山为山坡露天开采,破坏矿山地质环境的人类活动较强烈;区内无重大污染源,岩土体中不易分解有害成份,地表未发现采空区塌陷,无明显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②矿山开采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区内人类工程活动主要是石灰岩矿的露天开采,随着采矿工程的进行,会使原有地形发生改变,对区内地质环境有一定的破坏(形式主要是对原生地形地貌的破坏)。矿山开采对地质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 1)矿区石灰岩矿分布在山坡地带,由于矿山露天开采需剥离地表浮土,导致地表岩石裸露,采场开拓、石灰岩矿的开采改变了原始地貌,对矿区地质环境破坏较大。 2)石灰岩矿的开采剥离了表层浮土和植被,水土流失量将高于开采前的状况。 3)石灰岩矿的开采作业产生的噪音和粉尘,对周围自然环境和大气环境有一定污染。 4)改变了原有自然地形地貌,形成露采边坡,边坡应力重新分布,出现卸荷裂隙,可能引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 综上所述,矿区环境地质勘查类型属以次生环境地质问题为主的中等类型,矿山建设及开采应据此设防。 ③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防治措施意见 1)开采过程中应选择合理的工艺流程以避免或减少对附近居民生活环境影响和破坏;矿山生产产生的废土石渣,要堆放在低洼、洪水冲刷不到的地方,并作适当堵拦。 2)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剥离、取矿、运输等工序将产生噪声、粉尘等,应采取湿式剥离,定时洒水降尘、降低粉尘浓度,以减轻对作业环境的影响。 3)由于地表剥离及开采,可使地面变形、边坡失稳等。因此要对不稳定边坡进行削坡、拦挡滚石等措施,严防地质灾害的发生。 4)要密切注意开采中引起的边坡变化,做好预防和监测工作。以减轻对作业环境的影响。 5)矿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施工人员健康会构成危害,矿区属于露天作业,风力大,扬尘较大,风向又是西南风,粉尘对周边人员健康可能均会构成不同程度危害,应按环保部门要求,做好环境治理规划,将造成的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使有限的矿产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利用。 6)对采矿结束后形成的采空区,采取边坡治理、土地复垦、植树种草等合理的综合治理措施,恢复地质环境。 (2)地质灾害危险性分析 项目矿区矿体及围岩主要为灰岩,多呈层状结构。随矿山采矿活动的持续进行,露采边坡的规模将不断扩大,并不断改变边坡基本稳定的应力状态,在矿山开釆可加剧节理、裂隙的发育扩张,切割破坏岩体,致使岩体松动,在自重应力和降雨冲刷、软化作用下,可加剧边坡的危险性,诱发边坡失稳产生崩塌、掉块、滑坡的可能性大,主要威胁对象是下方的釆矿设备、设施、作业人员、运输道路等,危险性中等。 项目开采方式为山坡露天开采,地表岩体破碎,分布有危岩体,在强降雨及矿山开釆等不利因素作用下诱发危岩体崩塌和浅表层破碎松散岩土体滑坡的可能性大,对作业人员、设施、设备等有危害,危害程度中等。矿山开釆过程中将会形成新的露釆边坡及平台,势必造成边坡应力重分布,加之开采时使用钻机等,致使节理扩展,与层面结合将岩体切割成楔块状,在自重应力、降雨冲刷、浸润软化等作用下,可能诱发产生掉块、崩塌,对作业人员、设施、设备等有危害,危害程度小至中等。 (3)开采活动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分析 矿山采用露天开釆,形成露天采坑,改变了原始地形地貌,使自然斜坡的完整性和连续性遭到破坏,改变了原始连续性的自然景观。釆矿活动对地形地貌景观会造成一定影响。 4.4.9闭矿后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按年生产量10万t计,矿山服务年限为6.7年。矿山露天开采建设均对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在矿山服务期满后,应予闭矿或停办,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报告和项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方案对开采区域、工业场地、表土堆场等区域采用工程及植物措施进行恢复治理,将矿山恢复治理方案措施落到实处,以恢复地貌及植被。具体措施为: (1)矿山生态恢复主要考虑前期露天开采表土的保存,后期开采结束后进行场地平整,覆盖表土,进而进行植被恢复。 (2)开采结束后及时对矿山开采区、工业场地、表土堆场等区域采用工程及植物措施进行恢复治理,对配电房等生产设施及办公生活建筑物及硬化地面进行拆除和清理。 (3)对场地进行平整,完善疏通雨水排水系统,对凹凸地填平,为场地绿化创造条件。 (4)露天开采区:闭坑时须先完成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治理方案和安全评估报告,在边坡稳定的前提下进行生态恢复,生态恢复措施一般在闭坑后两年内完成。 (5)对矿区建筑占地及裸露空闲地及矿区原采空区进行场地整治、恢复或复垦。在对矿区工业场地进行挡墙防护和土地整治后,应进行平整和覆土,覆土厚度可考虑20~750px,覆土应优先使用矿区开采的剥离废土。 (6)矿山采石场、矿山公路、原采空区等区域复垦方向为灌木林地。宜对土壤重构、地形、景观进行优化设计;绿化品种与周围生物群落景观一致,选择本地适生植物物种,如旱柳、火棘、爬山虎等,并适当进行灌溉、施肥,以形成良好的种植条件保证成活率,提高矿区植被覆盖率。 (7)应根据《 (略) 矿山环境防治规划》及《 (略)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由采矿权人履行矿山环境保护与修复治理义务,明确‘谁破坏,谁修复;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的责、权、利关系,落实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义务和责任”。项目属于转型升级矿山,在加强已开采区域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同时,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标准足额及时缴纳生态恢复保证金;同时企业需投入一定资金进行生态恢复和生态补偿。在企业技术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可由企业委托专业林业养护机构对矿区植被进行恢复。 (8)矿山关闭后,采矿权人必须依法办理闭坑或停办手续,及时编制矿山闭矿生态环境恢复方案,按规定的时间完成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并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闭坑或停办,同时可取回矿山恢复保证金。通过矿山生态恢复措施,使被破坏的植被和地貌形态基本得到恢复和重建,使矿区在人为努力下,形成新的自然复合体,植被群落和动物种群逐渐趋向多样化,生态系统逐渐向良性循环方向发展,并与矿区周围的自然生态系统及地貌景观融为一体,保持区域自然生态系统和景观单元的连续性、整体性、协调性,地利用率和生产力不断得到恢复和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可基本恢复到开采前水平。 |
选址选线环境合理性分析 | 1、矿区现有基础设施调查情况 根据调查情况,矿区范围内无居民敏感点,涉及的输电线路为沿路铺设,不涉及开采区,项目的建设不会影响输电线路,另外,由于地理条件的制约,项目区不涉及“通信发射塔、水渠等民生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不会对周围居民的民生生活造成影响。 2、临时表土堆场选址原则及要求 ①临时堆土场设置在矿区原采空区,避免新增占地; ②临时堆土场周边及下游200m内无公共设施和居民点; ③临时堆土场应就近布置在表土剥离区域,减少表土转运距离; ④临时堆土场的容量要满足堆土要求。 3、临时表土堆土场环境合理性分析 主体工程设计了1个临时表土堆场,设计的表土堆场位于矿区南侧,占地面积1200m2,占用的土地类型为工矿用地,地质较稳定,堆场周边及下游200m内无公共设施,也无保护动植物分布;项目每年剥离的表土量约为0.149万m3,剥离的表土堆放于采空区临时表土堆场,用于后期矿山恢复治理使用。可满足项目矿山6.7年服务期要求。根据水土保持要求,表土堆场需设置挡墙、截排水沟及洒水降尘措施,临时表土堆场周围新建截排水沟,表土堆存期间在雨季采用土工布对表土进行覆盖,以减少临时堆放造成的水土流失。表土用于后期封场覆土绿化。 综上所述:根据主体工程资料,设置的新建临时表土堆场容量均能满足表土堆存要求,环评要求表土堆场须做好拦挡、排水设施,雨季应采用土工布进行临时覆盖,同时加强对挡土墙的监测,在采取措施后临时表土堆场选址合理。 4、选址合理性分析 根据现场踏勘、资料查阅和矿业权涉及各类保护区及相关规划审查意见表,采矿范围及生产场地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及特殊保护的文物古迹和文化、自然遗产等;矿区周边无铁路、国道、省道;评价范围内无古树名木,也无珍稀、濒危或需要特殊保护的动植物存在;场地内无滑坡、泥石流、山体崩塌等不良地质灾害;矿区工业场地附近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体功能,当地为农村地区,环境空气属二类区,声环境为2类区,对项目建设制约性小。 雨天采场产生的地表径流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采矿用水、道路洒水降尘及表土场洒水降尘用水;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污水不外排,对地表和地下水水质影响小;剥离产生的表土石全部进入临时表土堆场堆存,固废处置率100%。总之,矿山建设不会改变当地的环境功能和环境质量现状。 综上所述,矿山符合相关的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矿产资源规划,不属于规划中的限制开采区和禁止开采区,矿山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评价范围内无古树名木,也无珍稀、濒危或需要特殊保护的动植物;项目矿业权已取得巧家县“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意见表”及采矿许可证等。因此,项目选址基本合理。 |
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5.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5.1.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粉尘、燃油废气等。报告根据拟建情况提出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拟采用商品混凝土,减少现场搅拌和水泥的使用; 2、对临时堆场的建筑材料、建筑垃圾适时进行洒水降尘,一般每天不少于2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其他施工时段也需要在施工场地安排施工人员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晴天时每天洒水次数不应低于4次),同时及时清扫道路,必要时采用水雾降尘,以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以减少扬尘对施工人员的影响,选择合适的卸(出)料装置,减少扬尘量; 4、应在项目周边设置围栏,施工工地进出口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弃物,应当集中堆置于工地区域,并采取①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②适当定期洒水降尘;③装袋;④建设工地半年内部施工作业的,需植绿固沙或喷洒防尘化学剂固沙覆盖。⑤除设有符合要求的防护装置外,不得在工地内熔融沥青,禁止在工地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产生有害、有毒气体和烟尘的物品; 5、施工材料的堆放应避开风口并与施工道路、周边居民点保持一定距离,减少风起扬尘和车辆交通带起的扬尘。粉性材料应堆放在堆料棚内用帆布或者编织布严密封盖,对无包装的堆料要定期洒水使之保持不易被风吹扬的状态,卸运时要采取有效措施; 6、在运输、装卸建筑材料时,要采用封闭式车辆运输,尤其是泥沙等运输必须控制其散落和扬尘污染; 7、在施工机械的选型上考虑相应的环保型产品,主要使用轻质柴油或电作为能源。 8、施工期间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要求进行施工。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各个施工点产生的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其施工废气对外环境影响可接受。 5.1.2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包括车辆冲洗废水、降水地表降表径流及混凝土浇筑渗水。其具体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1、各个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经各施工场地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注意施工期间节约用水,减少废水的产生。降雨期间,不进行挖填作业,暴雨期间停止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期,大面积的破土应尽量避开雨季; 3、为避免挖方长期堆置,增加水土流失,应统一规划,合理安排挖填的工作量和工作进度,尽量减少雨季期间的堆置量; 4、对水泥、砂料等建筑材料存放应加强管理,并采取遮盖措施,施工场地周围设置挡墙,防止场地、雨水冲刷外溢和其他因素造成对周围水体系统的影响; 5、在施工期间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如设置截洪沟、沉砂池等,并尽可能在裸露地表铺设人工覆盖物等。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均能进行合理处置,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1.3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工程量较小,施工建设期间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不进行施工建设,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管理,保证其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做到文明施工。 5.1.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①开挖土石方及时清运至项目表土堆场; ②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金属边角材料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站,其余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用于矿区内部道路硬化处理; ③在办公生活区设置若干个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东坪镇集镇生活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 5.1.5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1)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要采取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将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大面积破坏。 (2)禁止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区域;施工机械、运行方式等进行设计、消减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设计详细的施工方案和运行方式; (3)所有的开挖边坡、开挖面、施工道路等均应做好防水土流失措施。 (4)工程建设施工时避开雨期,减少水土流失。 (5)工业场地建设完成后,应在其周围或场地内进行绿化,绿化树种选择当地易于生存的树种,以美化环境,并防风抑尘。 (6)施工结束后,要进行现场清理、采取恢复措施。 |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5.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5.2.1运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露天矿山采场扬尘的防治经验及《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一般采用洒水抑尘和严格管理作业方法进行采场扬尘污染控制,本项目主要采用以下措施: ①本次评价要求对破碎、筛分生产系统进行封闭,设置“喷淋设施”进行抑制破碎加工工序粉尘,对输送带进行密封,仅保留进出料口;在2条生产线的破碎、筛分机上方设置洒水降尘设施; ②矿山开采区、加工区、产品堆场和矿区内部运输道路设置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在生产加工、装卸过程中进行湿式生产,以降低粉尘产生量; ③成品堆场采用“四面围挡+顶棚”,周边设置喷淋设施,对表土堆场采取土工布覆盖的措施; ④食堂设置一台抽油烟机,油烟经抽油烟机抽出后引至屋顶排放; ⑤对进厂道路及场内道路路面用碎石进行平整压实,产品外运车辆用篷布遮盖物料,拟设1台小型洒水车用于对进厂道路及场内道路晴天时机动洒水抑尘。 ⑥剥离、凿岩、破碎环节采用湿式作业;采场开采过程矿方应安排人员对开挖区域进行洒水降尘;采场产尘点、破碎筛分工段操作工均配带防尘口罩,防止粉尘吸入人呼吸道;采取轻缓装车、大风天气时减少装车次数及装车前对成品进行洒水增加矿石含水率等措施,减少扬尘的产生量;生产生活区路面硬化及道路绿化、道路洒水、车辆限速、车辆加盖篷布、车辆进出厂区清洗等措施,减少汽车运输扬尘的产生量; ⑦加强破碎站四周的绿化工作,提高绿色植物的吸尘效果;在产生粉尘较多的筛分工序和破碎工序采用喷雾的方法抑尘,在破碎机进料口和出料皮带口设置喷头喷水,并将破碎、筛分工段采用彩钢瓦进行全封闭,粉尘经“全密闭车间+喷淋设施”治理后呈无组织排放,有效减少无组织粉尘的排放; ⑧加强管理,有计划有序开采,杜绝四处开挖,确保资源有效利用;重视植被恢复工作,加强植树造林,发挥自然防护效应; ⑨配置专职人员,对矿区内道路以及表土堆场、露天采场等进行洒水降尘;对于粒径较小的砂料应存放在密闭的料仓内,减少无组织粉尘产生,堆放其他石料的场地应设置防雨顶棚。 通过采取以上抑尘措施后,根据大气环境预测的结果,项目废气排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破碎站除尘措施具有经济技术可行性。因此采场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经济可行。 其他防治措施及可行性 ①对排土表面压实、压平,对服务满的台阶进行覆土,植被恢复,其抑尘效率约为80%; ②加强出入矿区道路及矿区内绿化,形成绿化隔离带,这不仅可以净化空气,降低噪声,而且也美化了环境; ③对职工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其环保意识,按照规范进行弃土作业,可有效抑制堆场扬尘产生; ④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尾气中所含的有害物质主要有CO、NOX等,但这些污染源较分散且为流动性,污染物排放量不大,表现为间歇性特征,影响是短期和局部的,工作结束影响也随之消失,这类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比较小。同时建设单位必须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加强对设备及车辆的保养,使采矿设备和运输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使用报废车辆、淘汰机械设备,以减少燃油机械尾气对 周围环境的影响; 为减少运输车辆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厂界主要出入口处需悬挂明显的标牌和行车、行人安全标志以及门前三包责任书。建筑材料堆码整齐,进出车辆保持干净,进出车辆进行车身冲洗,防止进出车辆带出矿山泥土污染。道路、管线施工设置隔离护栏,保持道路畅通、场地整洁。 施工期、运营期大量运输车辆进出项目区,车辆上路前必须将车轮泥土清理干净,严禁车轮带泥土上路,严禁车辆超载运输和沿途抛洒,易撒落物质必须实行密闭运输;临时搭建的棚屋需按要求设置在离道路15m的建筑控制红线范围外。 本次评价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经济可行、达标稳定。针对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环境污染防治办法,上述所有大气防治措施均需由有资质单位设计建设,由专人对各项环保措施进行管理,并定期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定期检修,保证正常运行。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处理,待问题处理完毕后方可继续生产。 5.2.2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水,场外的雨水经场外截洪沟截流外排,场内设置场地初期雨水收集池、化粪池,雨天地表径流经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后部分用于洒水降尘,其余雨水通过溢流口外排。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与日常的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化粪池定期清掏为周边农作物施肥。具体如下: ①按水保要求建设完善截、排水沟,在矿山及表土堆场下侧设置截、排水沟,总长度约为400m,梯形断面,底宽0.3m,高0.5m,顶宽0.6m。 ②根据项目矿区地势,矿山开采平台、矿山内部道路、表土堆场、加工区、成品堆场、破碎车间一侧设置截排水沟,末端连接配套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不小于15m3,初期雨水收集池位于项目区地势低洼处,定期检查清底;雨天地表径流经初期雨水收集池处理后初期雨水全部回用于洒水降尘,其余雨水通过溢流口外排。 ③项目生活污水为一般的生活污水,员工日常生活清洗污水中的污染物含量相对较低,污水量较小。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容积为0.04m3)隔油预处理后与日常的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化粪池淤泥委托当地农户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建设项目位于农村地区,根据资料显示,项目区周边500m范围内共有耕地200余亩,主要种植玉米。农作物对农家肥需求量大,且农作物种植长期需要施肥,项目周边农作物种植规模较大,因此,生活污水治理措施在技术和经济上相对可行。 5.2.3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1)机械噪声防治措施 ①采购性能好、噪声低的机械设备和流动运输设备,以最大限度降低噪声。 ②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 ③将破碎机、筛分机、皮带输送机等固定机械设备置于防尘大棚内,利用建筑隔声。项目开矿设备主要是挖掘机、装载机、运输车,这些设备噪声为移动源,较难控制,通过选取优良的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科学安排作业位置等方法降低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 ④给从事高噪声作业的工人配备听力保护装置,如耳塞、耳罩和头盔等,以保护高噪声环境下的工作人员,以避免其听力受到损伤。 ⑤夜间不进行生产活动。 2)运输噪声 ①作好运输汽车维护,确保汽车在正常状态下运行。加强运矿公路段的经常性维护和路面平整,以保证运矿行车平稳,减少噪声。在运输过程中,车辆应平稳低速行驶。 ②矿山地处山区,村级运输道路两侧树木较多,形成隔声屏障。 ③项目运输应选在昼间进行,在晚上22:00 至次日早上6:00时段不得进行采、运作业;同时车辆应减速慢行、禁鸣喇叭,减轻交通噪声对附近敏感点的影响。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场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以上措施均属于常用的隔声降噪措施,措施成熟可行。 5.2.4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废石、弃渣防治措施可行性 项目废弃土石主要来源于露天开采区,主要为表层土壤和夹石,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所规定的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表土剥离后暂存于临时表土堆场,后期用于绿化覆土;废弃土石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中Ⅰ类固废,堆放于临时表土堆场内,矿山运行结束后回填采空区,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资料,本项目设置了1个临时表土堆场,临时表土堆场位于矿区南侧,占地面积1200m2(能容纳矿山产生的表土及废石)。因临时表土堆场位于矿区南侧,地势偏高,无汇水面积,在临时表土堆场设置浆砌石挡墙30m;堆放过程中采用台阶式堆放,及时对排土表面压实、压平,及时对服务满的台阶进行覆土,植被恢复,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一般固废环保措施 项目在办公生活区设置2个生活垃圾桶,厨房泔水、隔油池油渣和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运至于东坪镇集镇生活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生活垃圾处置措施经济投入不大,定期清运,可防止蚊蝇滋生,防止环境污染,处置措施可行。 (3)其他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雨污水沉淀池污泥主要为采区在雨天冲刷形成地表径流携带的泥砂,定期清掏后堆放在临时表土堆场。矿山机械维修检查和定期清洁时,会产生废机油0.1t/a,属于危险废物(HW08),项目在厂区建设一座危废暂存间,配置专门的废机油桶贮存废机油,废机油暂存间设计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要求,废机油暂存间须设置导流槽及事故收集池、标识标牌等,设专门的环保人员管理,记录好废机油的来源、数量、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等,建立好相关台账管理记录。 上述固废防治措施,其投资不大,经济可行。 5.3生态防护和恢复措施 本项目采用露天开采方式,营运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破坏植被、引发水土流失加剧、扰动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破坏景观等,项目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将项目营运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1)对植物资源保护措施 本矿区植物群落组成简单,这些矿区内被破坏的植被在矿区其他地方及矿区外有大量分布,因此,本项目的开采对区域内植被影响较小。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区的露天采场在矿山闭矿后将进行土地复垦,可使矿区被破坏的地表植被部分得到恢复。 2)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拟采取以下植物资源保护措施: ①保护好非规划用地的植被,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在工程建设中,除规划占地外,不得随意开挖、填埋、毁坏矿区及其周围区域现有的林地、草地等。 ②采矿生产期间禁止在非规划用地毁林开荒和放火烧山,不得随意砍伐工程用地外的现有树木,破坏植被;对矿区应及时进行植树绿化,以恢复植被。 ③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要采取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大面积破坏。 2)对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措施 本项目矿区范围内由于人类活动频繁,区域内野生动物的种类及数量较少,矿山建设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主要是对其栖息地的影响,对野生物资源潜在的最大威胁主要来自人为因素造成的间接影响。为了保护生态平衡,在项目建设前后应禁止乱捕滥杀,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及管理,提高企业职工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及法纪观念,禁止捕猎野生动物。 3)水土流失保护措施 矿山开采过程中,由于扰动地貌、平整场地所造成的地表植被破坏和土壤裸露,遇降雨天气,极易引起水土流失。裸露面被雨水冲刷流失的泥土随着径流的雨水流向低洼处或进入附近水体,会影响地表水体水质。 项目针对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状况,在采区开采境界处设置截排水沟,将矿区外汇集的雨水有序的沿矿区周边排走,减少雨水进入采区等单元内,从而控制水土流失量。项目建设及营运期水土流失量及工程措施为: ①采矿区 生产期内对采露天采场边坡定期进行监测,修整边坡,清除松散土体及不稳定边坡,消除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服务年限结束后,在露天采场平台外侧修建小挡墙、排水沟、回填表土、播撒草籽、种植云南松、柳杉、爬山虎等进行复垦。 ②工业场地 营运期在工业场地四周修建截排水沟,并设有初期雨水收集池,最大限度减少雨季雨水冲刷,服务期满后废渣清运、表土回填、播撒草籽等措施恢复为其他草地。 ③矿石连接道路 对矿山道路采取开挖树坑、表土回填、坑栽灌木、土地翻耕、土地培肥、种植绿肥、播撒草籽等措施复垦为旱地、灌木林地和其他草地。 4)矿山生态恢复措施及对策分析 严格按照工程计划和规划的范围进行开发,禁止超范围开发,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以减少对土地的破坏。工业场地与矿山道路建设等,开挖的土方禁止乱弃乱堆,应充分进行回填,并应注意依山边坡的稳定性,防止塌方或滑坡。 种植草本植物之后,要做好管护工作和抚育工作,精细管理,以保证栽种的成活率,死苗要及时补植。管护时间一般为3年,3年后可适当放宽管理措施。业主方应设置绿化专职管理机构,配备相关管理干部及绿化工人。 在矿山营运期内和服务期满后,建设单位须认真落实矿山生态恢复方案,按计划全面实施完成矿山生态恢复工作,经当地环保部门验收同意后方可闭矿。 |
其他 | 5.4闭矿措施及生态恢复 1、闭矿措施 (1)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为了维护采场边坡稳定,避免产生崩塌、滑坡等严重的水土流失的发生;定期检查边坡、边邦的稳定状况,及时清理松边浮石;及时排除采场内的积水;闭坑时对软弱岩层边坡,如土质边坡、风化带边坡、破碎带边坡和软弱夹层边坡(主要是开采场的东侧、西侧)采取锚喷、浆砌、喷射混凝土等方法予以加固等防护措施。闭坑后保持截排水设施通畅。 (2)土地复耕 采场采空区用剥离废石进行回填,用推土机整平压实。 采场采空区在回填过程中,靠近表层时应按岩土性能、块度大小等分层堆置,表层的排弃物或回填物粒度应控制在25mm以内,经压实后可形成防渗层。项目内绿化覆土所需的土壤可从临时表土场取土,临时表土场内表土不能满足时再外购,每次根据使用量进行购买,绿化覆土不存储在项目内。把绿化覆土均匀地铺撒于复土区上面,复土层厚度一般应为0.5m。土壤铺撒完成后应禁止机械设备通行碾压,防止土壤板结,使其具有较好的保水性。 项目石料加工区、办公生活区及成品堆场在矿山服务到期后拆除建筑设施,并进行场地平整,把绿化覆土均匀地铺撒于复土区上面,复土层厚度一般应为0.5m,土地复耕后归还农民种植。 (3)植物措施 ①树种的选择 工程开采结束后设计露天采场种植乔木和撒播草种进行永久防治,根据当地气象、降雨、土壤等自然条件确定选择易成活、生命力强、保土保水能力好的树种,乔木选择云南松、核桃、李子、桃子等,灌木选火棘、云南栒子、爬山虎等,草种选择茅草类群落。 露天采场有少量开挖后的遗留坡面,设计采用种植爬山虎和茅草根进行防护。在露天采场周围设计种植防护林带,建议采用云南松。 ②种植技术 A、种植密度 根据《造林技术规程》并参照当地有关造林典型设计和防治区的实际情况,确定乔木的造林密度为3333株/hm2,株距为1.5m,行距为2m;灌木种量5000株/hm2,灌木,株距为0.5m,行距为0.5m;狗牙根70kg/hm2。爬山虎扦插造林密度2000株/km,株距0.5m。 B、整地方式 整地方式采用穴状整地,随栽随整,整地时严格按照设计规格进行,捡尽石块、杂物,回填土时做到里低外高,略低于地面,以便蓄水保墒,改善立地条件和土壤理化性质,保证成活率。并且覆土的厚度不小于0.6m。乔木的整地规格为50×50×1250px,灌木、爬山虎的整地规格为30×30×750px。 C、载植 乔木雨季栽植,每穴1株,栽植扶正苗木。栽植时,根系要舒展,做到深埋少露,局部与全面覆土结合,踏实,浇水,爬山虎扦插。 D、幼林检查及补植方法 造林后每年秋、冬季要对去秋今春新植幼林和补植进行全面检查以判定造林成活率高低和林木生长情况,以评定林木质量。根据《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1995)》。造林成活率和补植苗成活率的评定标准如下: 合格:成活率85%以上(含85%),且分布均匀; 补植:成活率41%~85%(不含85%); 重造:成活率41%以下(不含41%)。 E、施工工序 植物措施施工工序依次为:清理地表石块和其他杂物、覆土、栽植和抚育管理。 F、抚育管理 种植当年及次年,每年夏秋两季除草培土2次,以后每年1次,连续进行3年的幼林抚育,施肥连续施2年,1年1次,在每年5月的雨季前进行,注意防火、病虫害、牲畜及人为损坏。 2、矿区道路 (1)矿区专用道路用地应严格控制占地面积和范围。 (2)矿区专用道路取弃土工程结束后,取弃土场应及时回填、整平、压实,并利用堆场的表土进行植被、景观恢复。 (3)矿区专用道路使用期间,应对道路两侧进行绿化,以乡土树(草)种为主,选择适应性强、防尘效果好、护坡功能强的植物种。 (4)项目应严格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 651-2013)中要求进行运营管理。 (5)工程结束后具体种植方式参见采场种植方式。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将闭矿期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采取覆土和植被修复措施后,区域内绿地数量和景观可逐渐恢复到开采前的水平,闭矿期环境保护措施可行。 5.5环境管理要求 5.5.1环境管理要求 建设单位是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责任的主体。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和发生重大变动前,必须依法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落实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确保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建设项目应当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等排污。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5.5.2环境管理 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是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所提出的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工作经费,对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与政府环境主管部门联系并协调环境管理中发生及存在的相关事宜。使环境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实施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为具体实施环境保护措施和采取某些补救措施提供依据和基本资料。本项目环境监督计划见表5.5-1,环境管理计划见表5.5-2。 表5.5-1 项目环境监督计划 阶段监督机构监督内容监督目的运营期建设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公安消防部门检查生产期环保管理及监测计划的实施,检查有无必要采取进一步的环保措施(或可能出现原来未估计到的环境问题)落实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的实施内容,切实保护环境,使工程建设和运营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检查环境敏感区的环境质量是否满足其相应质量标准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切实保护人群生活质量加强监督,防止突发事故,消除事故隐患。预先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览并定期组织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控制并消除危险。预防、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恶性污染事件表5.5-2 环境管理计划一览表 时段潜在的环境问题管理内容实施机构监督机构施工期施工粉尘晴天定期洒水、物料运输遮盖建 (略) 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施工废水产生量较少,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垃圾项目在办公生活区设置2个生活垃圾桶,垃圾经集中收集后运至集镇生活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运营期①矿山开采、破碎、运输产生的环境空气、噪声污染;②水土流失;③生产废水的污染;④固体废物的排放;⑤产生环境风险事故,由此可能导致的影响。(1)项目环保设施完善后再次投产前,应由环保部门、建设单位共同参与对建设项目验收,检查环保设施是否达到“三同时”要求。(2)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定期检查项目内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如生活污水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池、隔油池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防止污水溢出污染项目内外环境。若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3)项目生产过程中,防止设备噪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等对环境造成影响。(4)运用经济、教育、行政、法律及其它手段,加强项目内人员的环保意识,加强环境保护的自觉性,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水平。(5)配合当地环保监测机构,实施环境监测计划。建 (略) 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矿山环境管理机构闭矿期①采矿区由于采矿活动造成采场地表生态破坏、开裂,局部地段可能会发生滑坡等地质灾害。②采场、临时表土堆场表土裸露,地表疏松,在地表径流和降雨影响下,易形成水土流失,且水土流失程度较开采前大大加重。(1)采场采空区用剥离废石进行回填,用推土机整平压实;采场采空区适地适树,恢复植被,同时考虑生态效益和景观效益,充分发挥土地生产力,以获得最大的水土保持效益(2)在临时表土堆场使用结束后,恢复植被,改善项目区景观。(3)按照“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结合立地条件及植被特点选用常见植被。建设 (略) 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矿山环境管理机构(4)环境管理台账 排污单位根据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对自行监测、落实各项环境管理要求等行为的具体记录,包括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两种。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相关内容,记录频次、形式等必须满足排污许可证要求。 (3)污染物排放清单及排污口设置 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本项目无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不需申请废气污染物总量指标。根据项目废水排放情况,项目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清单及环保措施详见表表5.5-3。 表5.5-3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清单及环保措施一览表 污染源污染物名称处理处置方式排放方式执行标准(mg/L)达标情况排污口设置情况无组织排放加工粉尘TSP对破碎、筛分加工设备进行全封闭,拟对皮带输送机进行机罩密封,并在破碎车间设置“喷淋设施”,破碎加工区粉尘经“全密闭车间+喷淋设施”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并在加工区四周设置洒水喷淋措施连续《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浓度监控限值1.0mg/Nm3达标不设置排污口露天采场粉尘TSP洒水降尘连续达标堆场粉尘TSP设置三面围挡+顶棚,周围设置喷淋设施间断达标运输道路扬尘TSP洒水降尘间断达标水污染物生活污水SS、COD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与日常的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化粪池淤泥清掏后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其余雨水通过溢流口外排。间断/达标不设置污水排放口雨水间断达标设置雨水排放口噪声机械设备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维护管理、设置限速标识。间断厂界昼间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达标/固体废物剥离表土、废石表土暂存于采空区临时表土堆场,后期用于绿化覆土;废石回填于采空区或用于填补项目区道路低洼处。间断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合理处置/生活垃圾项目在办公生活区设置2个生活垃圾桶,垃圾经集中收集后运至东坪镇集镇生活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连续合理处置/废弃零件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间断合理处置/危险废物废机油经危废暂存间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间断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36 号)相关要求合理处置/(6)环保竣工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第682号令)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本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按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自主验收。项目环保竣工验收一览表见下表。 表5.5-4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一览表 序号污染源分类环保措施规模/数量验收执行标准(或预期效果)1大气污染破碎、筛分生产系统及输送带全封闭处理。1项达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规定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破碎、筛分生产系统设置“喷淋设施”1项矿山开采区、加工区和矿区内部运输道路一侧设置洒水管网。设置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1项成品堆场堆放区域周围设置“四面围挡+顶棚”周围设置固定式喷淋设施。临时表土堆场设置土工布覆盖。1项设置洒水除尘设备,用于破碎、筛分及输送生产系统喷洒抑尘;新置1辆小型洒水车,非雨天对进厂道路及厂内道路洒水降尘。各1台生产加工、装卸过程中进行湿式生产。1项内部道路进行碎石硬化//2固废项目在办公生活区设置2个生活垃圾桶,垃圾经集中收集后运至东坪镇集镇生活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若干办公生活区设置垃圾桶,处置率100%。临时表土堆场占地面积120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设置废油收集桶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废间“三防”措施,建立危废管理台账、设置危废明显标识废油收集桶2-3个,暂存间5m2,“三防”措施到位设置一个危废暂存间收集机修废油等危险废物。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要求,处置率100%。3废水处理截排水沟在矿山及表土堆场下侧设置截、排水沟,总长度约为400m。采场、堆料场、破碎车间等建设完善截排水沟初期雨水收集池1个,采区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不小于15m3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其余雨水通过溢流口外排。化粪池1个,容积10m3收集生活污水隔油池1个,容积0.04m3用于食堂含油废水预处理4噪声生产设备进行隔声、减振设施、区内绿化等;厂区进出口设置限速、禁鸣提示牌。/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要求,夜间不生产。5生态保护措施原有采空区进行复垦,表土堆场设置挡墙及截排水沟;矿山开采区外围建设截洪沟;根据《项目闭矿恢复治理方案》执行/根据项目《开发利用方案》、《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报告书》建设完善,满足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水保流失防治责任目标要求6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采空区恢复措施及植物措施:露天采场周边、厂内道路一侧、采场内平台及表土堆场设置排水沟,采场护坡及厂内绿化等按本项目水保方案达到水土保持要求7环境风险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8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环保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环境监测实施情况/满足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提出的相关要求(7)环境监测计划 结合《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陶瓷砖瓦工业》(HJ954-2018)中的相关要求,提出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管理计划,见表5.5-5。 表5.5-5 项目竣工验收监测计划表 监测阶段监测项目监测地点监测因子监测频率执行机构营运期废气矿区厂界外上风向1个监测点、下风向扇形状布置2-3个监测点TSP1次/年有资质监测单位噪声矿区厂界四周,最近西侧居民敏感点等效连续A 声级1次/季度(8)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 根据国办发[2016]81号《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生态环境令第11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等相关文件要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门槛,排污许可制是企业事业单位生产运营期排污的法律依据,必须做好充分衔接,实现从污染预防到污染治理和排放控制的全过程监管,具体如下: 表5.5-6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节选) 序号行业类别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登记管理7土砂石开采101,化学矿开采102,采盐103,石棉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 109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其他64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以煤或者煤矸石为燃料的烧结砖瓦)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除以煤或者煤矸石为燃料的烧结砖瓦以外的)、建筑用石加工、防水建筑材料制造 、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其他建筑材料制造(以上均不含仅切割加工的)仅切割加工的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六、非金属矿采选业10的土砂石开采101中“B1011石灰石、石膏开采”,项目设置有破碎筛分设备,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64中“其他建筑材料制造”,为简化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陶瓷砖瓦工业》(HJ 954-2018)中“4.8 其他制品类工业”中的相关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 排污单位根据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对自行监测、落实各项环境管理要求等行为的具体记录,包括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两种。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相关内容,记录频次、形式等必须满足排污许可证要求。 |
环保投资 | 5.6环保投资 项目估算总投资200万元,估算环保投资为108.9万元。其中估算环保投资占估算总投资的54.45%,环保投资一览表见表5.6-1。 表5.6-1 项目环保投资概算表单位:万元 阶段污染物治理措施名称环保投资备注施工期扬尘加强洒水降尘、运输材料遮盖、堆料场遮盖和拦挡等措施0.5环评提出废水临时沉淀池1环评提出固废生活垃圾桶0依托原有运营期废气破碎筛分系统全封闭处理,并设置“喷淋设施”进行洒水降尘15环评提出堆场三面围挡+顶棚+固定式喷淋设施20环评提出矿山开采区、加工区、表土堆场和矿区内部运输道路一侧设置洒水车5环评提出进厂道路及场内道路路面用碎石进行平整压实2环评提出产品外运车辆用篷布遮盖物料2环评提出废水沿矿山开采区外围西、南、东三侧建设截洪沟;矿山内部道路、加工区、成品堆场一侧设置截排水沟,末端连接相应位置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15m3)。2环评提出噪声加装设备减振垫,加强维护管理3环评提出厂区进出口设置限速、禁鸣提示牌。0.1环评提出固废按规范设置废油收集桶和危险废物临时暂存间,危废间“三防”措施,建立危废管理台账、设置危废明显标识1环评提出项目在办公生活区设置2个生活垃圾桶,垃圾经集中收集后运至东坪镇集镇生活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0.1环评提出生态及水土流失矿山开采区外围西、南、东三侧建设截洪沟5水保要求采空区生态恢复措施、植被恢复措施30环评提出其他生态措施后期土地复垦、植被恢复及绿化15水保要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与教育0.2环评提出环境风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环保要求其它环境监测2.0环保要求环境保护竣工验收3.0环保要求合计108.9 |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施工期 | 运营期 | ||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
*生生态 | ①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捕猎野生动物。 ②野生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晨昏外出觅食,正午休息。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正午施工。 (3)施工中除必须除去的植被外,应尽量少破坏森林植被,严禁乱砍乱伐、严禁在进厂公路两旁放牧,以免造成水土流失或潜在的地质病害。 (4)运输、弃渣过程必须严格划定车辆行驶路线,尽量利用已有道路,避开有植被的地方。 (5)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严禁在施工区乱砍乱伐,禁止随意开辟施工便道。 | 不降低现有生态功能 | ①矿区应做好采区回填工作,需分期实施绿化方案,对现有采空区和临时表土堆场及时进行绿化,并监督落实。 ②加强生活区、运输道路两侧绿化,尽量种植防尘能力好的树种。 ③严格按照矿区范围图开采,不得随意扩大开采范围。 ④严禁滥砍滥伐。 ⑤项目运营期和闭矿后应严格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中要求进行运营管理,对项目采场、加工区等进行生态恢复。 ⑥在项目开采过程中若发现国家、省级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应及时报告当地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并协助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⑦宣传爱鸟护鸟知识,提高工作人员保护鸟类的意识,严禁伤害与捕杀。 ⑧单独收集、存放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的;实施风险管控采矿活动对土壤、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 根据项目《开发利用方案》、《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报告书》建设完善,满足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水保流失防治责任目标要求,在矿山服务后期,拆除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等,对地表进行清理,实施复垦方案,对危险地带设置围栏等保护措施,保护区域自然景观。 |
水生生态 | 泥土及砂石不会散落入项目区周边新街河内,防止对水体造成污染 | 不会对水体造成污染 | 泥土及砂石不会散落入项目区周边新街河内,防止对水体造成污染 | 不会对水体造成污染 |
地表水环境 | (1)各个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经各施工场地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注意施工期间节约用水,减少废水的产生。降雨期间,不进行挖填作业,暴雨期间停止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期,大面积的破土应尽量避开雨季; (3)为避免挖方长期堆置,增加水土流失,应统一规划,合理安排挖填的工作量和工作进度,尽量减少雨季期间的堆置量; (4)对水泥、砂料等建筑材料存放应加强管理,并采取遮盖措施,施工场地周围设置挡墙,防止场地、雨水冲刷外溢和其他因素造成对周围水体系统的影响; (5)在施工期间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如设置截洪沟、沉砂池等,并尽可能在裸露地表铺设人工覆盖物等。 | 施工期废水不外排 | (1)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容积0.04m3),隔油处理后与日常的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容积10m3),化粪池淤泥清掏后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 (2)开采区设置1条初期雨水收集边沟及1个初期雨水收集池,不小于15m3,待晴天回用于洒水降尘。 | 雨、污分流,污水不外排,初期雨水全部回用,其余雨水外排。 |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 单独收集、存放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的;实施风险管控采矿活动对土壤、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 不造成地下水及土壤污染情况 | 危险废物暂存间必须按照危险废物暂存间选址及设计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容器的相关要求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运行及管理要求来进行危险废物暂存间的设计、建设以及管理,以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中的相关规定。 | 不造成地下水及土壤污染情况 |
声环境 | (1)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施工噪声的控制,以减少工程建设施工对周边造成的声环境影响。 (2)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应尽量设置于项目中部。 (3)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尽量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尽可能匀速慢行;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以减小载重汽车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加强对施工场地噪声管理,文明施工。 | 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应标准限值。 | (1)机械噪声防治措施 ①采购性能好、噪声低的机械设备和流动运输设备,以最大限度降低噪声。 ②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 ③将破碎机、筛分机、皮带输送机等固定机械设备置于防尘大棚内,利用建筑隔声。项目开矿设备主要是挖掘机、装载机、运输车,这些设备噪声为移动源,较难控制,通过选取优良的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科学安排作业位置等方法降低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 ④给从事高噪声作业的工人配备听力保护装置,如耳塞、耳罩和头盔等,以保护高噪声环境下的工作人员,以避免其听力受到损伤。 ⑤夜间不进行生产活动。 (2)运输噪声 ①作好运输汽车维护,确保汽车在正常状态下运行。加强运矿公路段的经常性维护和路面平整,以保证运矿行车平稳,减少噪声。在运输过程中,车辆应平稳低速行驶。 ②矿山地处山区,村级运输道路两侧树木较多,形成隔声屏障。 ③项目运输应选在昼间进行,在晚上22:00 至次日早上6:00时段不得进行采、运作业;同时车辆应减速慢行、禁鸣喇叭,减轻交通噪声对附近敏感点的影响。 |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振动 | / | / | / | / |
大气环境 | (1)项目施工拟采用商品混凝土,减少现场搅拌和水泥的使用; (2)对临时堆场的建筑材料、建筑垃圾适时进行洒水降尘,一般每天不少于2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其他施工时段也需要在施工场地安排施工人员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晴天时每天洒水次数不应低于4次),同时及时清扫道路,必要时采用水雾降尘,以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以减少扬尘对施工人员的影响,选择合适的卸(出)料装置,减少扬尘量; (4)应在项目周边设置围栏,施工工地进出口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弃物,应当集中堆置于工地区域,并采取①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②适当定期洒水降尘;③装袋;④建设工地半年内部施工作业的,需植绿固沙或喷洒防尘化学剂固沙覆盖。⑤除设有符合要求的防护装置外,不得在工地内熔融沥青,禁止在工地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产生有害、有毒气体和烟尘的物品; (5)施工材料的堆放应避开风口并与施工道路、周边居民点保持一定距离,减少风起扬尘和车辆交通带起的扬尘。粉性材料应堆放在堆料棚内用帆布或者编织布严密封盖,对无包装的堆料要定期洒水使之保持不易被风吹扬的状态,卸运时要采取有效措施; (6)在运输、装卸建筑材料时,要采用封闭式车辆运输,尤其是泥沙等运输必须控制其散落和扬尘污染; (7)在施工机械的选型上考虑相应的环保型产品,主要使用轻质柴油或电作为能源。 (8)施工期间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要求进行施工。 | 污染物排放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1mg/m3限值 | (1)本项目采取湿式剥离、凿岩,在扰动地表前洒水降尘,减少剥离、凿岩粉尘的产生。 (2)项目设置移动软管喷洒装置每天对运输道路、临时表土堆场、成品堆放场及其它裸露区域进行两次洒水降尘,在晴天大风天气时,加强洒水频率。 (3)石料破碎、筛分加工区产尘点四周加设彩钢板进行全封闭,并配套设置“喷淋设施”进行降尘,其“全密闭车间+喷淋设施”除尘效率能够达到99%;输送带设置为密闭式; (4)堆料场周围设置挡墙和防治网,料堆上方用篷布覆盖,洒水降尘。 (5)运输车辆加盖篷布,低速慢行,尽量避免洒漏。 | 废气污染物排放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1mg/m3限值。 |
固体废物 | (1)开挖土石方及时清运至项目表土堆场; (2)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金属边角材料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站,其余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用于矿区内部道路硬化处理; (3)在办公生活区设置若干个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东坪镇集镇生活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 | 调查措施落实情况 | (1)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后运至于东坪镇集镇生活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 (2)项目表土剥离后暂存于临时表土堆场,后期用于绿化覆土;废弃土石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中Ⅰ类固废,堆放于临时表土堆场内,矿山运行结束后回填采空区; (3)设置危废暂存间及贮存容器对废机油进行暂存,并采取防雨淋、防扬散、防渗漏措施;必须专人管理;分类存放,并设置警示标志,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4)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作周边农作物施肥。 | 不产生永久弃渣,固废妥善处置,处置率100% |
电磁环境 | / | / | / | / |
环境风险 | / | / | ①防坠落结构布置,合理设置台阶高度,系安全带,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设置警示标志。 ②及时清理边坡上松软岩石及土体,加强区内排水。 ③加强管理,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训练,加防护罩;拓宽道路,留安全距离;加强采场边坡巡查;设置警示标志。 ④电气设备和线路根据危险程度设置警示标志。防护网或安全遮拦;可靠的防雷、接地系统并定期检查,加强管理,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 ⑤设置防尘措施,发放个人防尘面罩; ⑥定期检查,高噪声区域操作人员戴耳塞,减少持续作业时间; |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应急 (略) 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备案 |
环境监测 | 委托资质单位进行,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 |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委托资质单位进行,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 | 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
其他 | / | / | 闭矿期措施: ①采矿区由于采矿活动造成采场地表生态破坏、开裂,局部地段可能会发生滑坡等地质灾害。 ②采场、临时表土堆场表土裸露,地表疏松,在地表径流和降雨影响下,易形成水土流失,且水土流失程度较开采前大大加重。 | 闭矿期要求: (1)采场采空区用剥离废石进行回填,用推土机整平压实;采场采空区适地适树,恢复植被,同时考虑生态效益和景观效益,充分发挥土地生产力,以获得最大的水土保持效益 (2)在临时表土堆场使用结束后,恢复临时表土堆场植被,改善项目区景观。 (3)按照“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结合立地条件及植被特点选用滇青冈和麻栎,草种选择狗牙根,藤木选择葛藤和爬山虎。 |
七、结论
7.1总结论 本矿山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将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有利于巧家县非金属矿产资源的培育和发展。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符合《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砂石开采行业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16﹞172号)中严格环境准入的相关要求;满足《 (略) 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8号文) (略) 场准入条件,满足已有矿山最小开采规模10万t/a,以及露天开采最低服务年限6年的相关要求。项目选址、布局合理,不涉及国家、省、市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特殊环境敏感区,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用地符合区域用地规划,选址和平面布局合理可行。项目建设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项目运营期环境风险低,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采取设计和本报告提出的防治措施治理后,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其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或得到有效处置,项目实施不会改变当地现有环境功能。项目实施有利于加速当地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增加当地就业机会。 综上所述,本评价认为在按“三同时”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符合我国社会、经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方针,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本矿山实施建设是可行的。 7.2建议 (1)企业应建立环保管理制度和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制度,使公司环保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明 (略) 的环境管理负责。 (2)建议企业设立环保岗位,配备专职环保人员,负责环保设施的维护,加强对员工进行专业、安全、环保知识培训,保证环保设施长期有效、正常运转,使公司环保管理工作做到有部门有人员负责,严格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以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按照“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制定矿山生态环恢复治理方案,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景观影响减缓措施,将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管理纳入项目建设管理。 (4)矿山关闭后,必须依法办理闭坑或停办手续,及时编制矿山闭矿生态环境恢复方案,按规定的时间完成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并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闭坑或停办。 (5)为切实减轻环境影响,建议执行报告提出的相关环境管理、环境监理及环节监测计划,并按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在项目运行过程中进行监测;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自主验收。 (6)建立严格的运行管理制度,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7)强化项目区生态环境美化和生物多样性的恢复,尽可能选用当地吸尘降噪能力强的树木进行绿化,并尽量优先选用当地多种不同种类植物进行项目采空区植被恢复,以改善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8)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进行表土堆场施工,同时在运行期间加强表土堆场的维护与管理,规范表土堆放行为,避免溃坝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