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交通医康健康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所属房产十年使用权
围观数:标的名称 | 日照交通医康健康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所属房产十年使用权 | ||
项目编号 | LSWZC* | 挂牌价格 | 636.*万元/十年 |
标的类别 | 房屋租赁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7-17 00:00:00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4-07-30 |
所在地区 | 所属行业 |
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LSWZC* | 日照交通医康健康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所属房产十年使用权 | 54.*元/年 | 636.*万元/十年 | 2024年 7 月 17 日 至2024年 7 月 30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日照交通医康 (略) | ||||
住 址 | (略) 东港区秦楼 (略) 126号颐养公寓 | |||||
机构类型 | (略) (国有独资)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日照交通医康 (略) 所属房屋租赁项目 | ||||
所在地 | (略) (略) 以北、 (略) 以西(第一层) | |||||
标的明细 | 详情见评估报告,标的具体情况以实物为准 | |||||
重大事项披露 | 1、该项目标的整体出租,项目承租期限为十年,首年租赁价格不低于56.*万元,租金每两年递增6%,十年租赁价格不低于636.*万元; 2、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须缴纳首年交易价款、交易费用,及房屋押金(按年租金的10%收取),押金期限与合同签订期限一致。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日照交通发展 (略) | ||||
批准内容 | 同意日照交通医康 (略) 所属房屋租赁项目不低于636.*万元/十年的价格挂牌转让。 | |||||
产权评估及 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山东卓越全程土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6月4日 | |||||
评估结果 | 54.*元/年 | |||||
备案单位 | 日照交通 (略)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636.*万元/十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每年)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项目成功受让后,营业范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防疫、环保等标准,该项目不得用于开设KTV、洗浴中心、游戏厅等娱乐场所及任何其他非法经营项目,意向受让方应承诺在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 2、该项目成功受让后,意向受让方如需装修,装修方案应事先得到转让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使用到期或因第4条原因合同终止后,意向受让方自愿放弃所添附在建筑物上的装修价值,或根据转让方要求将建筑物恢复原样; 3、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因转让方收回房产、政府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受让方须无条件交回使用权,合同终止,转让方不负赔偿责任; 4、意向受让方须保护周边设施及环境卫生,不得造成地面及周边设施的损坏,如因拆除造成周边设施的损坏,由受让方承担全部损失; 5、该项目使用期间保安、保洁等由意向受让方自行负责,水、电、暖等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6、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年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 7、该项目交易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和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报名时须提供购买方的资格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保证金 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20.*元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须于2024年7月 30 日北京时间17时前足额交纳至山东蓝色经 (略) 指定账户(户名:山东蓝色经 (略) ;开户行:日照银行青岛分行;账号:*152)。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标的展示时间 |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现场查看 | |||||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 意向受让方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 2 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 | (略) 东 (略) 197号国际金融中心 | ||||
联系人 | 王经理 | |||||
联系电话 | 0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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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联系人方式
中心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日照交通医康健康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所属房产十年使用权
围观数:标的名称 | 日照交通医康健康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所属房产十年使用权 | ||
项目编号 | LSWZC* | 挂牌价格 | 636.*万元/十年 |
标的类别 | 房屋租赁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7-17 00:00:00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4-07-30 |
所在地区 | 所属行业 |
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LSWZC* | 日照交通医康健康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所属房产十年使用权 | 54.*元/年 | 636.*万元/十年 | 2024年 7 月 17 日 至2024年 7 月 30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日照交通医康 (略) | ||||
住 址 | (略) 东港区秦楼 (略) 126号颐养公寓 | |||||
机构类型 | (略) (国有独资)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日照交通医康 (略) 所属房屋租赁项目 | ||||
所在地 | (略) (略) 以北、 (略) 以西(第一层) | |||||
标的明细 | 详情见评估报告,标的具体情况以实物为准 | |||||
重大事项披露 | 1、该项目标的整体出租,项目承租期限为十年,首年租赁价格不低于56.*万元,租金每两年递增6%,十年租赁价格不低于636.*万元; 2、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须缴纳首年交易价款、交易费用,及房屋押金(按年租金的10%收取),押金期限与合同签订期限一致。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日照交通发展 (略) | ||||
批准内容 | 同意日照交通医康 (略) 所属房屋租赁项目不低于636.*万元/十年的价格挂牌转让。 | |||||
产权评估及 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山东卓越全程土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6月4日 | |||||
评估结果 | 54.*元/年 | |||||
备案单位 | 日照交通 (略)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636.*万元/十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每年)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项目成功受让后,营业范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防疫、环保等标准,该项目不得用于开设KTV、洗浴中心、游戏厅等娱乐场所及任何其他非法经营项目,意向受让方应承诺在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 2、该项目成功受让后,意向受让方如需装修,装修方案应事先得到转让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使用到期或因第4条原因合同终止后,意向受让方自愿放弃所添附在建筑物上的装修价值,或根据转让方要求将建筑物恢复原样; 3、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因转让方收回房产、政府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受让方须无条件交回使用权,合同终止,转让方不负赔偿责任; 4、意向受让方须保护周边设施及环境卫生,不得造成地面及周边设施的损坏,如因拆除造成周边设施的损坏,由受让方承担全部损失; 5、该项目使用期间保安、保洁等由意向受让方自行负责,水、电、暖等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6、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年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 7、该项目交易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和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报名时须提供购买方的资格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保证金 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20.*元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须于2024年7月 30 日北京时间17时前足额交纳至山东蓝色经 (略) 指定账户(户名:山东蓝色经 (略) ;开户行:日照银行青岛分行;账号:*152)。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标的展示时间 |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现场查看 | |||||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 意向受让方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 2 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 | (略) 东 (略) 197号国际金融中心 | ||||
联系人 | 王经理 | |||||
联系电话 | 0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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