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鑫丰电器有限公司安防监控陶瓷平衡尾端底座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2023年8月31日, (略) 在闽清县召开“闽清鑫丰电器有限公司安防监控陶瓷平衡尾端底座制造项目”环保验收会,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闽清鑫丰电器有限公司安防监控陶瓷平衡尾端底座制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闽清县池园镇池园村
三、建设单位: (略)
四、公示内容: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五、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个工作日内(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28日)。
六、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刘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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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闽清县池园镇池园村